关于区域性特大城市发展路径的调研报告
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把壮大中心城市、提升城市能级作为现阶段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合肥要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努力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省委提出,把合肥打造成长三角地区继沪宁杭之后的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这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综观国内外大城市、特大城市建设的实践,不同的城市化发展模式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城市化的关键是选择合理前瞻的发展路径。对于合肥来说,必须适应新的发展定位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规律,客观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条件,对合肥的城市发展定位进行新的思考,进而对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发展路径作出科学抉择。
一、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的重大意义
当今世界,以特大城市为核心的大都市区已经成为西方许多发达国家以及亚洲日本、韩国等国家城市化主流模式。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特大城市同样也占有较高的比例,并在经济活动组织、技术创新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以特大城市为主的都市区和特大城市较为密集的都市群成长迅速,成为我国对外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的重要支撑,在辐射带动城乡和区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2010年11月,《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合肥要“努力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 随后,这一决策部署相继被写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别是,这次行政区划调整之后,省委又进一步为合肥城市发展定位指明了方向。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担当省会城市责任的实际行动,顺应区域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关系全省发展大局。
(二)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是顺应城市化发展规律的正确决策。优先发展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已是世界各国推进城市化的普遍政策取向。就我国而言,快速城市化是现阶段发展的重要特征,城市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和平台,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办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些都体现了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有资料显示,我国超大城市、小城市、建制镇的人均占地比率为1:2:3.1。可见,通过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式,建设大城市,更有利于土地等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发挥规模效应。
(三)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全国将构建以“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在发展中逐步缩小区域差距。从周边区域看,南京、武汉、郑州等中心城市“虹吸效应”日趋显现,而江淮地区迫切需要崛起一座强有力的特大城市,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加快发展、协调发展。加快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有利于培育壮大核心增长极、提升江淮城市群的综合竞争力,进而壮大和集聚安徽发展的实力,并有利于长三角和中部地区城市群体系的优化,促进东、中部地区的协调发展。
(四)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是增强区域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城市群已成为区域竞争和分工的基本单元,而作为城市群中心的核心城市,在城市群的发展中地位举足轻重,在区域发展中具有主导、枢纽、极化的功能,是区域中各种生产和经济要素的供给基地,区域经济活动的轴心。目前世界上六大都市圈最基本的特征:都有一个特大的、有强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心城市,作为整个城市群的核心与枢纽。因此,要在区域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作为核心城市的合肥,尽快做大做强尤为迫切。
(五)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是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的现实选择。2010年,合肥常住人口745.7万人,占全省的12.5%,低于同期全国省会城市13.3%的平均水平;地区生产总值2955.7亿元,占全省比重为24%,经济首位度低于武汉、长沙等省会城市(注:本文研究数据截至2010年,合肥的数据包括了原地级巢湖市的居巢区和庐江县,下同)。国际城市发展规律表明,地区首位城市人口比重达1/6—1/4,才能使各项资源的利用效率最高。因此,加快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不仅是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的需要,也必将促进安徽核心增长极的形成,全面提升全省的区域竞争力。
二、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的战略定位和基本内涵
“城市的准确定位”被认为是城市总体规划研究的头等大事。对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进行准确的战略定位,明确决策目标,是研究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路径的重要前提。从宏观层面上把握城市发展的定位、定性、定向,是宏观决策首先要关注的问题,事关城市发展的全局和未来。
在国家和安徽省“十二五”规划中,涉及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定位的相关指引性的内容有:
——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把强化中心城市地位作为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一项重大战略,主要内容有:(1)“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2)“重点推进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3)“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
——2010年1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并经国务院批准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明确提出,“做大做强中心城市,进一步提升合肥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的地位,加快建设充满活力、独具魅力、创新发展、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湖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推进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建设。”同时明确提出合肥城市功能定位是:安徽省省会,全省的商贸、科教、金融、文化、信息中心;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区域性交通枢纽,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
——安徽省委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和安徽省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与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直接相关的内容主要有:(1)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支持合肥进一步提升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的地位,加快建设充满活力、独具魅力、创新发展、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努力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2)推动皖江城市带率先崛起。“全方位高水平推进示范区建设,确保如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努力成为引领和带动全省加速崛起的重要增长极”。(3)加快合肥经济圈建设。“重点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布局、要素市场、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一体化发展,加快经济圈同城化建设,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都市圈品牌”。
根据国家层面的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意图,从区域发展客观要求和合肥自身发展需要,合肥加快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必须在全国找位置,扩大影响力;在全省当龙头,提升带动力;从自身再强化,增强承载力。总体定位是:在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基础上,把合肥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继沪宁杭之后的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并朝着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方向迈进。这一总体定位有三个层面的概念:第一层,现代化滨湖大城市,是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来的,也是省第八次党代会明确的;在这个基础上面,是第二层,“十二五”要全力推进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的建设,题中之义包括它的影响力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等建设;然后,就是第三层,朝着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方向迈进。这三个层面的问题,包括了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既立足当前、面向未来,又在传承中创新提升。“现代化滨湖大城市”概念侧重城市形态,“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的概念突出竞争力,“区域性特大城市”的概念强调的是影响力。因此,做强实力、提升品质、彰显特色,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首要决策目标。
1、把新型工业化作为根本动力,发展大产业。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努力把合肥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高地,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2、把立体交通作为重要支撑,构建大交通。加快建设多种交通方式相衔接的立体大交通,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合肥作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
3、把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作为核心内容,提升大城市。中心城区要成为全省“首善之区”和辐射源,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型业态,进一步实现产业结构优化、服务功能完善和管理水平提升;滨湖新区要进一步拓展建设、提升品质、彰显特色,成为新区开发建设的示范区、展示城市形象的新窗口;四大开发区要成为工业发展的主引擎、创新发展的新高地;五县市要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主战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典范。其中,巢湖市是新兴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中心城区标准,等高对接,建设成为现代产业发展的高地、全国著名的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和山川秀美的生态之城;庐江县要按照新兴中心城市南部副中心和现代产业基地的标准,加快县城和以汤池为中心的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和循环利用,带动资源大县向经济强县的跨越。特别是,巢湖作为合肥独特资源、靓丽名片。要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按照“综合规划、综合治理、综合开发、综合利用”的要求,实行统一有序的保护与开发,走永续发展的路子。
三、合肥与国内部分区域性特大城市的比较和主要启示
实现城市定位,核心是要增强城市的优势和竞争力,而城市竞争力首先强调的是与其他城市的横向比较。这里,根据合肥城市战略定位的三层概念和未来人口规模,重点选取人口在800万以上的城市,重点是长三角城市—杭州、南京和中部的武汉、西部的成都,作一个有针对性的比较。
(一)市域人口和城市化率比较。2010年,合肥市常住人口分别相当于成都、武汉、杭州、南京的53.1%、76.2%、85.7%、93.2%;占全省人口的比重分别比成都、武汉、杭州低5、4.6、3.5个百分点,比南京高2.3个百分点;主城区常住人口分别相当于成都、武汉、杭州、南京的63.3%、34.2%、50.9%、46.7%;城市化率分别比武汉、杭州、南京低4.3、7、12.3个百分点,比成都高0.7个百分点;每平方公里市域人口密度分别比成都、武汉、南京少507人、500人、579人,比杭州多128人。这表明,加快人口集聚,优化人口布局,着力提高城市化率,是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的要求,也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潜力所在。
表1:2010年合肥与部分省会城市人口指标比较
城市
常住人口
(万人)
占全省人口比重(%)
市域人口密度(人/ KM²)
市区常住人口(万人)
城市化率
(%)
成 都
1404.8
17.5
1159
529.5
65.5
武 汉
978.5
17.1
1152
978.5
70.5
杭 州
870.0
16
524
658.3
73.2
南 京
800.5
10.2
1213
716.6
78.5
合 肥
745.7
12.5
652
335.2
66.2
(资料来源:各省市人口普查公报、统计年鉴;武汉市域行政区划全部为市区。)
(二)市域面积和地均GDP比较。合肥市域面积分别相当于成都、武汉、杭州、南京的94.3%、134.6%、68.9%、173.2%;城市腹地面积(为方便比较,本文以建成区以外的市域部分作为城市腹地)相当于成都、杭州的98.4%、69.1%,分别是武汉、南京的1.42、1.85倍。这表明合肥在行政区划调整后,经济腹地大为拓展,这对合肥进一步增强区域带动力和辐射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十一五”时期,合肥城市建成区面积以平均每年近2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大,建成区面积达到339平方公里,但仅分别相当于成都、武汉、杭州、南京的40.2%、51.4%、61.5%、55%,这主要是由于合肥特殊的发展基础和历史条件形成的,表明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加快城区建设,仍然是当务之急。从地均GDP来看,合肥的地均GDP为每平方公里2585万元,仅分别相当于成都、武汉、杭州、南京的56.9%、39.8%、72.2%、34.1%。这其中有合肥发展不足、县域经济发展滞后以及区划调整的原因,表明在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肥有着巨大的后发优势特别是空间整合优势,也表明现阶段的合肥,必须继续坚持狠抓有效投入,以更多的有效投入创造更多的产出,以更高的投资强度创造更高的地均GDP。
表2:2010年合肥与部分省会城市发展空间比较
城市
市域面积(KM²)
建成区面积(KM²)
城市腹地面积(KM²)
地均GDP(万元/ KM²)
成都
12121
456
11278
4544.4
武汉
8494
500
7834
6493.8
杭州
16596
486
16045
3582.7
南京
6600
619
5984
7591.5
合肥
11434
339
11095
2585.0
(资料来源:各市统计年鉴等)
(三)经济发展速度和总量规模比较。“十一五”时期,合肥与成都、武汉、杭州、南京等城市都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态势。从经济发展速度看,“十一五”时期,成都、武汉、杭州、南京四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4%、14.8%、12.4%和13.5%,合肥分别比上述四市高3.5、3.1、5.5、4.4个百分点。从经济总量来看,2010年,合肥的GDP分别相当于上述四市的53.2%、53.6%、49.7%和59%,比2005年分别上升了14.2、12.7、18.3、21.2个百分点。这表明合肥与上述城市之间的相对差距在快速缩小,但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合肥仍然处在追赶型的发展阶段,必须继续坚持以跨越发展、加速赶超为主基调,在确保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以更快的速度扩大增量、做大总量,进一步把发展的步子迈得更大更有力。
表3:2005-2015年合肥与部分省会城市地区生产总值比较(单位:亿元)
城市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5年
成都
2376.0
2772.2
3364.8
3944.9
4502.6
5551.3
10000
武汉
2261.2
2679.3
3209.5
4115.5
4620.9
5515.8
10000
杭州
2943.8
3443.5
4104.0
4789.0
5087.6
5945.8
10000
南京
2451.9
2822.8
3340.1
3814.6
4230.3
5012.6
10000
合肥
925.6
1121.3
1401.6
1776.9
2102.1
2955.7
6000
(资料来源:各市统计年鉴、“十二五”规划。表中合肥2015年预期目标为区划调整前数字,按原地级巢湖市居巢区、庐江县“十二五”规划预期目标相加为450亿元,其中原地级巢湖市居巢区为190亿元、庐江县为260亿元;但划入合肥的原地级巢湖市居巢区(县级巢湖市)实行属地统计后,预期目标应高于190亿元,同时一市一县的划入不是“1+1等于2”的概念,对预期目标也不应简单相加。故此,2015年合肥GDP预期目标接近7000亿元是有可能的,如有类似于“十一五”产业重大突破,则有更大提升可能。)
城市与城市之间的比较涉及很多方面、很多内容,以上仅从三个主要的方面,具体比较了六项内容,但启示是有针对性的。与其他城市的比较时,一定要防止陷入两个误区:一是,很多城市往往以邻近的竞争对象为参照系,可能会导致方向性错误。这并不是说,不要去找参照系,不要去树大目标,而是说,一个具有竞争力的城市,必须是一个具有自身特色的城市。二是,不同的历史阶段,影响城市竞争力的因素是不同的。当今一个新的趋势是,对现有城市竞争力的主要挑战,并不仅仅来自于已经存在的竞争对象,更重要的是来自于拥有崭新思维的“创业型”城市和以科技创新为特征的“创新型”城市。大量历史事实也表明,新兴城市的崛起,都有着一条共同的规律,就是着眼于未来发展大势和城市发展后劲,以城市发展的质量、效率和潜力来获得外界发展机遇和加快自身发展的能力。这对于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是至关重要的启示。
四、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的基础条件和总体构想
区域性特大城市,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有着一般城市所不具备的特征和优势,突出表现在:他们有着明显的区位等比较优势,各种生产要素密集,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比较完善,适宜二三产业集中发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多种区域功能,能够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广泛吸引和聚集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是区域内体制、管理、科技和观念创新的策源地。由此观之,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有着良好的支撑条件和现实基础。
——日益凸显的区位交通优势。合肥居中靠东、连南接北,是中西部地区靠海最近的省会城市,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合肥是正在建设中的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已形成“一环六射”的高速公路网,随着合肥铁路枢纽、新桥国际机场、港口航道等一系列重大交通项目的快速推进,将有10条高速和电气化铁路在此交汇,4E级国际机场即将建成运营,通江达海的江淮内河航运中心正在形成。
——显著增强的综合经济实力。“十一五”以来,合肥进入了一个跨越赶超、加速崛起的新阶段,特别是家电、装备制造、汽车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做优,新型平板显示、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国确立领先优势,公共安全、动漫等产业亮点频出,金融、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合肥产业门类齐全,有35个工业行业、200多个工业门类。这些都表明,合肥不仅发展速度快,而且经济结构优。
——加速释放的机遇叠加效应。近一个时期,我们迎来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一系列政策叠加机遇,国家赋予了我们很多先行先试权。同时,合肥成为长三角经济协调会会员城市,与上海、杭州、南京、宁波海关实行跨关区“属地报关,口岸验放”,国务院又批准合肥设立了出口加工区,根据需要还可申报综合保税区。
——区划调整的资源整合优势。行政区划调整为合肥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更大的幅员基础和人口条件。特别是,巢湖成为合肥的内湖,人文、湿地等珍贵资源进一步增加,矿产、温泉等稀缺资源填补空白,市属开发区由3个增加到4个,等等。这些对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无论城市面积、还是发展腹地,无论自然资源、还是人文禀赋,都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支撑。
——极其丰富的科教人力资源。合肥是全国四大科教基地之一,是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核心城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市,有中国科技大学等62所高校和358个科研院所,在肥工作的两院院士57人,在校大学生48万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0.9万人。同时,安徽是全国第八人口大省和第三劳务输出大省,除了能够吸引和开发大量劳动力资源之外,合肥自身的劳动年龄人口在行政区划调整前就有441.9万。
——越来越优的投资发展环境。近年来,我们致力于扩大开放,强力推行以提高政府效率为核心的机关效能革命,锻造了合法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开公正的制度环境和机会平等的市场环境。同时,以“法治合肥”、“诚信合肥”、“平安合肥”等建设为载体,营造了规范有序的经济运行环境和企业成长环境。今天的合肥,不仅正在成为一方“近者悦、远者来”的投资热土,而且正在成为人民群众引以为豪的家园。
——积极向上的城市精神风貌。合肥历史悠久,在近4000年的历史长河中,融徽风皖韵于一身,孕育出“受南北潮,皮革、鲍、木输会”的商贸文化、金戈铁马的三国文化、清正廉明的包公文化、名震天下的淮军文化、革命岁月的红色文化、敢为人先的改革文化,成为演绎中华文明的重要历史舞台。今天的合肥,既传承了悠久的历史文化,更洋溢着扑面而来的现代气息,形成了“开明开放、求是创新”的城市精神。
基于上述基础、支撑和机遇,我们要对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的大致图景有一个预期性、前瞻性的展望。
1、城市形态。从城市空间形态的发展规律来看,一个城市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用地扩展和空间结构类型是发展变化的。“十一五”以来,合肥城市建设的一个显著特色就是突破“环城”格局,迈入“滨湖”乃至“临江”时代,城市形态实现了由过去单中心向多中心、组团式的历史性转变。当然,行政区划调整后,整个城市的结构应该有一个相应的优化。必须继续提升“14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老城提升、组团建设、新区拓展;加快城市副中心建设,推进县城扩体提质,实行等高对接,其中巢湖市要按照中心城区标准来规划建设;制定和实施新市镇建设规划,打造一批城乡联动发展支点。
2、经济规模。区域性特大城市是区域经济活动和经济交流的聚集点。合肥要建成区域性特大城市,必须有一个与其城市地位、作用相适应的经济实力。从全省来看,经济首位度应该在30%以上;立足于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新起点,到2015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翻番,其中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00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12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5000亿元以上。从实力比较上,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总量位次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再前进2位,力争2—3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在此基础上,再通过10—15年的努力,使合肥进入经济发达城市行列。
3、人口边际。受土地、水、能源等各类要素供给能力的影响,城市扩张要有一个边际人口规模。必须在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城市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从全省乃至全国的视角,结合合肥实际及发展趋势,科学确立城市人口规模定位。总体上,合肥未来要建成1000万左右人口的区域性特大城市,一是从未来人口转移及增长趋势看,合肥的人口规模占全省比重为13—14%,与目前全国省会城市人口占全省比重的平均水平相当;二是从城市化水平来看,根据国外城市化的实践经验,城市化后期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城市化率一般维持在75—85%的水平,合肥的城市化率约为80%。
4、用地边界。合理界定城市规模边界,对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的功能布局完善,合理配置要素资源,规划建设交通、供水、各类管网线配套设施等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成果,以城市1平方公里承载10000人、城镇1平方公里承载8000人计算,来合理确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五、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的路径选择
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是一项创新性实践,需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结合合肥近年来的实践,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对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路径作出科学选择。
(一)更加自觉地走快速城市化之路。国内外的特大城市,绝大部分都有几百年历史,甚至是在几千年古代原有城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相对而言,合肥这座城市发展成为区域性城市,是从1952年成为省会城市之后,时间只有近60年;刚解放时只是一个5平方公里、5万人口的小县城,基础十分薄弱。快速城市化是我国现阶段发展的重要特征,合肥同样如此。“十一五”时期,合肥城市建成区以每年新增20平方公里、20万人口的速度,进入了一个快速成长期。面向未来,合肥要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必须主动顺应工业化、城市化的时代潮流,登高望远,乘势而上。第一步,就是要在区划调整的基础上,按照“生态优先、中心提升、组团拓展、区域协同、特色彰显”的思路,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布局,统筹空间资源配置利用,抓紧做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统筹做好人口、资源、环境规划;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为核心,加快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建设,着力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增强与城市定位相适应的综合服务功能。通过今后五年的努力,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奠定长三角地区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的基础框架。
(二)更加自觉地走主动城市化之路。工业化创造供给,城市化创造需求。“十一五”以来,合肥走的是一条工业化、城市化“双轮驱动”的发展路子,着力以工业化推动城市化,生动诠释了“充满活动、独具魅力、创新发展、宜居宜业”的城市化内涵。特别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将县城作为城市副中心建设,带动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主动作为,在做强自身的同时联动周边,带动了合肥经济圈的建设与发展。国内外城市化经验表明,城市化率在40—50%,是一个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节点,需要采取主动城市化来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完善城市功能,构建区域分工协作体系。在新起点上,我们要主动顺应城市化规律、产业结构升级规律和区域产业转移规律,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分阶段地提高城市化水平,实现城乡结构、产业结构、区域结构等大优化,奠定转型发展的基础。
(三)更加自觉地走高起点城市化之路。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有一个长期的能量积累和形态演变的过程。“十一五”以来,合肥作为一个后发城市,走的就是一条高起点的城市化之路。在城市规划建设上,我们坚持“世界眼光、国内一流、合肥特色”,对规划设计实行全球招标;在城市风格塑造上,突出“大气、现代”的导向,路桥建设、城市建筑、地下设施力求一步到位,不能一步到位的,预留空间,不将就、不凑合。历史教训证明,不考虑实际可能和发展大势,一味压缩城市规模,把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容量定得过小,一旦突破规模,就会造成布局混乱、基础设施欠账的被动局面。在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中,我们要秉承成功做法,坚持高起点、前瞻性规划,留足未来发展空间;坚持将交通和环境作为建设重点,进一步提升城市的承载力;不断深化建设领域各项改革,增强城市建设的活力;实施和谐拆迁、阳光政务,确保城市建设顺利推进;加强城市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打造全省首善之区;坚持以群众利益优先,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四)更加自觉地走可持续城市化之路。这不仅是城市化发展规律的要求,也是科学发展的生动体现。要始终坚持“独具魅力”的发展方向,突出“生态环保优先”的理念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继续做好“水文章”、“绿文章”,使“和谐”、“低碳”、“宜居”、“幸福”成为我们这座城市的形象符号,更好地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特色。始终坚持组团式建设、多中心发展,紧凑式开发、扎堆式建设,不断优化和提升城市形态,这些都是国内外特大城市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历史经验证明,对城市规模留有余地,并不意味着浪费土地,并不是盲目摊大饼,而是在紧凑式开发的基础上,建一片、成一片,建设一个“不拆迁或少拆迁”的城市。始终坚持统筹理念,更加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同步推进,新区建设与老城提升同步推进,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改善同步推进,高标准建设与高效能管理同步推进。同时,要加快开发园区转型升级,打牢产业发展载体。
(五)更加自觉地走创新型城市化之路。这是被国内外城市发展史证明了的新兴城市崛起的规律。一般情况是,经济能量的集聚,促进大城市的诞生;经济能量的扩散,带来新城市的崛起。其中,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的经济能量的集聚、扩散,伴随着经济增长中心的转移,是新兴大城市的形成和发展的基础。而我们的优势正是创新和承接,必须充分把握后金融危机时期国际产业、资本转移的新趋势,充分利用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等政策叠加机遇,做大做强做优合肥的产业;加快合肥国家创新型试点市建设,健全完善推动自主创新政策体系,进一步把科教优势转化为核心竞争优势,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基本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引领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围绕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的路径,重点要抓好观念转变、产业转型、空间转换、人口转移、要素转借、体制转轨等“六转”,以策略创新来保证实施。作 者: 吴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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