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老秘 发表于 2012-2-12 08:11:54

老秘答公文中“零”和“点”如何表达?

网友问题:、

“零”和“点”如何表达?

老秘观点:

“零”和“点”在公文中经常用于表示事物的数量。应当注意的是,凡用汉字并加位数词的数字,除年份可用“О”外,其它应一律用“零”。如“二ОО五年”;但“二百零三公里”,不能写成“二百О三公里”。“点”仅用于汉字数字,阿拉伯数字不用。例如“零点六”或“0.6”,不能写作“零.6”或“0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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