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调查报告范文
按照区政协全年协商计划的安排,为了促进我老秘网区文物保护工作,今年3月下旬,区政协社会事业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通过实地察看涵西街-五巷古民居、北山寺、田氏住宅、李氏住宅、学政试院等文保单位,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了我老秘网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探讨了今后如何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思路。现报告如下:一、我老秘网区文保工作基本情况
海陵是历史文化名城泰州的主城区,是一座有着4000多年文化积淀和 2100多年建城历史的文明古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物遗迹众多,共有文保单位6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保单位1处即泰州城隍庙,江苏省文保单位12处,泰州市文保单位54处。另外还有近几年已经掌握情况的控制保护单位10余处,通过正在进行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又发现很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我老秘网区特别是旧城区沿海陵路地带文物点较多,分布比较集中的区域有五巷-涵西街-涵东街历史文化街区、城中历史街区、渔行区域和老高桥区域。在这些不可移动文物中,以古建筑和古井数量最多、最具代表性,古桥存量较少,另有其它建筑和设施等。其保存状况一般,除文保单位设立标志牌保护,一批重要文保单位得到修缮和维护外,其它绝大多数因产权复 杂,处于无监管状态。我老秘网区文物保护工作在近几年得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以下文物点得到修缮和维护:南山寺、泰州城隍庙、崇儒祠、学政试院、梅兰芳纪念馆明清建筑群、古关帝庙、都天行宫、泰山行宫、中山纪念塔、支氏住宅、日涉园、田氏住宅、李氏住宅、敌伪顽特务机关旧址等。近期将对北山寺和省泰中内的华佗庙、胡公书院、西山寺等文物点进行修缮,对五巷——涵西街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改造建设。
二、文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老秘网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诸多因素,还存在着不少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和尽快研究解决的问题。
1、重视不够,文物保护工作还未摆上应有位置。自1982年颁布实施《文物保护法》以来,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物法律、法规,应该说对文物保护和管理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但在我老秘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的过程中,我老秘网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却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文物经常为基本建设、旧城改造“让道”,与文化泰州、文化海陵建设极不相符。《文物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第六条规定:文物保护管理经费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保护是实行的“属地管理”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但自设立地级市以来,文物管理一直是由市文化局文物处负责,区文体局成立时“三定方案”中也无文物管理的职能,对全区的文物管理只起到协调作用。由于文物保护管理力量薄弱,没有文物保护专职工作人员,也就谈不上进行有效的文物保护和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2、规划滞后,文物保护与规划实施问题较多。对文物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是文物保护的前提和保证。海陵区的实际情况是,由于没有专项的文物保护规划,对文物没有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也没有制定必要的保护措施。文物出现问题后政府的保护措施和配套措施显得滞后。在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时,城建规划大于文物保护,对不可移动的文保单位或毁坏拆除或挪移搬迁,给文物保护带来不可逆转的破坏性影响,如社学庵、文明旅社等在城市建设中被拆除,夏家花园、田氏住宅被挪移。正在进行的区政协西侧及扬桥东北侧等地旧城拆迁中同样存在很多迫在眉睫的问题:歌舞巷为历史上泰州十大名巷之首,有天后宫、礼拜堂、荷花池、图书馆等众多历史文化遗存,特别是明代古井八角琉璃井,为泰州古七星井仅存一口,在改造规划中却没有得到一点体现;扬桥东北侧改造中,孙家桥、吴同甲故居等文保单位也面临着被拆迁或者迁移的问题。
3、宣传乏力,基层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淡薄。由于缺少对文物保护知识的必要宣传,基层群众文保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加之产权多头,导致我老秘网区多数文保单位保护工作不容乐观。我老秘网区文保单位中,明清古建占到总数的一半还要多,且绝大多数为住宅,由于历史原因,这些文保单位产权多头,使用者杂乱,产权有私人所有、集体所有、国家所有,使用者有产权本人的、有出租的,也有转租的,住户各自为营,很难抓落实,建筑结构老、电器线路老、居住人员老的“三老”和实物堆放乱、用火用电乱的“二乱”现象比较普遍,单靠文物部门来实施有效管理就显得力不从心。如市级文保单位笔颖楼,住着近十户居民,他们认为房子是自己的私产,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个别居民擅自破墙开窗,拆梁吊顶,严重贬损了古民居的历史文物价值。同样,泰山公园内临湖禅院,为明代古建春雨草堂之遗存,后与山顶岳庙同为我老秘网区著名佛教活动场所。建国初期于此设烈士纪念祠,泰山公园改建后,烈士祠迁出,有关部门为抓经济效益,长期出租开培训班,人员进出复杂,管理困难,现又交由某机关单位改为办公场所,与泰山公园AAAA景区极不相称。
4、经费不足,文物保护工作亟待加强。虽然区财政在文物修缮维护方面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但与我老秘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不太协调,并且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太明显。由于没有固定的专项保护经费,有限的经费相对于我老秘网区众多文保单位和众多急需抢救维修的文物而言,造成了保护维修乏力。对文物保护工作力不从心,使得一些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及抢救性保护工作难以开展,残破严重,维修难度大,甚至有部分历史文化遗产将有可能消失。如岳武穆祠白蚁虫害比较严重,北山寺部分坍塌严重,这些文物点的保存状况不容乐观。
三、关于加强我老秘网区文保工作的几点建议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文物是文化的结晶,是一座城市的历史积淀和记忆。文物保护工作是文化泰州、文化海陵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快文化海陵建设,促进历史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推进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是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文化资源。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关系,充分认识加强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将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抓紧抓好。一是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实施有效管理。成立海陵区文物管理职能科室或文物管理办公室,配足配强文物保护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市区两级管理职责,建立对主城区文物共同管理的有效模式,有利于更好地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二是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文物保护工作千头万绪,涉及方方面面,建议成立文物管理委员会,将相关单位列为会员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各方协同合作,形成合力。文物管理委员会要切实负起协调指导职责;文体局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的经常性工作;建设、规划、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分工,加强与文体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协作,积极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三是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依法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并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督查,切实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2、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工作。紧紧围绕文化泰州、文化海陵建设,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泰州市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对主城区文物及其保护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建立基本台帐,统筹规划管理。一是要加强文保队伍建设,邀请专家、文史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要加强对文保工作者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工作,创造条件,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提高文保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要尽快制定文物保护规划。政府要组织协调文化体育、建设规划、发展和改革、土管等部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加快制订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将文物保护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对我老秘网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划定,对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不得随意变更。三是要坚持文保规划市区一体原则,对主城区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执法等进行市区协调,避免文保工作的不作为。如对岳庙不能一关了之,要及早与市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把岳庙修缮纳入省泰中老校址安定书院修复整体规划当中,保持该地区历史文化遗存的完整性。
3、保护为主,妥善处理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文物体现的是城市的历史底蕴,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足迹,它是城市特色的徽章,毁坏了就将永远失去。对待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只建不保与只保不建,都不利于城市的发展。文物保护并非是否定城市建设的发展,而是给城市建设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海陵古城作为一座有着特殊历史的城市,在加快旧城改造的同时,更要将把文物保护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以文物保护的成果为核心,营造一种突出体现城市风格、城市特色的氛围,不能因“新”弃“旧”,拆“真”建“假”,古意无存。诸如凡涉及文保的扬桥东北侧、区政府西侧等建设工程,要本着“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原则来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切实加强文物单位所在地的规划管理,尽量做到原地保护,注意保留文物的原有风貌,保护历史文化环境,把一些具有传统风貌和地域特色的古建筑、街区成片保存下来。在尚未启动的城市改造工程中,要按照《文物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建设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文物管理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力度,依法履行职能,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对于各类文物违法案件要敢于“亮剑”,严肃查处,坚决制止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
4 、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文物保护是各级政府的责任;第十条规定,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一是要建立文保投入机制。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发挥公共财政在文物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用于文物事业,保护经费应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二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积极探索和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创新思路,在不违背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鼓励政策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让海内外海陵籍的知名人士或其后裔提供资金、文物等方面的支持,参与到我老秘网区文保工作中来。要尽快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修缮措施,重点抓好急需进行抢救性维修的文保单位的修缮工作,使各级文物尽量保持原有风貌,减少损失。如北山寺坍塌已经一年多时间,网民反应比较强烈,要尽快落实资金,编制修缮规划,并进行社会公示,早日修复。三是要将文物保护与开展社会教育、发展旅游业结合起来。对已修缮的文物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向社会做好陈列展示工作,为观众提供科学、文明、健康,融知识性、趣味性和观赏性为一体的展陈内容,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发挥好文保单位的社会教育功能,担当社会教育的主阵地。例如,对李氏住宅、田氏住宅可以以一定的主题进行充实,成为旅游景点,丰富我老秘网区旅游资源,使文保单位在利用中得到保护。
5、加强文保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文保宣传工作是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充分利用《文物保护法》颁布纪念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时机,集中开展文物保护意义、目的和要求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形式,如举办文物陈列、知识竞赛、新闻媒体报道、专题讲座、互联网等,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文物保护的意义、我老秘网区文物保护取得的成效,以及目前正在开展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把文保宣传教育与中小学校乡土教育、热爱家乡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热爱家乡、保护文物的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使依法保护文物的理念深入人心,努力使文物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为文保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写的不错 写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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