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秘网 发表于 2012-1-9 14:55:41

关于我老秘网区失地农民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大,失地农民的数量也随之不断递增。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生产生活生计的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这一问题,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查走访,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
一、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
1、补偿标准低,难以解决长远生计。按现行补偿标准,城区近郊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共约3至3.5万元。按人均1.5亩耕地,完全补偿到位每人仅有5万元左右,不过是城市年人均纯收入的4倍,商品房也只能买20多平方米。货币安置保证了征地工作顺利进行,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暂时生活问题,农民却丧失了一生的生产资料,难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
2、就业难,生活缺乏长期保障。失去土地的农民受文化素质及劳动技能的制约,难以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从调查来看,有三分之一的失地农民劳动力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就业压力很大。特别是失地农民中年龄偏大、体弱多病的“弱势群体”,就业更加困难,在有限的补偿一旦花光之后,他们的基本生活就没有了经济来源。加上消费与不断上涨的物价,无形中增加了消费支出,他们的生活就会更加困难,部分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
3、保障差,生活安全系数较低。在农村,土地不仅仅是一般的生产要素,它除了经济功能外,还承担着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功能,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后一道安全屏障。现有的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保险制度等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失地后的农民就成为事实上的失业农民,他们多数没有参加养老和其他保险,子女教育、看病、养老等问题非常突出。他们逐渐成了“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创业无钱”的弱势群体。
4、非城非农,社会处境边缘化。农民土地被征用后,他们虽在城区内生活,即使户口农转非,他们的居住生活环境依然没有改变,依然是农村社会管理模式,也只不过是一个城市乡村。但他们失去了土地,他们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
三、失地农民的愿望
一是迫切的要求能够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给他们提供更好的创业、就业条件,希望能够优先解决劳动就业问题,保证有稳定的收入,不想靠土地补偿金维持生活。
二是一些被征地农民由于文化水平较底,缺乏职业技能,不知道搞什么致富项目,希望政府部门无偿提供创业、就业培训机会,以掌握一技之长,靠自身努力获得生存。
三是一些被征地农民想发展养殖业,经营二、三产业,但缺乏资金和技术,希望能够得到优惠贷款支持和免费技术指导。
四是希望有关部门在征用土地过程中,用部分土地补偿费或安置补助费直接用于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安置,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五是一些农民希望能保留剩余耕地,发展高效农业。
四、建议
1、完善规划,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征地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确保土地的有效供给、合理利用,防止“一拥而上”式的征用土地和重复建设占用耕地,适度提高征占地门槛,从严征地报批工作,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和范围,坚决禁止乱批乱建,圈占土地的行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狠抓政策落实,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要增加征地审批前的协商环节,坚持谁征地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用地单位的社会责任,把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征地的前置条件,提高征地补偿、安置的透明度,充分赋予农民知情权、财产处分权、参与、监督等权利,保证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实行征地安居、富民、就业等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权益落到实处,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3、加大扶持力度,鼓励被征地农民创业就业。一是鼓励、扶持被征地农民创业,对失地农民创业在贷款、税收、场地等方面提供优惠给予扶持,降低贷款门槛,鼓励和扶持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二是参照下岗失业职工的办法,让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享受与下岗失业职工同等的再就业优惠,享受新办企业和小额贷款担保的优惠;三是鼓励征地单位安置吸纳失地农民,对吸收失地农民的工商企业,享受与安排城镇下岗人员同样的税费优惠政策;四是对征地农民开展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让他们掌握一门以上社会需求的职业技能;五是设立更多的公益性岗位,为失地农民就业搭建就业平台。
4、统筹城乡社保政策,健全失地农民保障体系。失地农民,既是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结果,又是工业化、城市化的贡献者,他们理应分享工业文明、城市文明带来的成果。
一是建立健全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转非人员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二是与试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可采取政府补贴、征地单位代缴等方式,将被征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统筹用于解决农转非人员的养老保险等问题。三是对已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应当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对仍为农村户口的,应当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防止失地农民医保两头落空。
5、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失地农民向城市居民的身份转变。失地农民问题的实质,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农村文明向城市文明的转变,是农民向市民身份的转换。但这一变化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失地农民需要在思想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生育要求、子女教育等各个方面进行转变。
一是转变观念。引导农民摒弃小农经济意识,破除封闭保守观念,培养城市文明意识、城市人际关系意识、公共生活意识、现代文化意识等,使他们尽早融入现代市民的行列。二是强化就业意识。政府应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教育和引导失地农民转变就业观念,破除“等、靠、要”思想,树立竞争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市场化就业。三是实施“村庄”改造。在失地农民“农转非”后,要及时启动“村庄”改造,统一规划,加强监察,规范行为,防止为拆迁赔偿而进行的乱搭乱建行为。
总之,要解决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必须在建立和完善长效保障机制上下功夫,只有逐步形成“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依靠、就业有保障、创业有支持”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模式,才能从根本上解除失地农民的近忧远虑,有效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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