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服务业比重偏低的原因分析及对策思考
2010年,宜春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为24.47%。全国、江西同一时期的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42.97%、33.03%,我市分别低于全国、全省18.5个百分点和8.56个百分点。“十一五”期末与“十五”期末相比较,全国服务业比重提高2.71个百分点,江西下降0.78个百分点,宜春下降7.22个百分点。我市服务业比重明显偏低甚至下滑,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在“十二五”期间如何加速服务业的发展并提高其比重?市服务业推进办和市统计局组成联合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一、我市服务业比重偏低的原因分析
总的来看,我市服务业比重偏低甚至下滑,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工业化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低和不尽合理的发展方式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工业快速增长挤压服务业比重空间。在GDP总量一定的条件下,三次产业结构存在此消彼涨的关系。我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市,2010年之前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一直稳定在20%以上,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6个百分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工业强攻战,工业经济发展势头迅猛,成为领跑全市经济的主力军。相比之下,服务业起步晚、总量小,在一定的资本、人力、技术等各种要素资源约束下,工业的快速发展势必使服务业的发展空间受到相对挤压。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06年的30.32%下滑至2010年的24.47%,而同期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逐年提升,2010年达到56.57%。
2.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足制约服务业纵深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未得到充分挖掘,是我市服务业结构的一个缺陷所在。在我市块状经济发达、工业生产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包括信息、咨询、设计、研发、物流、广告、包装等一系列工业生产服务需求资源却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在国内外服务业内部结构中,生产性服务比重较大,主要工业城市达50%以上,而我市比重仅占20%多。当然,目前我市的情况还未达到产业全面升级的阶段,但激发更多的生产性需求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就调查情况看,我市大多数工业企业的生产服务需求都是内部消化,需求较大的甚至建立起内部机构。由于多数内部机构履行的是非完全市场化操作,必然导致资源闲置的问题普遍存在。
3.“投资型”经济发展方式减缓了服务业发展。近年来,我市消费率为56%左右,低于世界主要国家70%以上的消费率;而投资率在45%左右,明显高于世界主要国家30%以下的投资率。“十一五”时期,我市城镇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不断扩大,但增速和比重均在下降,增速在2008年达到33.58%后逐步回落,到2010年回落到16.47%;从“十五”期末开始,比重出现连年下降,由2005年的39.1%下降至2010年的23.4%。这一趋势与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持续下降的趋势相吻合。从投资方向看,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对服务行业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明显,而对拉动一、二产业发展的作用会更大。
4.企业市场化组织化程度较低制约了服务业发展。一是市场在服务业的资源配置中没有发挥基础性作用。主要集中表现在服务业行业进入门槛和行业垄断两个方面,民航、金融、保险、电信、电力、通讯以及地方公用事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部门所有或行业垄断,缺乏竞争;同时,教育、医疗、文化、广电、保健等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将绝大多数潜在投资者拒之门外。二是缺乏带动区域性发展的上规模服务业企业。据统计,在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年末资产总计1000-5000万元的企业占7%左右,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只占5%左右。全市有五成多的服务业企业资产不到100万元。服务业企业集中度不高,产业链条较短,规模效应不明显,缺乏有带动力和影响力的服务业品牌。
5.城镇化程度较低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城镇具有经济集聚和人口集聚的特征,城镇化水平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呈正相关关系,人口数量多、密度大,对服务产品的需求就越高。研究资料表明,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城镇化水平应维持60%左右,但目前我市还有较大差距。2010年,我市城镇化水平为35.54%,城镇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1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8.52个百分点。城镇化程度较低一定程度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
6.居民收入水平偏低影响了服务业发展。按照经济发展的规律,居民收入水平与第三产业产出比为正相关关系。2010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33元,分别比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低4776元、114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799元,与全省水平相当,但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20元。居民家庭收入水平偏低,对服务的消费需求有限。另外主要是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增加了人们的支出预期,城乡居民将增加的收入更多地用于储蓄和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即期消费,直接制约着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发展。
二、加快发展提高宜春服务业比重的对策思考
在分析我市服务业比重偏低原因的同时,我们要明确方向,把握重点,把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一)优化服务业行业结构。适应新型工业化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一是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业。全面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使全市流通业实现总量倍增、布局基本合理、结构明显优化、功能大幅提升,真正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的市场格局。二是做大做强现代物流业。以综合运输体系为依托,将宜春建设成为赣西区域物流基地,使物流业成为服务业中的龙头产业;推动企业内部物流功能剥离,组建专业物流公司;鼓励企业将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等供应链管理服务委托给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三是做大做强现代金融业。加快引入创新机制和竞争机制,建立起以资本市场为骨干体系,政府资金、银行资金和社会资金相互配合,市内资金和市外、省外资金相互衔接,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互为补充的金融支撑体系。四是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充分挖掘我市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实现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将旅游业培育成为新兴支柱产业之一。
(二)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处于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人口将继续从农村向城镇集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加快城镇化的重点是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让农民从耕地中解放出来,转为城镇居民。农民进城后,除了能为耕地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外,将进一步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大量农民将转而从事服务业,有助于提高服务业的就业比重;在城镇新建或购买住房,有助于推进房地产业发展。同时,农民进城后,收入会逐步提高,有助于促进商贸流通等消费性服务业的发展。
(三)加大对服务行业的政策扶持。充分运用财税政策扶持服务业。通过加大财政预算资金投入,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重点支持我市服务业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逐步扩大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引导资金,吸引并壮大社会资金对服务业的投入规模。充分利用土地政策扶持服务业。全面布局和科学调整各县(市、区)用地结构,加大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地比例。充分利用价格政策扶持服务业。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使服务业在资源要素的获得和使用上享受与其他产业平等的政策待遇。充分利用信贷政策扶持服务业。积极与各金融机构协调,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服务企业予以信贷支持。
(四)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和完善服务业人才资源配置体系。尽快在全市各服务行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对一些新兴服务行业,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先行制订服务标准,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加快服务业市场整顿;进一步打破行业和部门垄断,加大对各种不公平竞争和恶意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吸引和聘用我市服务业所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熟悉信息、金融、保险、中介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课题组成员:包春燕王 兰胡玉萍钟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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