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城乡环境现状
一、当前宜宾县城乡环境现状(一)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着力抓好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环卫设施建设,规范建设一批“三化一改”农贸市场。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15个,整治和规范科贸路等特色街道4条,柏溪至高场公路沿线和中心城区风貌整治全面完成,新增垃圾中转设施26个;渗滤液处理工程主体全面完工并投入试运行;农村“两建四改五通”建设加快推进。
(二)“五乱”治理行动卓有成效。持续开展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集贸市场等重要区域的“五乱”治理。近年来,治理卫生死角垃圾18.8万吨,治理广告乱贴清洁“牛皮癣”4.5万余处,治理车辆乱停规范停车16770 余处,治理摊位乱摆规范摊位18500余个,治理工地乱象整治工地256个,取缔以街为市街道27条,共制止和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 万余平方米。
(三)全域达标工作推进有力。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持久效果、持续惠民”的工作思路,着力开展建筑立面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进出口通道打造等,着力提升全县城乡整体形象。高场镇和高场镇大明村等6个村被表彰为全省“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示范镇、示范村。观音镇、永兴镇和观音镇合众村等10个村被表彰为全市“三二一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先进镇、先进村。
(四)“三个率先”指标全面实现。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1%;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8%;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9%,绿地率为3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8.6平方米,“三个率先”指标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年终考核在全市排名逐年上升。但由于认识还不完全到位、群众参与度还不高、环卫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等原因,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主动性不够。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视程度和主动性不够,把治理工作当作一项临时性的、突击性的任务来对待,在安排上缺乏长远打算,没有前瞻性和整体考虑,没有打“持久战”的准备。甚至有的乡镇和部门存在厌倦情绪,在环卫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较少,存在“等、靠、要”思想,致使整治工作出现了“上热下冷”的现象。二是配合不够。部分单位在开展工作时习惯于从本单位立场、本部门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大局观念不强,还没有真正形成工作合力。有的乡镇和部门缺乏敢于担当的意识,一谈到治理工作就提困难、摆问题,而不是去想办法、添措施来解决。三是宣传不够。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宣传内容不够丰富,对突出问题的曝光力度还不够;乡镇的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宣传面比较窄,致使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还不高,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氛围还不浓厚,群众自觉讲究和爱护环境卫生的文明意识和习惯还没有完全形成。四是坚持不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铺开以来,我县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部分乡镇和部门不能长期坚持,工作停留于表面、“搞突击”,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于是出现“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现象。一些重点区域和部分集贸市场整治力度不够,一些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乡镇交界处脏乱差现象较严重,部分乡镇秩序乱、环境卫生差的情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户外广告、临街商店、单位牌匾设置不规范。
二、对策和措施
按照“建长效机制、求工作突破、促形象提升”的要求,以打造干净、整齐、漂亮的城市环境为目标,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积极深化拓展,着力攻坚破难,实现全县城乡形象显著提升。
(一)突出五大重点,持续治理“五乱”。一是进一步治理好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和公路、水路、河道沿线,以及边远乡镇和村庄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和治理工作盲点,确保不出现回潮反弹;坚决遏制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乱扔杂物、乱吐口痰、乱倒垃圾”现象。二是进一步规范城乡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加强对各类集贸市场,特别是商家店铺的秩序管理,规范摆摊设点。三是进一步坚持“四注重、四提升”、“三打破、三提高”原则,因地制宜,因陋就简,从实际出发,加大城镇建筑立面清理和风貌打造力度,抓好村镇和村落建设,体现地域特色。四是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积极引导行人、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处重罚“车辆乱停乱放”、运输车辆抛洒装载物、“酒后驾车”等违规违法交通行为,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五是进一步突出典型引路,继续以实施 “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为抓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治理工作。要适时曝光突出问题,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坚持不懈、真抓碰硬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素质教育,弘扬文明新风。一是依托“七进”活动、“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平台,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倡导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行为方式,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二是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刊播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全面深化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弘扬文明卫生新风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城乡居民在参与治理工作的实践中提升文明卫生素质。三是持续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和文明劝导活动,并把柔性劝导与刚性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肃查处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三)多方筹措资金,增添设施设备。一是大力增添垃圾清运车辆等环卫设备,推进城镇保洁作业机械化,提高机械化清扫保洁水平。二是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加快城镇街道、停车场(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垃圾填埋场、垃圾集中堆放点、垃圾池(坑)、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建设。三是规范建设一批“三化一改”农贸市场,着力抓好公厕、水电管网、路灯、园林绿化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实施好城镇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四是持续抓好城乡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或“统筹规划、适当集中、区域共享”方式,对镇村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采用“沼气厌氧”、“湿地净化”等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四)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常态治理。一是健全责任机制。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化目标管理,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严格考核和实施奖惩。县级有关部门要按职能化管理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治理工作的合力。二是健全资金保障机制。要把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长;在发挥公共财政主导作用的同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三是健全监督机制。构建起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行政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监督体系,并坚持“暗访、曝光、问责”联动,强化督查问责,保障工作务实高效。四是完善健全队伍建设机制。配齐配强管理、技术和日常维护保洁“三支队伍”,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五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按照“问事必问责、问责必问人、问人问到底”的要求,严格绩效管理,逗硬落实奖惩制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曝光,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治效果不佳,工作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依照《宜宾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文/ 钟建华
高人啊,真是好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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