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33天 发表于 2011-11-24 08:14:14

中共合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合肥市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现将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纠风为重点,奋发进取,务实创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合肥跨越赶超、加速崛起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一)加强监督检查,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在全国较早出台《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市级协调、联动省县”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市拉网式现场检查和县区间交叉互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认真整改。制定实施《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违反招投标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投资项目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项制度,保障了全市“大拆违”、“大建设”的顺利推进。认真查处历次土地 “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先后对171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参与全市“正三轮”非法营运清理工作,对1606名残疾车主身份、残疾等级进行确认,取消303名不符合政策人员资格。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拆迁安置、秸杆禁烧、新农村建设等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努力做到及时跟进、推动落实。严肃县乡两级党委换届工作纪律,确保风清气正,圆满完成换届工作任务。(二)强化宣传教育,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进一步增强。采取领导带头“抓教”、专家辅导“助教”、文艺演出“倡教”、警示教育“促教”等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全市领导干部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着力打造“包公”廉政文化品牌,与中国曲协合作举办“包公杯”全国反腐倡廉曲艺作品征集活动,并将优秀作品搬上舞台,先后在全省17个市和省直单位巡演30余场次。全市已建立146个市级和14个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创办《合肥廉政手机报》,建立完善向人大、政协通报工作制度和重点工作媒体通气会制度,开展年度“反腐倡廉十件大事”评选活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出台实施《合肥市反腐倡廉建设巡查实施办法》和《合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暂行办法》,完成了对市水务局、旅游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单位的巡查,先后对32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预警。建立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健全对县区、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出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九条禁令》,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廉政监管。(三)着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采取领办、督办、协办等方式,严肃查处发生在土地开发、国有企业、农村基层、司法机关等领域的腐败案件。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李先璋在土地开发中收受贿赂案、省国路公司原总经理汪晓中等国企负责人损公肥私案、庐阳区藕塘村原党总支书记刘怀寅千万元受贿案、七名评标专家收受贿赂案、新站开发区财政局原局长董黎明收受干股案、肥东县法院执行局原局长宋经文收受贿赂案等一批典型案件的查处,彰显了市委的反腐决心,震慑了腐败分子,警示了党员干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2006年10月至2011年8月,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488件(次),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73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6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1亿元。高度关注并严肃查处村(居)干部的腐败问题,在全市“三资清理”工作中,先后立案查处侵占集体资产、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案件68件,其中受到纪律处理的村(居)干部56人、移送司法机关25件,涉及28人。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要事项的监督管理。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的案件教育党员干部,努力实现查处一个案件、警示一方干部的目的。切实加强案情综合分析,注重发掘案情中暴露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开展延伸治理,先后开展了全市混凝土行业税收整治、村(居)集体 “三资”清理等专项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四)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源头防腐工作进一步深化。坚持每年由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带队进行考核,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力度。坚持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将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到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的始终,从权力最易寻租的节点入手,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改革,努力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2008年以来,先后在全市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巩固年”、“执行年”、“回头看”和廉政风险防控活动,全市共清理制度453项、修订完善制度458项、制定重点制度274项,排查廉政风险点近4000个。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大建设”中,坚持“统筹、分权、开放、监督”理念,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旨在优化权力配置、监督权力运行的综合配套改革,构建了城市建设领域权力监管“合肥模式”。大力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规范运行工作,在全国率先实行市级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有效压缩了行政权力自由裁量空间,拓宽了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渠道。
(五)加大纠风治乱力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风行风热线、“政民直通车”、“百姓问政”、“效能合肥”、投资发展环境企业监测点等政民互动平台。五年来,共受理咨询、举报、投诉12.34万件,办结率达99.38%。全面开展市直单位直管公房清理,纠正处理直管公房问题1690户,收缴超标准补款6401.23万元,收回直管公房32套。认真清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公房,并以公开招标形式招租公房2.11万平方米,努力实现公共资源收益的最大化。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抓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出国、公务接待、车辆购置费等连续五年实现“零增长”。坚持开展民主评议百个重点处室与155个基层站所活动,强化基层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实行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和社区医药统一配送制度,推行门诊病历“一本通”,着力解决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面开展涉农政策资金发放“一线实”、“一卡通”工作,积极试点“一网清”公开方式,重点解决资金发放中的不规范、不透明现象。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率先在全省通过验收。全市1209个村(居)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主体的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全面推行。在为期一年半的“三资”清理工作中,全市村(居)共核增固定资产2.9亿元,核减债权1.9亿元,核减债务2.4亿元,发现村级违纪违规问题2900个,纠正2717个,制定整改措施164项,依纪依法追缴违规资金8204.2万元。
(六)注重纪检机关自身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建立完善市纪委班子工作例会、集体调研以及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工作制度,努力做到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实行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09〕9号)和《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经费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1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县区纪委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圆满完成县区、乡镇纪委换届工作,班子建设、人员力量不断加强,干部结构不断改善。积极指导和推进县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纪检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全市广大纪检干部在活动中接受了洗礼、经受了锻炼。积极创设“清风大讲堂”、“清风论坛”、 “机关课堂”、“以案说法”、“重点课题调研”等学习交流平台,连续三年与清华大学合作举办中青年干部素质提升高级研修班,有计划地选送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挂职锻炼,全方位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先后编辑出版了《让制度与建设同行——城市建设管理的地方实践》、《实践·探索·感悟——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思考》、《界线——近年来典型案例评析》等10余本实践性工作书籍,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养成。
过去五年,在原地级巢湖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巢湖市和庐江县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党委、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了较好落实,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惩治腐败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源头防腐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纪检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
五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共同努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工作成效不断增强。 “包公园”已被中央纪委列入首批“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城建领域公共权力监管“合肥模式”得到中央纪委的肯定与推广,“包公杯”廉政文化品牌、村级监督委建设、村(居)集体“三资”管理、行政处罚群众公议、阳光和谐拆迁、集中统一的招投标管理模式等一些经验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2011年6月,市纪委监察局被中央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二、五年来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经验和重要启示过去五年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生动实践,有力地证明了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凝聚着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和全体纪检干部的辛勤汗水和共同智慧,丰富了我们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积累了引领我市未来反腐倡廉建设的可贵经验和精神财富。
   (一)纪检工作必须立足于保障科学发展,在贴近贴紧中心中服务大局。发展始终是党委、政府工作的第一要务。五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切感受到,保障和服务科学发展是纪检机关的第一职责,也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要求。我们始终站在推动合肥建设与发展大局的高度,积极主动地思考谋划全市纪检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在服务科学发展中选题,在推进改革创新中破题,在建立长效机制中结题,力求在强化督查中服务发展、在惩治腐败中保障发展、在教育保护干部中推动发展,主动当好合肥建设与发展的“推动者” 和“护卫者”,努力为改革“鸣锣开道”,为发展“清障排淤”,为全局“保驾护航”,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
    (二)纪检工作必须立足于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在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中增强反腐成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途径在于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五年来,我们在努力加强执法监察、纠风治乱、查办案件等治标和惩治工作的同时,坚持对反复发生的腐败现象和问题,从规律上思考对策;对普遍发生的腐败现象和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寻求解决办法,努力实现对公共权力的科学有效监管。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分权治理原则,狠抓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坚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理念,对封闭行使的权力实行阳光公开运行;坚持压缩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大力推行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群众公议制度。实践表明,只有抓住权力这个容易滋生腐败的本源,努力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强化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才能真正构建起防治腐败的坚固堤防。
(三)纪检工作必须立足于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体现价值追求。反腐倡廉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是凝聚发展力量的重要途径。五年来,我们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践行群众路线、筑牢执政根基、凝聚发展力量之中去推进落实,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不断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途径,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干部是推动合肥建设与发展的骨干力量,积极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的关系,把对干部的依纪依法监督与信任、激励有机结合起来,切实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热情,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纪检工作必须立足于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在有效遏制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效果。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持续保持监督、纠风、惩处等治标工作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势头的同时,自觉把注重预防、着力治本的要求融入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着力从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及时研判腐败现象发展变化的趋势、规律,积极探索改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巩固反腐倡廉建设成果。
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值得我们倍加珍惜,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巩固、丰富和发展。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就我市而言,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还不够强;一些部门和领域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难持久;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的现象依然存在,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一些腐败现象呈现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的特点,少数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还难以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面向“十二五”乃至今后更长一个时期,省委省政府以及全市上下对合肥的发展寄予厚望。特别是通过此次行政区划调整,一个昂首阔步、加速崛起的“大合肥”正雄姿勃发。今后五年,是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着力打造泛长三角地区继沪宁杭之后的新兴中心城市,朝着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方向迈进的关键时期,必须举全市之力,抢抓新机遇,立足新起点,勇担新使命,谋求新跨越。这将是一场新的创造、新的拼搏、新的考验,也将是每一个合肥建设者人生中难得的新挑战。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深刻认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未来合肥火热的建设与发展中去。要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进一步谋划新思路,出台新举措,展现新作为,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实现全市人民的奋斗目标、建设更加美好的家园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今后五年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立足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以“制度+科技”为重点的科技强纪建设,创新实干,积极作为,为圆满完成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加强效能建设,确保“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省委、市委权威。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十二五”规划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等重要方针、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后市委确立的一系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和奋斗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工业立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大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强化效能监察。加强对各县市区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全面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依法高效行政。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继续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速度。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载体建设,建立健全快速查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在效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发展环境的现象和行为。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投诉平台,将监督工作不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
    (二)高度关注民生、坚持执纪为民,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有效治理学前教育高收费等问题。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强化行业监管,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认真清理社会中介机构和组织,有效规范社会中介行为。深入开展公务用车、市直单位经营性公房专项清理工作,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落实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
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巩固扩大党务公开工作试点成果,全面开展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大司法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拓宽群众知情、议政和监督渠道。深入开展民主评议“百个重点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进一步转变基层作风和工作效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继续办好“政风行风面对面”、“ 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强化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跟踪督办。
不断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巩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健全完善“三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和建设工程等招投标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农村公共资源市场化交易的领域和范围,努力实现“三资”的有效管理和保值增值。积极稳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村(居)债务。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加强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着力加强城市社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基层社会组织的反腐倡廉建设。
    (三)深化廉政教育、强化管理监督,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加强作风和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教育等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制度,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及时发现和纠正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包公”廉政文化元素,继续开展“包公杯”全国反腐倡廉曲艺作品征集活动以及优秀曲艺作品基层巡演活动,进一步扩大“包公”廉政文化品牌内涵和影响力。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廉洁社会氛围。
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廉政准则》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实施《合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暂行办法》,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努力实现事前防范与事中监督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降低反腐败成本。全面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巡查工作,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强化巡查工作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和省《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严格执纪、依法办案,坚决惩治腐败分子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问题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程序,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严肃办案纪律,提升办案水平,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加快推进办案点建设,加强先进科技手段的运用,有效降低办案风险和办案成本,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规范化、科技化水平。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查办大要案组织协调机制,注重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加强对基层纪检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领办、督办。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和成果运用,坚持惩治效果和治本效果的统一。
    (五)推进改革创新、深化源头治理,着力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
   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紧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的意见》,完善检查考核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率先在全省建成具有合肥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不断深化惩防体系建设。
巩固和扩大制度建设成果。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不断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深入总结五年来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经验成果,着力在总结、完善、提升、固化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防腐保廉体制机制,推动城建领域公共权力监管“合肥模式”向县市区延伸。建立健全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建立健全制度建设的科学建立、组织落实和监督问责机制,切实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深入推进制度创新。紧密结合合肥建设与发展实际,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为核心,以推动权力的合法高效运行为主线,借鉴现代科技手段,努力实现简政放权,推动权力的科学配置与阳光高效运行。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推进要素市场建设发展,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创新,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合肥实践特色的制度创新经验。
   (六)坚持党的领导,努力锻造精干高效的纪检干部队伍
    各级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党政齐抓工作、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要大力支持纪检机关开展工作,为纪检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各级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主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进一步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在做好廉洁自律表率的同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改善结构,整合力量,提高素质。继续抓好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紧密结合合肥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建立完善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纪检机构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居)监督委建设。
    要坚持把思想作风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与监督,督促纪检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对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并及时建立制度堵塞漏洞。广大纪检干部要严于律己、恪守职责,模范执行“五严守、五严禁”的规定,坚决同腐败现象和行为作斗争,进一步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市第十次党代会为我市未来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踏上新的征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让我们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努力开创合肥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优思美 发表于 2011-12-12 15:34:28

留个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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