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区社会管理创新的调研报告
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尤为重要。党的十七大提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央政法委将社会管理创新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在全国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经严格筛选,确定35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县(市、区),合肥是我省唯一的试点城市,也是全国6个试点省会城市之一。11月27日,我市召开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动员大会,全面启动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期赋予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充分认识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自觉主动地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
一、推进合肥市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我们党深入分析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所得出的重要结论,是当前应对社会矛盾凸显期挑战的迫切需要,是更好地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中央作出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对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是单纯加快经济发展,更不是单纯追求GDP增长,而是更加重视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统筹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和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通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最终实现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民生显著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同时也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社会转型期既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活力,也给社会管理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从而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比如,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不到位,流动人口不断增多,“两新组织”大量涌现,网络虚拟社会和现实生活日益紧密等,与此相对应的是当前管理方式单一、方法陈旧、力量分散等,社会管理面临新的挑战,维护稳定面临新的考验。这要求我们要不断适应形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规律,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有效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省会跨越赶超形势的现实需要。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合肥的经济总量突飞猛进,基础设施建设成就斐然。前不久,省委省政府提出“合肥要努力成为区域性特大城市”。要实现这一目标,全市上下就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研究思考省委省政府对合肥的新定位,进一步加快跨越赶超步伐,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先锋带动作用。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经济环境、安居乐业的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从而助推合肥跨越赶超步伐,加快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
(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社会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乎服务民众、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维护民利、保障民安的重大责任。社会管理创新,是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越来越期待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让人民群众通过高效、有序的社会管理,感受到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和谐稳定。因此,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社会管理为民、利民、惠民更加突出。
二、近年来我市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合肥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在加快发展中加强社会建设,在惠民利民中创新社会管理,为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仅2009年,各级财政投入32亿元,实施了“36项民生工程”,惠及城乡居民450余万人。今年,再次实施了“33项民生工程”。在城市建设方面,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最有效的民心工程来抓,做好“路文章”、“水文章”、“绿文章”以及“滨湖文章”,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在就业保障方面,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基本消灭“零就业”家庭,实现了由劳务输出向输入的转变;加大了社会保障投入,在被征地农民保障、农村低保、新农合制度、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了100%,全市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标准持续提高。在教育医疗方面,加大了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做大做优了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了教育均衡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了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在平安和谐建设方面,全面深入推进了平安和谐合肥建设,连续16年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去年再次被确认为“长安杯”,城市建设中维护稳定工作在全国介绍了经验。
尽管我市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重视和解决。一是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一些地方、单位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建设一手软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同志对社会管理工作有讲话、有批示、有态度,但对一些具体问题研究不够、实际问题解决不够。二是研究不透、办法不多。对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工作缺乏深入思考、系统研究、整体规划,存在着理念创新不够、推进主体单一、服务范围不广、管理方法滞后等问题。三是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有些工作特别是特殊人群管理方面涉及多个部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责任主体不明确、职责定位不清晰、工作交接不到位的现象。四是条块分割、整合不够。信息系统建立不全面、整合不到位、更新不及时,存在着多头建立、条块分割、资源浪费、实用性不强的问题。五是投入不足、队伍不强。财力、人力、精力投入不到位,队伍存在人手不够、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尤其是在基层基础工作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六是政策法规不健全。针对合肥社会管理工作的实际,在一些管理领域存在着政策法规缺位、滞后、陈旧和原则笼统等问题。
三、推进合肥市社会管理创新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坚持项目带动、建设先行,坚持强基固本、依法管理,以大兴大革的勇气、大开大统的思路、大破大立的举措,积极探索加强社会管理的新理念、新内容、新机制、新方法,全面提升我市社会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被列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为契机,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着重围绕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区服务管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管控、相关社会要素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工作、虚拟社会和“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八个方面,用两年时间,努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服务管理格局,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省会特点、合肥特色的社会服务管理新体系,实现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经济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努力把合肥建设成为全国最稳定的省会城市之一,服务和促进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
(三)基本原则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管理创新涵盖经济社会发展诸多方面,涉及现有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推进、政策体系的完善以及人财物的保障,必须充分发挥党委在社会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政府牵头负责作用,合理配置党政部门社会管理的职责权限,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谋划社会管理创新。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地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全面负责、全面推进。
强基固本、综合治理。把创新的重点放在基层,发展壮大基层组织,健全基层管理网络,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基层社会管理能力。同时,按照综合治理的思路,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和管理力量,统筹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项目推动、重在建设。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把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项目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实施民生工程,发展社会事业。
依靠群众、共建共享。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创新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完善政策、依法管理。社会管理需要政策体系来支撑,很多工作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等多个领域,必须依法按政策管理,不断完善社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确保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四、推进合肥市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社会管理理念创新
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大背景下,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理念是前提。必须把以人为本作为社会管理的核心,把服务优先作为贯穿社会管理的红线,把社会建设特别是民生工程作为社会管理的根本,把强化基层基础作为社会管理的突出内容,把资源整合作为社会管理的有效办法,把信息化建设作为社会管理的有力支撑,把项目化推动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社会管理的目标追求。具体工作中,要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向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要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要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要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要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
(二)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创新
1、推进社会就业和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合肥人力资源要素市场,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巩固和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和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工程、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开发工程,打造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2、推进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扎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实现全民医保。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异地结算,积极探索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与居民可支配收入直接挂钩、与地方GDP增长同步的保障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全面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为基本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3、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对低收入家庭实行“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廉租住房保障逐步“提标扩面”。“ 十二五”末,将建设保障性住房628万平方米,基本解决城市新就业大学生、企业工人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步伐,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364万平方米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4、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和运行机制。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倾斜,打造城市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疾病预防控制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
5、推进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扎实开展全国学前教育改革试点市建设。着力促进教育公平,高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打造品牌特色高中。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力度,推进职教城建设,努力把合肥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坚持政产学研结合,大力支持驻肥高等院校加快发展。深化继续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6、推进城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合肥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三年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科学编制《合肥市城乡统筹规划纲要》,指导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改革工作。2010年底前完成市域新型城镇体系规划,着力构建“中心城区-新城-新市镇-中心村”四级新型城乡空间布局。
(三)推进社区服务管理创新
1、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从2010年底开始,在全市城区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三县开展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把社区划分为若干责任网格,将人、地、物、情、事、组织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管理。整合街道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和各种协管员力量,实行“多网合一,一网多格;一格多员,全员参与;同格同责,同奖同罚”,实现社区管理的扁平化、精细化、高效化和社区服务的全覆盖、全天候、零距离。2011年底,实现城区网格化管理全覆盖,30%的农村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
2、推进社区组织化建设。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居委为主体、社区工作站为中坚力量、社区群团组织、社区志愿组织、社区便民商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为配套的社区组织体系。切实增强社居委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协助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提高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居委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创新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创新社会工作者培养选拔机制。建立市直单位新招录公务员下社区锻炼制度。建立市党政领导联系社区制度。
3、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推进的要求,推进社区管理信息化、公共服务信息化、商业服务信息化,力争建立覆盖全市的社区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建立社区人口、辖区单位基础数据库,提供与公安、计生、社保等部门专项数据库的数据共享接口,实现数据统一管理、动态更新。建立社区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信息管理软件建设,推动社区居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建立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将法律援助、家政服务、文化教育、医疗服务、公共事业消费等内容纳入其中,形成信息与物流的有效互动。推进智能化住宅小区(楼宇、家庭)建设。2年内100%的城市社区和30%的农村社区实现服务管理信息化。
4、推进社区服务化建设。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的意见》,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城乡社区全体成员、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出台实施《合肥市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为市民打造方便快捷的“15分钟生活圈”。扩大社区公共服务覆盖面,设立“一站式”办事大厅。建立社区与驻社区单位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机制。推进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2年打造70个市级标准化示范社区。力争通过2年的努力,将全市100%的城市社区和70%的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基本实现社区居(村)民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孤有所抚、病有所医、学有所教、难有所帮。
(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创新
1、完善社会矛盾化解组织体系。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既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社会矛盾化解组织体系。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完善村居、乡镇街道、县区、市四级大调解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范围、职责和要求。
2、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发展壮大人民调解组织,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强司法调解,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探索建立全程、全员调解,建立“援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机制。加强行政调解,探索在公安、人社、卫生、国土、工商、民政、建设等部门建立行政调解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仲裁调解,指导仲裁机构建立完善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和制度,发展仲裁调解队伍。
3、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保障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目标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涉及的组织机构、办公设施、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全部由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安排,确保“有场地做事、有专人干事、有经费办事”。
4、坚持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行政执法,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制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对群众反映合法合理的问题及时有效依法按政策解决,对群众无理诉求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五)推进社会稳定风险管控工作创新
1、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深入推进《合肥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做到应评尽评。市维稳办就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细则出台配套性文件。相关部门在企事业改革改制、征地拆迁、重点工程、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将风险评估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2、不断健全社会稳定风险化解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关注社会舆情,定期搜集、分析、研究、办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民生的问题。加大源头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力度,继续实行党政领导定期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制度。完善公开听证制度,出台重大社会决策或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立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分析调度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加大对重大不稳定问题的调度化解力度。不断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
3、切实加强社会稳定风险应急处置。建立完善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件等联合指挥机制。加强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力量建设,以特警队建设为重点,整合建立由维稳、公安、武警、信访等部门以及谈判专家参加的应急处置联合力量。
(六)推进相关社会要素管理创新
1、加强对社会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
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建立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教管理衔接机制,完善出监(所)前评估制度,建立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刑释解教人员的必接必送和有效安置机制。建立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就业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立部门联合服务管理和社会帮扶机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学、就业、创业等问题,为其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建设开发市级司法行政综合管理平台,动态掌握刑释解教和社区服刑人员数量、结构和现状。
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服务。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管管理和帮困扶助。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实时动态管理系统,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实时监控和定位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落实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强化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建设。建立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吸毒人员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排查登记和管控,完善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体系,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场所建设,配备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深化专业矫治康复,努力降低复吸率。
精神病人服务管理。建立完善定期排查收治机制,及时摸清底数,市卫生局建立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治疗信息库,市公安局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包括曾经和潜在)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分类管控机制,对收治入院的,由精神病医院负责管控,出院时,由公安机关派人接回就地管控;对一般性精神病人由家属或监护人就地监控;对流落社会且病情稳定的精神病人,由公安部门送民政部门流浪乞讨救助机构给予救助。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采取家庭、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财政补助统筹解决费用的方式,实行集中收治,落实治疗措施。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监管工作,确保不脱管、不失控。加大经费投入,推进安康医院和专科医院建设。
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等加强服务管理,为他们就学、就业创造条件。完善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犯罪预防工作,建立专门(工读)学校。完善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违法犯罪青少年案件专门办理、前科消灭等制度。探索建立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在校青少年法制辅导员制度。推进流浪乞讨少年儿童保护中心建设,加强对流浪乞讨少年儿童的救助管理。
2、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进一步理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体制。建立全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服务管理平台,对实有人口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千分之一的比例配备流动人口专管员。建立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服务管理模式以及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管理协作机制。落实《合肥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创新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实现暂住证向居住证转化,将居住证与就业、就学、保险、医疗等社会服务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3、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志愿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加强通用志愿者与专业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设。
4、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管理。建立滚动排查、动态分析、协调联动、有效整治的常态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幼儿园等重点地区治安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加强对老旧小区的综合治理,制定政策,加大投入,分类制定整治推进方案。
5、加强对重点行业场所和重点物品的管理。加强对汽车租赁、物流运输、旧货交易、私人诊所、小美容院、二手市场、游戏机室、小旅馆等行业场所的日常管理,对无证、非法经营的依法取缔和整治。加强对**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物品等的安全管理,实现“不流失、不打响、不爆炸”的目标,确保公共安全。
(七)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创新
1、建立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为依靠,以公安机关为主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从2010年至2012年底,建设专群结合、点线面结合、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数字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其中,各类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行业场所管理系统、危爆物品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等全部建成并应用于实战。
2、深入推进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强化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效能建设,完善“治安联防、矛盾联调、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工作机制。按照要求配备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配齐配强专职副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扎实推进社区、村综治工作平台建设,规范工作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基层综治办人、财、物和机构保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3、加强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建设。按照总人口万分之十八的比例,配备专职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主要用于开展治安巡逻、人口协管、交通协管等工作。城区建立楼栋长制度。乡镇建立社会治安联防自治组织。
(八)推进虚拟社会和“两新组织”管理创新
1、建立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对互联网管理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网络安全基础管理机制,加强对域名和IP地址、网站准入、网站接入服务的管理,逐步推进网络实名制,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建立网上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政法维稳综治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建立网上网下联动管控机制,有效整合网络信息资源,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警种力量,实现网上网下联动管控,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2、加强“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加强对新经济组织的服务管理。着眼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贯彻法律法规的检查;着眼于提高劳动者的地位,推动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着眼于服务管理体制创新,推进综治进民企,落实新经济组织内部安全稳定法人责任制及其社会责任。加强对新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制定社会组织服务和管理实施办法。实行审批登记制度改革,民政部门直接受理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登记,并履行管理职能;降低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手续;适度突破异地商会“登记在省”,市级民政部门可受理异地商会的申请登记。落实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分级登记管理”体制,建立横向与业务主管单位联手,纵向层层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设立社会组织党工委;加强行业协会品牌建设,研究制定现代农业、家用电器、餐饮烹饪、坚果炒货、文化旅游等十大特色领域行业协会发展规划。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创新孵化园”。积极培育“枢纽型”社会组织。拓展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渠道,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
五、推进合肥市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我市跨越赶超的重要任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市里成立合肥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办理。县区比照市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规划项目推进
将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基层基础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管理、城乡一体化发展等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整体工作部署。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目标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项目化推动。各牵头单位拿出具体的推进措施、实施细则,特别是对综治工作部门建设、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安康医院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治理等社会管理创新基础性工作要提出具体的项目推进时间表。根据县区不同实际、部门不同特点,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鼓励改革创新、大胆尝试。
(三)强化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研究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规。对源头性、基础性的社会管理问题,研究制定符合合肥实际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管理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的障碍和困扰。改革社会管理行政管理体制。对精神病人、重点青少年群体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要整合现有政府管理职能,理顺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切实解决职能交叉、职能分割的问题。加大政策性投入。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对社会管理创新中规划性建设、项目性工程、公益性活动等,通过政府投入、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政策奖励等形式予以保证和支持。
(四)强化社会管理创新手段
强化大信息的手段。充分运用最新信息化科技成果和手段,以社区信息化建设为基础,整合公安、民政、司法、人社以及商业服务等信息资源,搭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综合平台,尽快形成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强化大整合的手段。发挥省会城市优势,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各种手段,整合各级各部门行政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强化大宣传的手段。通过领导干部培训、论坛讲座、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等方式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水平,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对外宣传、网络宣传、文艺宣传等形式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政策宣传、典型宣传、成果宣传等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社会基础。
(五)强化督查奖惩
严格落实责任。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纳入领导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督促检查。由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定期对县区、部门进行面对面的督查指导,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施量化考核。根据职责分工,市里对社会管理工作创新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具体要求、奖惩措施,建立部门考核量化指标体系,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协助单位: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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