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归人 发表于 2011-11-21 08:21:28

产业价值链升级的循序演进与跳跃发展

目前,在压缩过剩产能,人民币长期升值,生产成本大幅上升,全球后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泛起的背景下,通过产业价值链升级,掌握发展的主动权是我国产业迎接挑战的必然要求,其关键是要进入全球产业价值链(包括以跨国公司主导的生产者驱动型、大型采购商主导的购买者驱动型两种价值链)的核心环节,成为价值链治理者。价值链升级是循序演进,还是跳跃发展,需要对此作出选择。我国传统产业升级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需要按照产业升级的规律,循序演进;同时,也要抓住全球进入新科技革命的前夜,电子商务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崛起,世界经济格局重新划分的历史机遇,在一些具备条件和优势的产业上,实施跳跃前进,通过价值链升级,在我国形成具有抗市场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
    一、持续追踪国际生产者驱动型价值链,循序进入核心环节
    我国大多数企业从贴牌生产到拥有先进技术,再到拥有品牌,还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要进入生产者驱动型价值链核心环节并成为治理者,还须努力。首先,应加大投入,消化引进的技术,实施再创新。我国在此方面已有成功经验,在三峡工程水轮发电机、高速铁路动车组技术引进后,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进入了世界该产业价值链的核心环节。但我们与日本、韩国相比,在消化吸收外来技术实施再创新方面还有差距,主要是我们投入消化吸收的力量不足。其次,要在更高层次上承接国际经济技术的转移。国际金融债务危机时期,国际生产能力持续向新兴工业化国家转移,一批跨国公司不仅转移制造能力,而且转移研发、运营手段,设立了大量的应用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如世界500强企业普遍在我国各地区包括香港、台湾地区建立了区域性研发机构,但这些研发、运营中心基本上在跨国公司内封闭运行,限制核心技术、营销资源向我国企业的外溢。我国可协调企业与跨国公司在更高层次上合作,由只担当配角企业逐步向其战略合作伙伴发展,进入其所掌控的全球价值链中,全面学习他们掌控价值链核心环节的各类方式,并在核心环节的周边率先实施突破,逐步迂回进入生产者驱动型价值链的核心环节。
    二、组织国内力量突破生产者驱动型价值链格局,成为治理者
    生产者驱动型价值链中,能够被称为产业链核心环节的往往是技术和知识含量最高的环节,同样也是附加值或增值空间最大的环节。我国大批企业能够进入生产者驱动型价值链核心环节的根本保证是,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能够扩大新型制造模式的应用水平,可以主导最终产品、关键部件市场的方向,获得更大的利益,为此,要实施产业自主创新战略,增强我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能力。首先,应由各级政府组织“官产学研用”联盟。政府发挥调动社会力量办大事作用,举国家和全地区之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核心技术。其次,加快形成更多的“专、精、特、新”企业集群。借鉴旧金山硅谷、北京中关村等地区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的经验,在我国一批大学、科研机构集中的城市,通过更强有力的财政、税收扶持政策、更强大的金融、科技中介平台,发展更多的专业类科技型企业集群(如武汉市的光纤通信产业集群——“光谷”等)。再次,充分发挥我国龙头企业的主导作用。我国在生产者驱动型价值链中已经有一批企业在核心环节占有一席之地,如联想、海尔等一批电脑、家电制造企业,华为、大唐等一些通讯设备企业,南车、北车等一批高铁装备企业,东方电机、振华港机等一批重型装备制造企业,都已经开始成为全球本行业中的骨干或主导企业。为此,我们可以通过国家、省、市科技专项等形式,扶持大型企业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组建企业中央研究院,强化企业的国家技术实验室,以大型企业牵头国家产业的重大科技项目,包括与产业化密切相关的基础科学研究项目(借鉴美国政府对IBM公司、GE公司的科技项目扶持方法),解决我们大量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脱节、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通过培育科技主导型大企业集团,带动我国更多企业进入生产者驱动型价值链核心环节,成为价值链的治理者。
    三、培育新型采购商和品牌商,在采购驱动型价值链上跳跃升级
    一是培育电子商务与供货联合型采购商。进入购买者驱动型价值链核心的企业,可利用“数字化商业之船”刚刚起航之际,在电子商务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如同美国亚马逊公司、谷歌公司从信息提供平台,进入电子商务平台,又进入商品集成平台,再进入商品采购平台,最后进入制造平台(目前开始研发和提供软件、手机等产品),再如我国的阿里巴巴(淘宝)等一批依托高速网络形成的新型商务企业,从提供纯商品信息服务向电子商务平台拓展,目前又拓展为大型商品集成平台,开始在全国建立电子商务供货仓库,在全球建立电子商务采购支持系统。如果能成功发展一批电子商务与供货联合体新型采购商,就可以越过传统国际采购巨头们经过几十年经营形成的驱动型价值链,可迅速形成新的购买者驱动型价值链,在新的格局中形成对价值与产业的控制。
    二是推动制造商向大型品牌中间商转变。这方面有可借鉴之处,服装产业是典型的品牌商控制的采购驱动型价值链,韩国、香港、台湾等一批服装加工企业成功转型为品牌制造商和品牌经销商,实施品牌化,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附加价值,专注于产品的设计或销售的价值高端环节,将附加价值较低的生产环节交给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完成。我国的大型消费类制造企业很多、实力较强,国家可扶持一批制造商,加快转型为品牌营销商和品牌制造商,并由制造商转型为中间商,可通过品牌租赁,学习跨国公司的品牌运作经验,通过品牌收购,进入跨国公司的核心业务领域。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我国企业的国际销售渠道,为我国自主品牌走上国际市场铺平道路,依靠我国大批中间商的全球采购战略,建立通向品牌消费市场的宽广通道,使一批品牌经销商和品牌制造商加快进入购买者驱动型价值链核心环节。
    四、培育新型商务平台,为采购驱动型价值链升级提供保障
    目前,通过信息化与新制造模式支持,制造企业可以实施大规模的产品订制生产,如服装、电脑等产品,促进了世界商业形态的革命,采购驱动型价值链正在由集中采购——集中物流——集中销售的“区域对区域”主导贸易方式,向网络采购——分散集货——集中物流——分散配送的“点对点”贸易主导方式转变,满足市场对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的要求,正在成为商业活动的重大方向,商业利润更多取决于“精准销售”而非“规模采购”。为此,我国要将这一趋势作为重要考量因素,通过培育新型采购商公共服务平台,为更多电子商务企业突破国际传统购买者驱动型价值链控制创造条件。首先,可搭建物流平台,高效率的物流管理是保证电子商务企业与品牌企业长期合作的必要条件,也是电子商务企业独辟蹊径实现跳跃发展的保障,电子商务主要经销时效性很强的产品,进入市场时间的早晚不仅意味着利润的多少,而且关乎企业能否进入采购驱动型价值链核心环节,成为治理者。可以借鉴美国路易维尔市的经验,通过大规模物流中心城市的建设,在我国各区域形成一批物流中心城市,为我国大型采购商、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高效率的物流服务。其次,广泛推广电子网络等新型支付方式,继续加强电子银行、第三方支付等支付平台建设,为新型商业业态提供金融支撑。再次,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研究表明,品牌生产商倾向于使用进口的投入品,一揽子采购网络一般具有全球性特征,品牌生产商组建的生产网络则具有地区性,进入购买者驱动型价值链核心环节的企业,可借鉴沃尔玛等国际跨国采购商的做法,通过建立专用卫星通信联络系统、物联网实时感知系统,提高在世界和地区的采购、集聚、扩散商品的效率。
    (作者单位:青岛市委党校作者:胡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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