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秘答公文版尾可在附件之前结束吗?
网友问题:按照规定,公文如有附件,版尾必须置于公文的最后一页,最后一个要素位于最后一行。但有些时候附件内容太多,如某项工程的申报材料、可行性方案等等,往往长达上百页,在此种情况下版尾也要置于最后一页吗?
老秘观点:
必须明确的是,公文法规中所讲的附件,应当是指起正式文件效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是相应的事务性文书等等。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严格来讲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附件,而只是文件的附属材料,因此,其版尾可在附件之前结束,不然就会显得不伦不类。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