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完善新时期的社会发展机制
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各个领域紧密相联,牵一发而动全身。中国的改革最初从经济领域入手,但结果带动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既促进了中国的发展和进步,也激起了各种阻力和反作用,使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约。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结合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明确提出: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民生和社会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与高速增长的经济目标相比,社会建设仍显薄弱,社会建设的力度和效果尚显不足。“十二五”时期,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从深层次上讲,必须深化改革,创新社会管理理念,构建和完善新的社会发展机制。一、建立公正平等的利益整合机制,为社会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不同社会阶层具有不同的阶层利益,因而政府的执政水平也具体表现在通过合理的政策设计既保证公众的一致性利益,又能顾及少数群体的特殊利益。为此必须建立相应的渠道和制度,使各个阶层的利益要求都能得到有效表达,避免因利益诉求表达不畅所导致的各种矛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改革初期社会阶层分化不规范的无序状态初步得到遏制,并且正在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秩序化的轨道。为了保持和促进这种发展态势,中国社会亟待建立公正平等的社会利益整合机制。主要包括:要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的矛盾疏导作用;要着手建立各种社会力量之间的协商对话制度,实现社会整合方式从政治强制转变为利益协调;要转变政府职能,弱化政府微观经济干预职能,强化政府服务和宏观调控职能,转化政府中介职能。总之,政府必须利用制度安排、政策倾斜和行政力量等资源优势,协调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平衡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通过科学完善的利益整合机制尽力使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益都得到保障,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防止改革成果仅仅落入少数人之手而引发社会冲突,以此为社会的和谐和进步提供良好环境。
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现代国家权威的合法性源泉从根本上说是来自于民众和社会的认同。社会赋予国家控制的权力,国家的控制就必须接受社会的监督与制约。社会制约不仅是人民权利的体现,也是规范社会控制保持国家权威合法性的根本力量。从根本上看,社会对国家的有效监督与国家对社会的有效控制是共生的,其良性循环构成了社会发展与政治稳定的重要基础。
中国社会的转型从治理方式上看,是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依法治国意味着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通过法律进行的社会控制应该是政治调控的基本手段。政府不能再以行政指令方式管理经济,而应依据市场规律制定制度规则来监督和参与资源的占有和分配,以达到控制社会运行的目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政府要建立科学民主的政治沟通机制,以减弱社会阶层分化对于社会稳定所造成的影响。政府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纠纷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构建新型社会调控机制,保持国家-社会动态平衡
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国家,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革命的历程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状况决定了我国的社会调控呈现一种全面的强控制的特点,这种强控制格局使国家能够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前提下迅速推进现代化。但是超强的社会控制使中国社会结构分化成为了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的产物,政治因素对分化的影响远超过经济因素。实质上,中国过去社会结构分化的转型源于社会控制方式的转换,因此,在国家与社会关系正在进行第二次转型的今天,更应该寻求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调控模式以促进社会与政治的稳定协调发展。此时再孤立地强调独立于国家之外的公民社会已不合时宜,必须以全新的眼光来审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当社会结构分化快、程度高时,社会自我整合机制在短期内尚未形成,政治体系还未能将社会中的新兴领域纳入到政治体系的调控之下,社会各阶层间因利益分化导致的摩擦与冲突很可能成为政治不稳定的诱因。因此,中国现代化的特点决定了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中,国家要有意识地推进公民社会的培育,但绝不能片面强调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对抗性。中国未来的国家与社会之间主要不是对立和冲突,而是一种相互制约又相互合作,相互独立又彼此依赖的有机统一的关系。这种模式既可以避免国家对社会的超强控制,又可以保持社会的有序发展。国家与社会的沟通与协作体现为政治体系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动态平衡机制,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四、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国家的公共管理能力
政府对社会实施公共管理的重要途径是制定并实施公共政策。政府对社会实行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协调和平衡,公共利益是一切公共政策的出发点与归宿。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既面临着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的时代机遇,又承担着人口、环境、资源等问题的历史重负。在严峻的现实面前,实现合理、高效的决策机制就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而且,更应该引起注意的是,我国是在社会化生产尚未充分发展,传统的小农经济还普遍存在的条件下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崇尚经验、排斥科学,崇尚个体、排斥群体,崇尚人治,排斥法治的传统观念,还具有一定的市场和影响。决策上个人拍板,随心所欲的现象屡见不鲜,盲目决策所造成的危害也非常大,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民主、制度化的决策机制意义深远。
决策科学化要求政治主体在决策过程中必须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采取科学方法,按照科学程序,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复杂的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进行系统的、多层次的考察和分析,并对其中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运行规律进行综合研究。在这个基础上选出优化方案,其实质是确保公共决策能够反映客观规律、符合客观实际。
决策民主化要求由传统家长式的决策,即依靠个人的经验和智慧的决策,转到现代的依靠集体以及专业人士的经验和智慧的决策上来。决策民主化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决策内容民主化,即决策要来自民意,反映群众的呼声;二是决策程序的民主化,即决策过程中要切实贯彻好群众路线,并把领导、专家、群众的意见紧密结合起来。其实质在于保证决策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
决策制度化要求以法律制度的形式把决策活动具体化、条件化、规范化,明确规定决策者在决策活动中的行为准则。它是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其实质是确保决策原则、决策程序的有效贯彻。
五、建立科学的权力制约机制,永保执政党的先进性
权力是政治过程的动力,也是实现政治主体利益的根本手段。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权力的拥有者是人民,但直接行使和运用权力者是执政党、政府及其领导者。使权力运行能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和愿望,使权力来源于人民,又通过其服务功能而回归于人民,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政治权力运行的理想目标。由于权力本身具有扩张力,权力也能与其它的价值相交换,如果监督制度不完善,容易造成滥用权力、权力运行“脱轨”、腐败等现象。可以说,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权力运行机制主要是指权力制约机制,即在权力运行机关之外建立专门的权力监督机关,通过制定具有强制力的制度来检查、监督权力的运行。按照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和建设事业发展的要求,权力制约机制的目标可以这样确定:建立健全体系严密、法规完备的制约机制。
体系严密要求政治系统中制约权力的各要素无漏洞,互补性强,功能呈正效应增长。法规完备要求与权力制约机制相适应的各种实体法、程序法、组织法配套完备,各种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详尽具体。
总之,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要实现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的目标任重而道远。只有理性科学地分析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同时,对今后中国社会发展机制提出建设性的思考,才能进一步推进中国的改革事业更好地发展。 我们确信:发展中的问题只有通过发展才能解决,中国的发展必须在深化改革、彰显人民性的过程中完成。(《行政管理改革》 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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