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菜价 发表于 2011-11-12 07:54:35

建设生态养老示范区 努力创建老年友好城

人口老龄化是我们面对的一个极其重大的课题。新余市委、市政府适时提出以“实现全市人均期望寿命80岁”为民生工作主线,建设生态养老示范区,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

一、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

我市于2000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后,呈现出增长加快、未富先老、应对不足等特点。一是老龄化发展迅速。2010年,我市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14.86万人,占全市人口的13.15%,其中80岁以上高龄人口1.5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0.6%。近五年间老龄人口增加6.89万人。二是空巢老人逐年增加。目前,全市空巢老人家庭比例达40%以上,部分社区超过了60%。三是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目前,全市3人左右的小家庭的比例达70%,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巨大挑战,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尚未建立。

人口老龄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首先,老年人口不断增加改变了人口的抚养比,增加劳动年龄人口的抚养负担;第二,伴随着人口老龄化而产生的劳动力年龄结构的变化,对全市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产生消极影响;第三,人口老龄化不断扩大养老保障的费用支出,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第四,庞大的老年群体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需求的压力越来越大。

二、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迫在眉睫

人口老龄化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不容忽视更不可小视。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高度重视,把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率先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率先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险等,使老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毋庸置疑的是,与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与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我市的养老服务业发展仍存在的一定差距,老龄工作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突出表现在:

一是社会养老观念陈旧。社会各界对养老问题缺乏理性认识,对老龄工作缺少应有的重视,“重幼轻老”意识普遍存在,幼龄子女的抚育支出与高龄父母的赡养花费相差甚远。而囿于传统养老观念的桎梏,多数老年人对机构养老“退避三舍”,普遍钟情于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这与当前家庭小型化、空巢扩大化的养老形势矛盾重重。此外,一些民办养老机构逐利倾向严重,设施简陋,收费偏高,服务不好,也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老年人养老消费热情。

二是养老机构建设滞后。一方面,公办养老机构发展不足、设施陈旧。我市虽有公办养老机构35家,床位数2453张,但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仅21张,远低于全省每千名老人拥有32张床位的平均水平。“十一五”期间,我市虽筹集2亿多资金新建改(扩)建了22所敬老院,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供养条件,但大多数公办养老机构仍然设施陈旧、功能单一,且存在集中供养率偏低、部分养老资源闲置等问题。另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不快、运营不畅。自2003年,全市首家民办养老机构(市康乐老人休养中心)成立以来,到目前为止,我市民办养老机构仅发展到4家,拥有床位数690张;投资3000余万元的良山和乐园老年公寓虽已建成,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床位数180张,但尚未能正式营运;投资1.2亿元的银河园老年公寓仍在兴建之中。

三是管理服务水平落后。我市养老机构接收的老人大多年事已高,且多半是失能或半失能老人,自理能力差、护理要求高,但由于待遇偏低、传统观念影响等因素,目前市内养老机构均存在招工难问题,尤其是有专业技能的护理人员稀缺,从事护理工作的大多是下岗再就业的“4050”人员和农村妇女,不仅文化水平低,而且缺乏专业护理知识,只能从事低水平的看护工作。此外,制度缺位、管理失范也是一大通病,全市没有统一的养老机构行业准入及服务标准,大多数养老机构只具备基本的配餐送餐、保洁清扫等服务,医疗护理、精神慰籍等高层次服务尚属空白。

三、努力创建老年友好城市条件具备

国内外经验表明,人口年龄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密切联系,科学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对一个地区的发展将起到推动作用。国际社会早已开始研究人口老龄化应对战略,在2005年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第十八届老年病学和老年医学IAGG世界开放会上,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老年友好城市”概念并被各国广泛接受。

建设“老年友好城市”,即是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为老、助老的政策措施,着力打造为老服务设施齐全,居住出行环境优美安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社会参与和包容度高,尊老敬老氛围浓厚,社会和谐、绿色生态的老年宜居城市,全面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为老年人身心健康长寿而创造的一个安全、舒适、优美、和谐的生存环境。我国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工作始于2009年,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制定了《老年友好城市指南》,并在湖州市、青岛市、齐齐哈尔市等7个地方开展试点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奋勇拼搏,加压奋进,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社会事业发展有序推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这些令人瞩目的成绩为我市争创全国老年友好城市创造了有利条件。

1.区域经济蓬勃发展为创建老年友好城市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新余是一座快速发展的城市,人均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长期居于全省前列。“十一五”期间,更是实现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三年翻番。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631.2亿元、财政总收入80.6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3.6倍、3.5倍,年均增长15.5%、28.5%,尤其是人均GDP已超8500美元,远高出全省人均水平,并超过了广东省和浙江省的人均水平。2011年全市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上半年实现生产总值320亿元,增长16%,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完成62.58亿元,增长63.7%,增幅连续6个月居全省第二位。“十二五”时期,将大力实施“十百千亿工程、突破工业5000亿”发展战略,经济的发展将为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城市面貌不断改善为创建老年友好城市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新余是一座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一流的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人均住房面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等指标位列全省前茅。五年来,我市按照“改造老城区、建设生态区、提升高新区”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快了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步伐,建成区面积由45平方公里扩大到64平方公里,城镇化率由48%提高到58.5%。并举全市之力开展了两大水系及城区空气污染整治、“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作,城区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仙女湖、孔目江两个主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水质稳定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全市森林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57.8%、51.67%。先后被评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省新型城镇化先进市、全省生态园林城市等殊荣。

3.社会事业持续加强为创建老年友好城市提供了良好的民生保障。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连续多年实施民生工程,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涉及食品安全、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全民健身等一系列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工作。“十一五”期间,投入各类民生资金92.4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39.2%,目前已实现了城乡低保、城乡大病救助、城乡合作医疗、城乡义务教育免费“四个全覆盖”,实现了农民工进城入户、进城就业、农村学生到城市就读“三个无障碍”。

四、积极建设生态养老示范区大有可为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积极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努力建成赣西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推动科学发展、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全面小康和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按照“实现人均期望寿命80岁”民生工作要求,以建设生态养老示范区为抓手,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全面创建老年友好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1.进一步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盼。适应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政策全覆盖、衔接无障碍、保障多样化为目标,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加大基本养老制度建设力度,逐步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相衔接。抓住我市作为全省首批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城市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新农保试点工作,着力扩大覆盖面,确保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做好三类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间的转移和衔接工作,确保每一位城乡居民都能享受一种养老保障,而且便于转移接续,并保证参保者不论最后领取哪种待遇,权益没有任何损害。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做好各项制度政策配套衔接,切实解决高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和低收入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着力提高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保障标准,确保不低于城乡基本生活水平,并随经济发展逐年提高。继续完善高龄补贴制度,探索实施低收入老年人护理补贴、生活补贴制度。

2.进一步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居。按照“提质、增数、扩面”目标,不断健全“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机制,着力提升机构养老质量,增加养老机构数量,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服务体系。一是提升公办养老机构质量。通过财政补助、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大政府资金对兴建公办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公办民营、合资合作等运行模式,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力争到2015年,城区内建成1个市级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各县、区都拥有1所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服务优质的公办养老机构,全市养老床位数达8000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达50张。二是大力培育民办养老机构。出台系列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事业,鼓励民间资本开办养老机构,对新开办的社会养老机构在项目立项、用地报批、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并采取财政资金“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其床位建设、运营服务补贴。加大发展老年产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养老集团、养老机构连锁经营,采取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办法,形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等多元化投资格局,走一条由政府宏观调控、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之路。三是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政府主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发展“社区化、家庭式”养老模式。采取分批建设,逐步推进的方式,加强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的硬件建设,逐步完善社区各种养老服务设施,如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等,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求。力争到2015年,市、县(区)建立居家养老指导中心,60%的城市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每个乡镇有2-3个区域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联合医疗机构开办一批专业养老护理院,推行“家庭病床”模式,积极发挥大型医疗机构和乡镇社区卫生院在老年人护理中的作用。四是规范养老服务业管理。制定统一的管理服务标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等级达标评价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予以整顿和清退,使养老服务机构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依托我市职业教育的基础和优势,广泛开展养老护理员岗位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的人员颁发相应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3.进一步改善为老环境体系,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一是加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在环境卫生、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城建设施等方面,优先为老年人考虑安排,认真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优惠政策。二是营造爱老助老氛围。广泛组织适合老年人特点和身体状况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开展“爱心助老、老少同乐”活动,组织青少年、志愿者将文体活动、社会服务等送到老年人社区、老年人家中,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服务网。三是支持老年人才服务社会。倡导老有所为的“积极养老”方式,重视老年人才的开发与利用,建立适合老年人发挥作用的载体,使老年人才和有发挥作用愿望的老年人都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四是完善老龄工作体系。继续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工作方针,进一步健全基层老龄工作网络,落实老龄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积极开展成员单位老龄工作检查评估,构建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格局。文/李新华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建设生态养老示范区 努力创建老年友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