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降温 发表于 2011-11-9 12:15:40

三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台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意见

      三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意见11月3日出台,以有效提升全市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质量,切实缓解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意见明确,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确保2011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当年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速,增量占比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单户授信小于500万元(含)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力争不低于全部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增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继续大力拓展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表外业务,并通过信托理财、融资租赁、票据转让、区外代付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小微企业的融资总额。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市场前景良好,短期出现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保持必要资金支持力度。
  根据意见,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进一步完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科学地衡量成本和收益,在弥补经营成本的同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尽量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加强中间业务收费管理,禁止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对其他中间业务收费也要合理、规范。
  意见还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完善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横贯型管理”系统,推广“信贷工厂”管理模式,开辟“绿色通道”,切实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将贷款审批全流程控制在60个工作日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创新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简化续贷手续,与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有效对接;加强小微企业贷款资金用途监测,确保用于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多元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与保证方式,在各类权利质押、动产抵押、企业联保、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信用贷款方式,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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