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老秘 发表于 2011-11-7 07:39:57

老秘答公文写作中如何规范使用数字和数值

网友问题:

公文写作中使用数字和数值应注意什么?

老秘观点:

公文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0%不应写为汉字表述的“百分之二十”,3/4不应写为“四分之三”。
数值范围表述常见的错误有:4-6%、0.2-6等,规范的写法应分别为4%-6%、0.2-0.6;用分数和整数表述数字范围时,也不能省略第一个数字后的单位,5万-10万人不能写成5-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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