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老秘 发表于 2011-11-3 07:35:21

印发公文如何正确加盖印章?

网友问题:

加盖印章应注意哪些问题?

老秘观点:

发文机关印章是证明公文效力的重要表现形式。总的要求是“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区别不同情况有以下具体要求: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规范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或套印在其上。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老秘书 发表于 2012-1-7 11:08:51

1.当加盖1个印章时候,应该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
  2.当加盖2个印章时候,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3.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或套印在其上。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4。加盖印章应图案端正,痕迹清晰。忌讳重印(因为第一次痕迹不够明显,再盖一次);严禁在空白纸上盖印;严禁盖印的那一页没有正文;严禁介绍信不盖盖骑缝章;严禁没有申请和登记的情况下盖印。
5.盖印一般都在文章结束的地方,带存根的介绍信必须在文章尾和骑缝处两个地方盖印。
以下是非法律凭证意义的正式印章,使用方法也介绍如下。

  日戳的使用方法:
  1.调换日期时,务必先拉上印面后,方可调转才不致伤害回转印带。
  2.高低转盘,用来调整日期部分之高低,调整至清晰印迹后,请勿再触动该转盘,以免日期印迹消失。
  字粒套印使用方法:
  1.锁定按钮:调整锁定按钮可作锁定或松开更换印台之用。
  2.轻轻按下印章外壳可使印章复位。
  3.按下第一格位置,固定后,可装入印台或是要更换新印台。
  4.要更改文字时,用夹子将胶字粒在活字印板上从左至右按要求排好。
  5.按下印章第二格位置后,就可取出活字印板。
  6.每次使用完后,将活字印板从印章内取出放好,并保持活字及印台清洁
附:
印章的管理
(1)印章的刻制
印章刻制是印章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凡机关单位的正式印章,一律不得私自刻制,只能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到指定单位刻制,或由其上级主管机关负责制发。单位内部的专用章、负责人印章等可由单位出具证明,然后到指定的刻制部门刻制。
刻制印章时,须由本机关提出申请,报经上级主管领导机关审核批准。报批时,需将上级主管机关同意本组织成立的批文、按有关规定预先拟好的印章式样、尺寸、印文、图案、姿态等一并上报。批准后,再到组织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再到公安部门指定的专门的刻章单位刻制。
按照规定,正式印章刻制完毕,刻制单位一律不得留存章样,也不能擅自先行使用正式印章,因此,从刻制单位取来印章时,应先检查印章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被使用过的痕迹。如质量不符合要求,应责成刻制单位重新刻制;如发现印章有使用过的痕迹(如印章版面上粘有红色印泥),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2)印章的颁发
由上级主管机关负责刻制的印章,刻制后,一般由下级单位派专人持本单位领导人签名的介绍信前往领取,也可以由上级主管机关派专人送到受印单位。领取时,颁、领双方应当面验章,并严格履行登记、交接等手续,然后由颁发机关将印章密封和加盖密封标志,再交给领取人带回,确保安全。领取人接回印章后,要及时向组织领导汇报,经领导验证后,根据领导的指示交给印章管理人员验收管理。
(3)印章的启用
印章的启用,要注意两点:
 印章启用,应由制发或批准刻制机关先颁发启用通知,并附上印模。如由新印章取
代旧印章,启用新印章后,旧印章同时作废。
 印章启用时,使用的组织应将印模和启用日期一并报上级机关备案,而且都必须立
卷归档,永久保存。
在正式印章启用通知所规定的生效日之前,印章不得使用,即使使用,也是无效的。
(4)印章的保管
一般说来,组织的印章大都交由秘书或秘书部门保管,而且秘书或秘书部门通常要管理的印章有三类:一是本组织的正式印章和钢印;二是本组织领导人的手章(也可由其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保管);三是办公室本身的印章 (它只代表本办公室的职权范围,不代表整个单位组织)。
印章应予以严格保管,其主要要求是:
 专人负责制。印章是组织的代表性信物,盖印就是组织认可的标志。一般情况下,
印章的管理者就是用印者,因此,秘书或秘书部门对于保管和使用印章的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和挑选,选择政治可靠、工作负责、坚持原则的人员来负责管理。
管印人接到印章后应做好接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印章名称、颁发印章单位、领取人姓名、收到日期、收到枚数、启用时间、主管领导签名、管印人签名等。
 妥善保管。按照保密要求,管印人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印章,印章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最好是放在保险柜内,并且要养成随用随开锁,用完即上锁的好习惯,以免印章被滥用盗用,造成不良后果。
节假日应特别小心,存放印章的地方一定要上好牢固的锁,必要时还要贴上封条。印章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迅速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还可请保卫、公安部门协助查处。
管印人还要注意经常洗刷印章,保证图案和印文的清晰。
如因机构变动或组织更名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原印章时,应将其交回制发机关切角封存或销毁,不能随便弃置。
(5)印章的使用
管印人在用印过程,应严格执行印章使用原则。
 严格履行用印批准手续。常规用印,印管人员可在职责范围内盖章。非常规用印,
需经分管领导或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盖章。若发现有不符合用章原则和手续规定的情况,印管人员或报请主管领导人批准,或暂缓用章,甚至拒绝用章。非法用印者,根据情节将会受到行政处分直至法律惩处。
 严格监督用印。印管人员对印章使用有监督权。用印前,必须对用印内容予以审阅,
协助上司把关,如发现问题,应在纠正后或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后再盖章。一般情况下,除非有机关领导人的特别批准,印管人员不宜在空白凭证上盖印,更不能“以印谋私”,也不能“有求必印”。
 严格执行用印登记制度。为了备查和更有效地发挥对用印的监督作用,应建 认真盖好印章。盖印要讲究质量,印章要盖得端正、清晰,按印泥时要轻重得当,
用力均匀,使印色浓淡合适,并且要按规定位置盖印,一般来说,印章应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带有存根的文件材料如介绍信等用印,除在规定处用印外,还应加盖“骑缝章”,以备查考。对文件中的的文字错误修正后,应在改正处加盖校对章。对于需证明各页之间完整联系的材料,应将同一文件的每一页均匀错开,骑各页加盖公章。秘密文件除在封套的正面加盖标明密级的保密章,封口处还应加盖公章或保密章。紧急文件则要在封套加盖标明紧急程度的急件章。盖印时还要避免倒歪、偏斜和模糊现象,以增加印章的严肃性和美感。
加盖钢印时,应注意不得将钢印加盖在照片人的头部或脸上,以免影响辨认效果,因为钢印的凹凸作用会使面部发生细微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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