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猫 发表于 2011-10-21 11:29:14

关于转型时期政府廉政建设的思考

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社会进入转型时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矛盾凸显,体制机制不相适应,对政府职能和政府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构筑加强政府廉政建设的完备体系,保证公共权力在正常的轨道上运作,是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紧迫任务。

一、转型时期政府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市场经济的影响渗透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政府廉政建设中的问题,大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问题。市场经济现实条件下的人既是自然人,也是有利己倾向的经济人,不廉洁的诱因主要来自于经济。

腐败方式越来越隐蔽,涉案金额越来越大。随着社会的发展,腐败越来越呈隐性趋势,“不廉政,但勤政”,一手“千方百计为公家搞建设”,一手“千变万化为个人牟私利”,展现出公中有私、私中有公的两面性和复杂性。很多落马官员是“经济能手”、“工作行家”,有很强的管理能力,也做出了不少的贡献,其轨迹是“边腐边升”。但同时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用工作业绩掩盖其罪行”,个人欲望极度膨胀,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涉及领域越来越广,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表现得淋漓尽致。如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就是这样的典型。

渎职失职,行政权力滥用比较突出。在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以权谋私案件频频曝光。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房屋拆迁、社保资金、环境资源、医疗医药、教育管理、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几千万、上亿元重大损失,甚至不可挽回的后果的案件已不鲜见。如江苏淮安市淮阴区农业执法人员放任假农药在市场销售,导致4000亩小麦绝收等。

铺张浪费比较严重,行政成本居高不下。随着腐败查处力度的越来越大,腐败的方式已经由直接贪污受贿向铺张浪费的变向腐败转变。公务消费不规范,奢侈浪费,行政成本高。“不能拿,可以花”大量存在,不少地方、部门和单位讲排场、比阔气,花钱大手大脚,奢侈之风盛行。公务用车、公款吃喝、公费旅游浪费严重。很多地方不切实际大兴“形象工程”,甚至举债建设,形成很大的财政包袱。有的政府采购重进口轻国内,一味追求高档,并未实现节约、高效的目的。

二、转型时期政府廉政建设问题的原因分析

集权政治与自由经济的结合,必然造成特权、贪腐现象。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不适应经济结构转换的改革,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深层经济原因。

权力运行不规范,。**** Hidden Message *****

三、转型时期政府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廉政建设任务艰巨。要建立相互之间的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不给官员留下公权私用的机会,推动政府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构筑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廉洁用权,干净做事。一是廉洁自律。自觉在法律法规内用权,履行职责,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管住自己的嘴,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对《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管理措施,不能流于形式。二是防微杜渐。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告诫在初,对普遍性问题防范在先。对公务用车、公款吃喝、公费出国旅游,严格控制,加强监管,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三是风清气正。着力解决自由散漫不守纪、脱离群众不亲民、敷衍塞责不作为、行为放纵不自律的问题,严厉惩处党员干部队伍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推诿扯皮行为,消除中梗阻、浮夸风现象。

加强责任审计,构筑不想腐败的防范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思想上重视,措施上跟进。既管自己,又要管分管系统、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深入查纠班子队伍建设、执行廉政规定、热点难点问题中存在的廉政问题。切实加强责任审计,增强法律意识、财经纪律和滥权必被查的责任意识。严格离任审计、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公共资金审计;严格审计重大领域,焦点行业、热点问题、重点项目的资金审计,促进规范程序、规范决策、规范用权,构筑重任在肩、责权对等、有责必处的防范机制,让官员在思想上不想腐败。

依法开展监督,构筑不能腐败的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要靠法制和监督、更要靠阳光。“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一是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二是重视群众和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正确对待行政应诉,尊重法律、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解决纠纷。三是发挥专门监督机关作用。从源头上研究措施、办法,从思想、组织、制度上加强监管,形成长效机制。支持监察、财政、税务、司法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积极探索有效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措施,加强廉政监察、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

执行《纪律处分条例》,构筑不敢腐败的制约机制。遵守党纪不动摇,执行党纪不走样,严格行政问责。一是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追究责任,既要追下又追上,既追人又追事,既追究具体承办人员责任,又追究单位主管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权力民主行使、风险共同承担。二是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严格按制度办事并长期坚持,不使行政问责因人、因时、因地而变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三是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渠道,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突出重点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是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权钱交易案件,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矿产资源开发、招标投标等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坚定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案件;深入查办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肖后根 发表于 2013-3-4 20:23:44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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