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泰秘书 发表于 2011-10-8 11:56:59

“三农”综合保险工作情况考察报告

 7月22至24日,市政协第六委员小组赴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考察了“三农”综合保险工作情况。福建龙岩古田镇三农综合保险,是在龙岩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精心指导下,由上杭县政府与人保财险龙岩分公司联手打造的健全三农保险保障的一种新模式。  2009年5月22日正式挂牌运行以来,大力推广13项三农保险险种,保险覆盖全镇21个村,群众参保率达到90%以上,人均保险保障金额超过20万元,保障的深度和广度居全国首位,社会、群众反映良好。近期,我们通过对上杭古田镇三农综合保险示范区的调研,认为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对于推动我市三农保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有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一、龙岩古田三农保险的做法及成效
  人保财险龙岩分公司积极探索和发展多形式、多渠道三农保险,参与社会管理,逐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保障体系,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服务三农、保障民生的政治任务,作为履行“人民保险,造福人民”神圣使命,大力实施民生保障工程的社会责任,加强与当地党政合作互动,于2009年5月联手在著名革命老区上杭县古田镇创办全国首个政企合作、全方位推进的三农保险示范区,率先打造全国首个“保险示范镇”。 古田全镇4334户农户全部参加农房保险;全镇18298人全部参加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全镇水稻9800亩;森林10654亩;能繁母猪2720头全部参加了相关保险,三农综合保险覆盖全镇21个村,全镇三农保险保费收入214.39万元,提供保险保障达21.56亿元,人均保障金额超过20万元,大大领先于全国、全省平均保障水平。
古田三农综合保险的五个创新实践:
  一是险种创新。立足于全方位综合性农村保险保障体系建设,在原有农村住房、自然灾害公共责任、水稻、能繁母猪、森林综合保险等5项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又根据当地经济结构、特色经济、收入水平,进一步推出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外出外来务工农民小额保险、露地蔬菜种植保险、温室园艺作物种植保险、乡村干部养老保险、农民养老保险等8项具有保障适度、保费低廉、贴近需求等特点,农民真正“用得着、买得起”的新型小额三农保险项目。
  二是机制创新。把三农保险作为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单独的公司商业运作转为与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创建政企合作的“政府搭台、公司运作”和“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三农保险保障机制,全方位推进三农综合保险试点示范。
  三是体制创新。设立了中国人保古田镇三农保险工作站,全镇21个行政村设立三农保险服务联系点,选聘了村保险协管员,将三农保险机构纳入政府管理体系,机构和人员行政上由镇政府负责管理,业务操作由人保财险公司负责指导和实施,实行三农保险驻村服务,做到层层有机构,村村有人员,建立起一支驻村保险服务的专业队伍,实现了政府主导扶持转为政府引导扶持、群众自愿的工作新路子。
  四是扶持创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运营,在农民自愿参保的基础上,政府对保费给予适当补贴,先起步后完善,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市、县两级财政出资50万元作为古田三农保险保费配套补贴。3年试点期间,按不同险种,第一年保险费由政府补贴20%-50%,第二年递减到10%-30%,第三年递减到10%以内。政府贴补采取先缴后还的形式,农民投保后凭保费**到古田镇三农保险工作站办理贴补手续。
五是服务创新。公司坚持以服务三农、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农民群众满意为核心,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做到投保程序简单化、业务操作规范化、报案出险快捷化、赔付标准合理化,积极做好承保理赔服务工作。为加强古田三农综合保险的组织协调和做好有关服务工作,龙岩分公司委派农险部副经理到古田镇挂职任副镇长,加强了人保公司与当地党政部门的联系,依靠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促进三农综合保险的开展。
  二、我市开展三农保险的基本情况
  我市人保财险公司自2006年8月开始,承担了省政府及人保财险省公司统一部署的农村住房保险、自然灾害公共责任保险、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森林综合保险、渔工渔船保险等多项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目前全市农村住户已全部参加农村住房保险,每户保障1万元;全市农村人口全部参加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人均保障10万元;820人参加了渔工意外险,人均保障10万或7万元;全市水稻(除三元、梅列外)实现统保;全市生态公益林实现统保,65%的商品林参加了保险,每亩保障500元。自2006年以来累计支付各项农险赔款9355.52万元,其中水稻保险赔款2806.67万,能繁母猪保险赔款1284.84万,森林险赔款1182.6万,农房赔款3372.58万元,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赔款708.83万元等。通过保险,有效化解了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加快恢复灾后生产,在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对我市进一步深入开展三农保险的思考
  1、政府主导、政企结合
  通过政府主导、政企结合的运作模式,推出三农综合保险。建议采取突出重点、先试先行、典型示范、全面铺开的方式,由市政府组织牵头,制订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充分发挥人保财险公司的网络优势、综合优势,由人保财保公司具体实施,负责三农综合保险实务操作及业务管理。各县(市、区)、乡(镇)要根据各地的实际,不断加强对三农保险的领导和探索,把三农综合保险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促进新农村建设体系,统一规划,综合推进,分步实施。各级职能部门和保险公司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议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扶持三农综合保险,加大对三农综合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
  2、完善组织,规范管理
  政府部门要发挥引导作用,将三农保险机构纳入政府管理体系,机构和人员行政上由乡镇政府负责管理,推动成立政府相关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三农部门和县区支公司组成的县、乡两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指导规范辖区内农业保险工作,依托基层农业、林业以及其他三农部门成立乡、村两级农险服务站点,聘请乡、村两级农险服务人员,全面加强基层农险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努力建成“布局全面、管理清晰、操作规范、服务到位”的农业保险前端服务体系。保险企业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互动,负责指导和培训具体的业务操作,建立一支驻村保险服务专业队伍,加强政策性农险的内控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承保、核保、查勘、定损和理赔流程。
  3、强化措施,促进参保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三农综合保险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流动宣传车、文化活动、宣传图册、现场咨询,在各行政村开辟三农保险宣传栏,让每位农民都了解三农保险的内容,了解三农保险的政策,大力宣传三农保险,使三农保险深入人心。二是在开办全省统一的政策性农险基础上,要根据当地经济结构、特色经济、收入水平,要开办一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贴近需求,农民真正“用得着、买得起”的保险产品如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民小额信贷保险、外出外来务工农民小额保险、蔬菜保险、特色作物保险、乡村干部养老保险等。三是充分发挥基层保险服务体系的作用,在农业保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宣传发动、信息收集、凭证发放、查勘定损和赔款支付等工作;四是要做到投保程序简便化、业务操作规范化、报险出险快捷化、赔付标准合理化,准确及时地做好理赔服务工作,让三农保险真正成为农民朋友的“保护神”,将政府的惠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助推器”和“稳定器”的作用。
  (作者为人保财险三明市分公司总经理侯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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