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三明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9月23日中国共产党三明市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三明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市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实现三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五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我市风清气正、人和业兴的良好局面;五年来积累的工作经验,对我市今后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优化发展环境,支持先行先试,全力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力推进作风建设,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民生民利;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监督制约,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大会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大会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努力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在更高起点上推进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