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八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我受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情况及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请予审查。
过去五年的工作
市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市纪委在市委和省纪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风清气正、人和业兴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形成,为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服务发展大局,全力保证政令畅通。积极推动中央和省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农惠农、节能减排、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环境等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贯彻落实加快海西建设、打好“五大战役”、抗震救灾对口援建等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督促贯彻落实到位。出台《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三明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的意见》,旗帜鲜明地支持先行先试,加强对落实新的区域发展思路、产业发展思路、做大做强市区经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等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五年来全市共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689项,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408条。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四个大兴”,认真落实“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和“四个不让”的要求,开展“作风建设年”和“五比”竞赛活动,制定实施《三明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完善“三明市政风行风之窗”网站,开设《纠风·效能之窗》电视栏目,加强效能督查和效能投诉处理,共对638人次进行了诫勉教育、效能告诫、纪律处分。持续清理和精减审批事项,完善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三明网上办事大厅”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已覆盖47个市直部门、12个县(市、区)和54个重点乡镇。加强政府绩效管理,2009-2010年度福建省投资环境监测评价调查结果,我市投资环境总体满意度及软硬环境满意度在海西20个城市中均排名第一。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面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监管“三个一”工作目标,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度,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深入开展教育收费、公路“三乱”、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涉企负担等纠风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持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了显著效果。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制定实施《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9-2012年工作方案》,全面落实 “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推广实施农村“五要”工程,积极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快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推进乡镇三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已有98.8%的行政村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100%的行政村推行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有效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开通“12388”专门举报电话、“968168”效能投诉电话,开设纪检监察举报网站,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制度,共直查快办信访件868件。
(三)严肃党纪政纪,坚决惩治腐败行为。突出查办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了尤溪县原县委书记林昌源、永安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原常务副总指挥刘华扬、三明市物资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方天愿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297件次;新立案件3012件,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38件,乡科级干部案件362件,经济大案8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3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4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721.81万元,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遏制了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同时,在查案中严格区分“四个界限”,注重保护干部,为979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注重发挥查案治本功能,对122件重大典型案件进行“一案一整改”,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687条;注重创新方法,修订完善了办案纪律、案件监管、案件审理等十多项办案制度,创新推广了异地交叉办案、主办人负责制、审理助辩等新做法,办案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强化教育监督,有效促进廉洁自律。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每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进一步增强;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开明、清明、文明”的三明精神,创建反腐倡廉教育展馆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不断加强廉政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四项廉政谈话”制度,加大廉政提醒力度,市县两级纪委开展科级以上干部谈话2728人次;开展勤廉巡查工作,完成对12个县(市、区)的第一轮巡查,并将巡查工作拓展到市直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完成对林业、农业、卫生、环保等10个市直部门的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组织开展执行审计决定书和整改情况专项检查,有效推进了审计结果运用;完善和改进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考录面试办法,强化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认真开展“小金库”、公务用车、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及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等专项治理,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整治违规收受礼金,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五)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制度建设。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清理确认市级行政权力5137项、取消957项、合并69项,梳理规范了41个市直部门1063项行政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4300条,确认县级行政权力3419项,做到常用行政处罚项目自由裁量情形和标准的全覆盖,其中规范林业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着力健全市场机制,整合市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矿产和产权交易等四个专业交易中心,组建市级和10个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力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公共资源运营效益大幅提升。着力完善中介组织,认真开展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清理工作,出台了《三明市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管理办法》,中介组织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进一步完善。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等各项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预防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年来共追究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案件79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常委会决策程序,不断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和执纪能力,形成班子团结协作、和谐共为的良好工作氛围。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以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和闽纪发〔2009〕13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十条补充意见,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年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说明,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反腐倡廉形势的认识是清醒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明显的,这些都离不开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离不开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社会团体以及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效能监督员、政风行风督导员、特约研究员和离退休老同志的积极参与。借此机会,我代表市纪委向全市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级领导、同志们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通过五年来的反腐倡廉工作实践,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必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要求。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反腐倡廉工作只有紧紧围绕中心,才能把握正确方向,只有主动服务大局,才能更加有所作为。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作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原则和要求,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始终坚持“四个辩证统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准确站位、主动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实践证明,只有找准站位、融入大局,立足发展、主动作为,反腐倡廉工作才能找准正确方向,才能发挥有效作用。
——必须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归宿。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实践证明,只有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必须把惩防并举、构建体系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适应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五年来,我们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切实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惩防并举,加快构建完善惩防体系,才能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实现标本兼治。
——必须把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先行先试是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核心与灵魂,改革创新是各项工作取得突破的前提和动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从制度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五年来,我们旗帜鲜明地支持先行先试,积极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同时,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改革创新,总结推广了一批新经验新做法,得到了市委和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先行先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才能取得突破,才能切实解决导致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
——必须把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程。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政策规定,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队伍履职尽责的能力和素质明显提升。实践证明,只有与时俱进地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反腐倡廉事业发展才有可靠的基础保障。
这些认识和体会,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探索中总结出来的,体现了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特点,也反映了我们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性的认识,我们要在今后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继续坚持,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不够平衡,廉政教育实效性还不够强,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够健全,对权力的监督还不够到位;个别领域和部门及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少数机关人员的庸懒散现象仍有存在,个别行业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还不够深入,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呈现出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复杂局面,我们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又要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持续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在更高起点上推进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一)维护党纪,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科学发展
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党员干部公开发表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定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批评和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全力保障科学发展。围绕中央和省上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这个主线,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管理通胀预期、加强“三农”工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等方面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针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旗帜鲜明地支持先行先试,加强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实施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市“十二五”规划、“大三明”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全力保障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健全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一套包括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效果评估、纪律执行、成果运用的规范化制度。
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完善考核评比制度,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三明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庸懒散现象治理力度,加强机关效能明察暗访和效能投诉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电子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不断提高机关服务效能。加强政府绩效管理,优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改进绩效评估方法,强化绩效评估结果的综合运用,提升政府绩效管理水平。
(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大力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涉农利益、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落实惠民政策的监督,加强对惠民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完善纠风考评工作机制,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部署,落实“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五要”工程,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加强农村集体 “三资”监管,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监管体系。整合农村各类服务平台,逐步集中场所、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增强便民服务功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教育和监管。同时,不断加强和推进国有企业、学校、城市社区、公用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反腐倡廉建设。
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严格落实《三明市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加强“12388”专门举报电话、信访举报网站的举报线索管理,完善实施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加大直查快办力度,确保案件线索及时查办。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和效能投诉热线工作,完善网上纠风、效能投诉平台建设,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信息共享,拓宽群众反映诉求渠道,及时查处群众投诉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重在治本,统筹推进,构建完善惩防体系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进一步落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科学谋划惩防体系建设的下一个五年工作,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综合效应,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重点时段教育活动,强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拓展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工作,挖掘具有三明特色的廉政文化资源,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廉政提醒力度,落实“四项廉政谈话”制度,切实做到关口前移。拓展延伸勤廉巡查工作,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开展常态化勤廉巡查,不断改进巡查方式方法,提高监督实效。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国资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结果运用到位。同时,积极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以及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效能监督员、政风行风督导员、特约研究员的监督作用,共同促进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全面推进公开工作,大力推行党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干部人事制度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各项改革,及时总结推广提升基层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形成更加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体制机制制度,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完善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防范措施和分级管理规定,强化权力运行监管,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推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监管,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招投标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中介组织,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等社会领域预防腐败的相关制度,加强对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商业会所的监管,完善行业自律行为。
(四)保持力度,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保持查案力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改善办案条件,优化目标管理,强化督查推动,持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应有力度和强劲势头。
突出查案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的腐败案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依纪依法办案。加强办案监管,严格执行办案规定和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采取科学的办案策略,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拓展办案方法,健全完善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和异地交叉办案制度,加强办案协调配合,加大办案科技投入,提高办案工作实效。发挥治本功能,做好重大典型案件“一案一整改”工作,实现经济、社会、法纪效果相统一。
(五)加强领导,建好队伍,努力提升履职能力
强化领导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坚持市委半年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反腐败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形成更加强大的工作合力。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福建省《实施办法》,制定我市《实施细则》,完善责任制定、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将年度分工任务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考评、督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持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继续加强市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积极稳妥地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市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国有企业等纪检组织建设。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选拔、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严格监督管理干部,严格执行《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若干规定》,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认真履行“五严守、五禁止”,自觉做到“四个对”。真正关心爱护干部,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履职尽责,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在更高起点上推进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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