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老秘 发表于 2011-9-26 07:20:13

徐晨光教授讲座: 党的建设与执政安全

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执政安全是一个攸关执政党能否稳固、长久、有效地执掌政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执政党永远直面执政的考验。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安全关乎中国的长治久安和民族复兴。我们党从1921年成立到现在已经90年,特别是从1949年“进京赶考”到现在的62年,我们党始终致力于达成两大历史任务——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增强党的执政能力。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安全与党的自身建设紧密相连,是一个包涵价值安全、主体安全、根基安全、堡垒安全、机制安全以及肌体安全等各种要素在内的复杂体系。本期“主题阅读”我们就党的建设与执政安全的若干问题,约请湖南党建理论研究资深专家、博导、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湖南政治学会会长徐晨光教授作深层考量和解读,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共同信仰:价值安全



核心提示:中国共产党是由一群有着共同信仰并靠信仰作纽带的先进分子组成的。如果失去了共同信仰,就意味着全党的纽带断裂,最终必然导致共识破裂、派系林立、四分五裂,所以,执政安全首先是共同信仰和价值安全问题。



纵观近代历史,从辛亥革命正式开启的现代国家建设的历史路径可以发现,近代中国试图建立的“现代国家”无论是从逻辑上还是从具体的进程上都与西方意义上的“现代国家”有着深刻的区别,正是这种区别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近代以来政治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和民主政治形态,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信仰共同体。孙中山先生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创生者,他虽然认可欧美国家的富足与文明,但仍然发现欧美国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而这其中最为深刻的问题就在于“政治革命”的不彻底性以及“社会革命”的缺失:“欧美各国两百余年以来,只晓得解决民族、民权两件事,却忘记了最要紧的民生问题。到现在全国的权力,都操在少数资本家的手里,只有少数人享幸福,大多数人还是痛苦。因为大多数人不甘受这种痛苦,所以现在才有经济革命----社会革命的事情时常发生。我们中华民国如果把民生主义和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同时解决,用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法,一定可以把现在的中国变成庄严灿烂的中华民国。我们如果不把这三种问题同时解决,纵使将来国富民强,不出数十年,一定要受欧美今日这样相同的痛苦。”因此,孙中山先生不仅希望如欧美国家一样,建立“民族的国家”、“国民的国家”,更要建立“社会的国家”,从而规避西方现代国家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以实现对西方现代国家的超越。这种对于西方现代国家中国家与社会既有关系的超越,必然导致对西方既有代议民主制度的超越,以及对西方代议民主制度中现代政党的性质、定位与功能的超越。中国共产党不仅很好地继承了孙中山先生的革命进程,而且很好地继承了其革命和国家建设的逻辑,“被国民党反动分子所抛弃的孙中山先生的革命的三民主义,由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分子继承下来了。”虽然中国共产党与西方国家政党一样,同属现代政党。但是,中国自近代以来的政治发展的历史使命和国家建设的崇高目标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不能成为社会部分利益的代表,而应该成为社会整体利益的代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不能成为西方意义上代议制民主国家政权的竞争者,而应该成为建立国家、建设社会、实现从政治解放到社会解放根本任务的领导者;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不能成为一种利益的结合体,而应该成为一种团结的、由信仰所构建起来的坚强联盟。近代以来现代国家建设逻辑与路径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产生、性质与定位与西方现代政党有着根本的区别,这种区别中最为根本的一点就在于中国共产党不是社会部分利益的代表和结合,而是社会总体利益的代表;不是一个利益的集团,而是一种信仰的联盟。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信仰共同体。她的诞生是一批信仰马克思主义、志在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信仰者聚集起来的结果。早在建党前夕,毛泽东就曾经形象地指出:“主义譬如一面旗帜,旗子立起来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趋赴。”这个“主义”,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伴随着五四思想解放的洗礼,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从此,马克思主义开始在神州大地生根、发芽,孕育出了中国共产党。也就是说,先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后有共产党在中国;先有作为学说、作为可能选项的马克思主义,后才有了作为理想信念、理论武器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线。马克思主义以其强劲的精神魅力给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感召来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人才,从而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即便在危难时期也依然保持其发展壮大势头而不减。中国共产党的壮大与兴旺是马克思主义所注入的强大推力发挥作用的结果。

  所谓价值安全,即是保证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永不动摇,切实做到马克思主义进头脑,特别是进领导干部的头脑。马克思主义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中国共产党更是以为人民服务为自己的唯一宗旨。信仰动摇危害价值安全,失去马克思主义就没有中国共产党。理想信念是一个党的思想灵魂和核心标志。中国共产党是依靠马克思主义的巨大向心力聚合一批志同道合者自愿结成的信仰共同体,更是依靠马克思主义发挥精神凝聚作用不断发展壮大并走向一个接一个胜利的。“我们过去几十年艰苦奋斗,就是靠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凝聚力。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任何形式的理想信念缺失或者偏离都意味着党性的缺失或者变质。中国共产党是由一群有着共同信仰并靠信仰作纽带的先进分子组成的。如果我们失去了信仰,就意味着全党的纽带断裂,最终必然导致共识破裂、派系林立、四分五裂。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尤其是少数干部俨然“两面人”,理论上头头是道,工作中敷衍了事、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台上道貌岸然,台下却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大庭广众之下正襟危坐、刚直不阿、正人君子状,私下里却“五毒俱全”,严重危害了社会风气,败坏了党的形象,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这些要求必须加强党的价值安全的防范。



民主集中制:运行安全



核心提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共产党执政的运行轨道,是关系到中国共产党执掌政权安全与否的重大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党组织就会像脱离轨道行使的列车,无序运行,难免碰撞和翻车。



政党是由单个人组成的,但又不是单个党员的简单组合,而是依照一定的层级结构集合成的组织。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建立起来的,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安全的机制保证。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党组织就会像脱离轨道行使的列车,无序运行,难免碰撞和翻车。对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解,必须深刻全面地把握“民主”与“集中”以及二者的关系,从而最终达到“民主”与“集中”的统一,这是因为“民主和集中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对于中国,二者都是必需的。”首先,民主集中制意味着以贯彻自由、平等原则为先决性条件。“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换言之,民主实际上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即是人民自治的制度。它在最少意义上意味着普遍而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其次,民主集中制在参政议政层面就是民主决策。参政议政是民众参与国家管理的关键环节,就中国而言,它实际上包括了利益表达与综合、协商与讨论、政策决策这三个环节。故此,充分的民主,必然意味着充分收集意见,集思广益;意味着充分多元基础上的共识达成;意味着以多数决的表决决议方式达成意志集中。总而言之,多数决的原则本身意味着集中,民主集中制在参政、议政层面仅仅意味着民主化,除此之外无他。再次,民主集中制在政策执行层面就是集中统一。现代民主政治告诉我们,并进入到政策执行的层面。只要决策过程充分秉承了民主精神及其程序,则作为其产出的政策决议案必然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全体公民共同达成的共识的面貌出现,从而具备绝对的正当性和无容置疑的绝对权威性。也就说,民主集中制,在政策决策完毕并进入政策执政环节之后,实质上仅仅意味着政策执行的集中统一性而非其他。它要求所有执行部门,不分层级、规模必须不折不扣地服从,以便保证政令畅通,人民意志得以顺利有效贯彻。最后,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有机结合。“民主”与“集中”是两个相对应的概念,“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过分强调“民主”而忽略“集中”,对党来说,就会影响党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就会削弱党的领导能力;“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严格地维护党的纪律,极大地加强党的纪律性。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少数必须服从多数,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全党必须服从中央。必须严格执行这几条。否则,形成不了一个战斗的集体,也就没有资格当先锋队。”过分强调“集中”而忽略“民主”亦会影响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削弱党的生机与活力。“决不能忘记,我们维护集中制只是维护民主集中制。”总之,正确认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并在党的实际工作中落实这一原则正是政治作为“一种科学,是一种艺术”的具体展现。

  民主集中制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安全的机制保证,其本身的制度化和现实化都是社会主义政治逻辑中的重要问题。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认真,有的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究其原因,从价值层面来看,当然与部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仰的缺失有关,而从制度的层面来看,更与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原则的贯彻不力有着密切的关联。因此,作为最广大利益的代表和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必须加强落实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原则,惟其如此,党才可以成为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首先必须深刻领悟和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在逻辑,其次,必须使民主集中制在党的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可以看到,在现阶段党的建设中,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和落实是党面临的双重任务,党必须在理论的探索和现实的工作中不断深化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和落实。

  毛泽东同志指出,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目标就是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一方面,“民主”与“集中”是对立的统一,作为一种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必须在“民主”与“集中”之间形成一个适当的“度”。这其中,如果党不加强部分对整体、少数对多数、下级对上级的服从,则会导致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和法治意识的淡薄,导致党组织体系的涣散和内部的张力与冲突;而如果不强调民主,并有效探索实现党内民主的各种形式,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亦会严重削弱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党的执政能力。简单地强调民主与集中的统一是不够的,无论是民主集中制本身还是社会主义政治逻辑都面临着现实的探索与挑战,无论是解决因民主集中制度落实不力产生的各种问题,抑或对于民主集中制度的落实与完善,都是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现实的和深刻的任务,不能简单对待甚至加以回避。另一方面,正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一样,对民主集中制度的认识与落实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不能仅仅将民主集中制这一原则简单地当做一种制度或组织方式加以运用和对待,而是需要在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对其的认识,进而丰富民主集中制本身的形式和内容。对民主集中制落实的过程既是运用的过程,亦是探索的过程。从根本意义上说,民主集中制是一个从原则理念到制度组织模式再到现实具体的政治形式的内容丰富的体系。对于党的执政安全而言,不仅需要对民主集中制的“坚持”和“发扬”,更需要对民主集中制的“健全”和“完善”。简单地将党面临的诸多问题归结为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进而企求民主集中制解决一切问题的想法也是不对的。因此,必须全面和动态地理解社会主义政治逻辑,并在这一政治逻辑中定位民主集中制,从而更好地理解、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干部队伍:主体安全



杨新权 发表于 2012-9-3 09:33:54

这个一定要顶起。:lol: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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