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老秘 发表于 2011-7-17 08:53:28

政治协商:创造团结与民主的有机统一 林尚立

<p><b>团结与民主:中国共产党领导与执政的方略</b><br/><br/>  中国开启现代国家建设的首要使命就是如何使因帝国体系崩解而分散的社会和国家重新凝聚为一个有机整体。<br/><br/>  中国是一个内部民族结构多元一体的超大规模的国家。它在国家的规模和组成结构上,几乎是直接从传统帝国继承过来的,只不过这种继承是以维系传统帝国的帝国体系彻底崩溃为前提的。因而,中国开启现代国家建设的首要使命就是如何使因帝国体系崩解而分散的社会和国家重新凝聚为一个有机整体,一方面应对旧体系崩解所带来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的松散;另一方面应对现代化开启之后所带来的社会结构的多维分化,以便为这种分化提供一个保障性的框架:即一体化的国家。这些客观的现实以及国家建设的基本规律,决定了中国任何一种政治力量所进行的任何一种国家建设实践,都必须把团结作为首要的逻辑前提,否则,寸步难行。首先,如果达不成团结,社会就形不成完整社会,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家也就无从建立;其次,相对于传统帝国来说,与现代国家建设相伴的民主共和是以还权于民,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的,如果没有了团结,人民是一盘散沙,社会支离破碎,民主的成长必然无土无根。<br/><br/>  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第一个历史行动是革命。革命推翻旧制度,建立新社会和新国家的基础就是凝聚社会力量,促进各革命力量的联合与团结。作为民主革命先行者的孙中山先生从革命的挫折中充分意识到凝聚和团结社会力量的重要,为此,他不仅要求每个国民党党员要广泛地联系和教育广大群众,以一带十,十带百的形式将一盘散沙的中国社会聚合起来;而且响应中国共产党的提议,改组了国民党,促进了国共合作,胜利地举行了北伐。为了推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国共产党从政治团结入手,最大限度地动员与组织群众,团结和凝聚各革命力量,从而形成用于反对一切敌人的人民的统一战线。抗日战争的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大联合的过程,逐渐使这种政治团结走向成熟和巩固。正是基于这种广泛的联合与团结,中国共产党不仅领导人民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而且领导人民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所以,毛泽东认为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制胜的重要法宝,而统一战线的出发点和根本使命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从而将广大人民凝聚成为推动革命与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br/><br/>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将实现人民团结与促进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这种结合,首先是将毛泽东所构想的新民主主义政治转化为现实,从而将人民民主的政权建筑在人民团结的基础之上。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础的《共同纲领》就明确写道:“中华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在这样的政治安排中,人民民主以人民团结为基础;而人民团结以党的领导和统一战线为基础。于是,在革命中形成的统一战线、人民团结和人民革命的政治逻辑,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就转化为统一战线、人民团结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逻辑。其次,将在党联合各民主力量进行建国实践中形成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建设成为既具有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功能,又具有实践和运行人民民主功能的组织机构,并使其成为国家基本制度的组成部分,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介于政党与国家之间,即不完全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又不完全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但它既承担政党使命,即将广大人民凝聚成为一个整体;同时,又承担着国家的使命,既实践人民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人民民主,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促进各族、各阶层、各界别、各团体的联系和团结,深化国家认同,推动国家的一体化进程。<br/><br/>  团结与民主之间的内在统一越是深刻和全面,国家建设和发展越是趋向成熟。这决定了任何承担国家建设使命的政治力量,都必须努力去创造团结与民主的有机统一。<br/><br/>  从国家建设的角度讲,民主的确立与发展,不仅需要政治的团结,而且需要社会的团结。如果说革命年代的政治团结可以超越社会团结而存在的话,那么建设年代的政治团结则要充分建立在社会团结基础之上。美国学者科恩在《论民主》中指出:“民主以社会为前提……民主社会的成长与持续倚靠某些不易捉摸的东西——团结精神、成员对社会的感情,认为他们共享的成员资格较之他们之间可能发生的争端具有更深更大的重要性。团结精神愈弥漫,愈紧密,民主也就能持久,愈能经受最严重的内部冲突。”在一个健全的国家中,塑造社会团结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民主。民主不仅给公民和各种社会团体创造了比较充分的利益表达渠道;与此同时也为公民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不论是利益表达,还是公民参与,都有利于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交流与沟通,都有利于提升公共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使党和政府能够更好地协调利益关系,创造社会公平与正义。因而,扩大民主,完善民主的体制与机制,自然就成为创造社会团结,促进政治团结的有效路径。世界各国的发展实践表明,团结与民主之间的内在统一越是深刻和全面,国家建设和发展越是趋向成熟。这决定了任何承担国家建设使命的政治力量,都必须努力去创造团结与民主的有机统一。<br/><br/>  回顾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历史,不难看出中国共产党所取得的成功,与它始终将创造团结与民主的有机统一作为自己领导与执政基本方略密切相关。它不仅在其领导体制和领导行为中,努力建构团结与民主的有机统一;而且通过长期坚持的统一战线这个法宝,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创造团结与民主的有机统一。承担开国创宪使命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之所以在完成了新中国开国工作之后能够留存下来,并孕育出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完全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力求创造团结与民主的有机统一密切相关。实际上,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前,就明确它要在中国政治生活中长期存在。周恩来代表中国共产党表达了这个主张:“建设新中国,必须经过参加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内少数民族、海外华侨和一切爱国人士共同努力,必须动员全国人民共同参加。我们要很好地组织起来,团结起来,团结一切人民力量,来完成这一伟大使命。”“既然是这样一个组织,就不应该开一次会议就结束,而应该长期存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一个长期性的组织。”由此可见,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创造团结与民主的统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与执政中长期执行的基本方略。<br/><br/>  <b>政治协商:创造团结与民主的有机统一</b><br/><br/>  人民政协的逻辑起点是团结:即从团结出发,实践民主;实践民主,以达成团结,从而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团结与民主有机统一的政治局面。<br/><br/>  人民政协现有的三大职能中,政治协商无疑是核心,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这两项职能虽然具有其自己的内涵和使命,但都与政治协商职能密切相关,都对政治协商的职能发挥产生相辅相成的作用。人民政协职能的发挥始终是围绕着团结与民主这两大主题展开的。这个基本原则在中共十六大的报告中得到了强调。2004年的修正案,第一次明确地将这个原则写入章程,明确“团结和民主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两大主题。”在此表述中,“团结”在前,“民主”在后,这微妙的差异,并不表示两者地位有何差异,但多少表示了人民政协的逻辑起点是团结:即从团结出发,实践民主;实践民主,以达成团结,从而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团结与民主有机统一的政治局面。<br/><br/>  人民政协创造团结与民主有机统一的政治局面,核心机制就是政治协商。政治协商,顾名思义,就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各政治主体力量,共商国家的大政方针。各政治主体力量,不仅包括中国共产党,而且包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这种政治协商的格局,早在建国的时候就已经明确。1949年,刘少奇代表中国共产党在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上的发言描绘了这个格局:“中国共产党以一个政党的资格参加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其他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一起,在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忠诚合作,来决定中国一切重要的问题。凡是中国共产党参加并一道通过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中国共产党将坚决地执行并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中国共产党将为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最高威信而奋斗,不允许任何人来破坏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今后所要采取的态度。”这个格局延续至今,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基于这样格局所形成的政治协商,具有四个鲜明的特点:第一,这种政治协商虽然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但其基础根植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的忠诚合作基础上。第二,这种政治协商是以共同遵循的国家宪法为基础的,宪法始终是政治协商的最基本的依据。第三,政治协商主要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重要问题展开,体现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全体人民共同治理国家。第四,政治协商遵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原则,但其过程和结果,不是中国共产党单一意志体现,相反,而应是各方面力量协商共议的体现。这四个特点是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能够创造团结与民主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基础。<br/><br/>  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执政来说,政治协商的确立与运行,不仅既关系到中国共产党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且也关系到国家建构的原则以及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展开的结构和方式。<br/><br/>  协商是人类创造共识与合作的理性行为,也是民主生活的最基本形态。它是一套体系:其前提是承认事物的多样性和矛盾性;其基础是拥有基本的共识与合作的意愿;其精神是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共赢;其原则是依法、规范与守信;其机制是参与、对话与合作。因而,政治协商展开所蕴含的政治意义要大大超过对具体问题的协商以及协商的形式本身。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执政来说,政治协商的确立与运行,不仅既关系到中国共产党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且也关系到国家建构的原则以及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展开的结构和方式;不仅关系到社会多元化、多样化利益得以共存和实现的可能,而且关系到社会或国家最大限度达成共识的可能;不仅关系到社会的质量与国家的品质,而且关系到民族的精神和文化的品质。从这个意义上讲,真正基于政治协商所创造的团结与民主,应该是有机的团结与民主。有机的团结的基础在于共识与合作,而不是在于约束与强制;有机的民主的基础在于协商与合作,而不是在于对抗与争斗。有机的团结与有机的民主自然是能够实现相互之间有机统一的。<br/><br/>  协商本身就是一种行动,它只存在于协商的行动之中。因而,任何政治协商只有运行起来了才算真正存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对中国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中的团结与民主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和法律上明确协商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大形式之一,在制度建设与运行上明确将协商至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强调协商是科学、民主决策的基础和保障,从而使政治协商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得以全面而深入的展开。2006年颁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们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意见》从三个维度提升了政治协商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一是从中国民主政治形态的维度,将政治协商提升为中国民主政治生活的两大基本形态之一;二是从中国政治过程的维度,将政治协商纳入到国家政治过程之中,成为国家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三是从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维度,将政治协商提升为提高党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基于这三个维度的提升,政治协商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必然将获得制度化的发展,程序化的运行和普遍化的实践。<br/><br/>  从民主生活的政治逻辑来看,协商是人民实现自我管理的最基本形式,是民主的基础,需要高超的人类理性实践。民主的其它形式实际上是对协商的替代或补充,以解决难以通过协商达成决定的困难。所以,人民政协力图从政治协商开发民主,创造团结的政治实践,既是一项最基本的民主政治实践,同时也是一项高级的政治探索和实践,完全符合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是人民民主发展的重要动力与支撑。因而,从政治协商发展中国民主,不论对中国的人民民主建设,还是对全面提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都具有长远而深刻的战略意义。</p>
<p>(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理论纵横栏目政治专栏2011年07月13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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