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雨☆★木头 发表于 2014-11-2 11:46:04

好,谢谢楼主,先下载看看

小白学习 发表于 2014-11-14 10:33:34

学习学习33333333333333333333333

天命 发表于 2014-11-19 09:19:16

很好的文章,借鉴一下

玉汝于成 发表于 2015-11-12 22:49:31

进一步增强社会建设合力

越王勾践 发表于 2016-11-16 09:18:40

稳步推进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逐步提高居民委员会直选率和居民参选率。健全和完善以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多方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

ath19891012 发表于 2017-1-25 10:12:11

大力开展“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等各类幸福建设为主题的“幸福社区”创建活动,构建区、街、居三级“邻里情”社区服务网络,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五是设立家庭服务中心,将社区内的家庭矛盾、居民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权益维护等问题解决在基层。

yanshuizhiqing 发表于 2017-6-7 10:06:19

如何实现社区的服务职能非常重要

张建 发表于 2023-5-13 11:35:35

一)加强党建,依法自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把社会组织建设提升到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来对待,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意味着国家在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民生与社会福利改进的同时,进而着手拓展社会建设新领域,构建社会建设新格局。为此,社会组织必将成为我老秘网市社会多元治理结构中不可替代的一员。要保证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有机统一,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才能保持正确方向。建议依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探索完善党委建立社会组织党支部的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力争做到有社会组织活动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领导,使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与社会组织业务建设同步加强,发挥好各级党委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步增强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功能。   (二)完善法规,适应发展。社会组织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发展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因此,国家要加快修订出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并具体细化社会组织分类登记的标准和监督管理的办法,使社会组织能在法律的保护之下健康有序发展,社会组织监管也有法可依,为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   (三)强化意识,提升能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生存能力。一方面要充分认识新时期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能力。要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自律机制和诚信机制建设,实现自我管理、规范运作,树立良好社会公信力。在现行的“双重管理”为主导的管理体制下,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指导和帮助社会组织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懂专业、会服务、能管理、善协调、愿奉献的专业人才队伍,以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组织建设需要。另一方面要拓宽社会组织资金筹集渠道,提高服务能力。资金是保证社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要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会员会费缴纳机制,按章收取会费;积极发挥社会资源动员功能,争取社会各界的捐助捐赠资金;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性收入;积极争取政府扶持资金,严格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发挥资金效益;加快政府职能转移步伐,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提升自身“造血”功能;积极落实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人和经济组织将资金主动投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使社会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规模不断增大和数量不断增多,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和布局。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结合社会组织管理实际,制定社会组织联合监管机制,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联合进行年度检查、不定期抽查、信息公开等监管手段,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督促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二是建立规范的监督程序,完善社会组织合理进退机制,对名存实亡或偏离社会组织理念、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要规范、简化、统一撤销程序,使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履行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对自律机制不健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社会组织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注销或撤销;三是加强登记管理队伍建设,适应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重视登记管理机构建设,全面解决登记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专职干部、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问题。   (五)转变观念,理顺关系。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理顺社会组织关系。逐步放宽社会组织登记注册限制条件,最大限度降低登记准入门槛,将业务主管单位的登记前审查职能,向登记后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转移。把简政放权与提高社会组织承接能力结合起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的职能剥离开来,交给社会组织,并以公开公平的方式让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及相应公共事务中来,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机制,鼓励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整体水平。   (六)加强宣传,提高认知。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史较短,公众对其认识还不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公众更多的是对政府的信任,因此,政府有责任借助于自身的“威严”对社会组织存在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宣传,对社会组织给予一定的扶植,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项目的实施上,放手让社会组织去运作,提供其发挥作用、展示能力的平台和机会,这样的推介、宣传最有效。如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同时,政府应明确社会组织在决策中的具体地位,并将其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改变社会组织在很多领域被排斥在政策参与之外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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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创新社会组织和社区管理机制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