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法院党代会工作总结
明天院长要法院五年来党的工作总结,说的开党代会要的,哪位高手帮一下? 法院的党代会工作报告的草拟工作,首先要收集五年来法院在"两会"上的工作报告和上届法院党代会报告这些资料.
党代会工作报告与法院工作报告两者所谈的工作差不多,所有法院做的事,都可以写入党代会报告,因为是在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区别在于党代会报告增加了党的建设方向的内容.
主要框架应该是这样: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包括党建工作)
二,五年来的取得的经验
三,对今后五年工作的部署(之前要分析下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五年工作目标)
四,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这要单独写一部分,包括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
就说这些,希望对你有帮助.
党组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来,我院党组在区委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花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于矛盾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始终坚持做好司法审判工作
1—12月,全院受理各类案件1847件(其中新收1802件,旧存45件),审执结1817件,收结案同比分别下降8.84%和8.28%,结案率98.38%,涉诉标的总金额10781.87万元。
(一)依法惩罚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230件,审结229件,收结案同比基本持平,结案率99.59%。全年刑事案件判决生效243件,同比上升8.48%,判处人犯351人,同比上升2.93%: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犯68人,同比下降22.09%,判处五年以下刑罚的人犯273人,同比上升14.71%,重刑率为19.37%。刑事审判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所判处的案件中,判处盗窃、抢劫、抢夺等“两抢一盗”侵犯财产型犯罪案件120件,判处人犯188人;判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多发性犯罪案件36件,判处人犯39人,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判处妨害公务、毒品犯罪等案件61件,判处人犯85人,包括洛平村村民何成平等8案13人妨害公务案件,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健康发展;判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10件,判处人犯23人,包括原石板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出纳贪污社保资金和原花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钱保云受贿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判处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15件,判处人犯15人;判处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1件,判处人犯1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全年依法适用缓刑28人,适用缓刑率7.98%,免于刑事处罚2人,依法宣告无罪1人。
(二)努力调处民事纠纷,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受理民事案件1176件,审结1148件,同比分别下降15.76%和15.28%,结案率97.62%。其中,审理了离婚、赡养、扶养等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391件占34.06%,同比下降15.55%,结案率97.95%;审理借款、买卖、租赁、农村承包以及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512件占44. 6%,同比下降1.37%,结案率97.52%;审结财产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权属侵权纠纷239件占20.82%,同比下降33.96%,结案率97.58%;审理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和特别程序案件6件占5.22%。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民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75件占68.1%。优化司法环境,成功调解原告花溪旅游局诉被告花溪立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经营合同纠纷,积极为“花溪城市湿地公园”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结合目前劳动争议案件呈现井喷发展的严峻形势,通过建立多元化劳动争议案件联席会议机制,调处劳资双方的矛盾,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3件,审结79件,结案率95.18%,调撤率达68.35%。
(三)认真监督依法行政,妥善化解“官民”矛盾。受理行政案件14件,主要涉及城建、资源、公安等部门,审结13件,同比分别下降22.22%和27.78%,结案率92.28%。行政审判坚持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注重协调解决行政争议,全年通过行政协调解决纠纷5件,行政协调撤诉率38.46%,妥善化解了行政争议。认真履行行政非诉案件的司法审查义务,完成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4件;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得到了区委的高度重视。
(四)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27件,同比上升39.54%,执行结案427件,同比上升40.92%,结案率100%,执行标的额1795.24万元。执行工作通过狠抓源头、筑牢根基、加大力度等方式,创新执行机制,为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执行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所执行的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114件,执行和解率26.7%;采取评估、拍卖、变卖等措施强制执行109件,强制执行率25.53%;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无执行能力而执行终结200件占46.84%;裁定不予执行4件。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强化执行新措施,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行联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
(五)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优质服务审判一线。坚持快速、及时、准确的立案速裁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和完善立案工作,共审查立案1802件,其中新收刑事诉讼案件229件、民事诉讼案件1135件、行政诉讼案件14件,执行案件424件。延伸立案职能,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和速裁工作,共进行立案调解17件,诉前调解成功8件占47.06%,立案后调解成功9件占52.9%,快捷地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加强审判监督,所有审结的案件均从程序和实体上进行监督审查,对当事人不服判决提出申诉的案件认真复查,对无理缠诉的,书面方式答复申诉当事;复查发现确有错误的案件,及时启动再审程序予以再审,全年受理再审案件5件,审结4件,结案率80%,无受理申诉案件。积极建立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周三院长接待日与定期开展集中接访活动相结合,发挥立案窗口和信访窗口作用,全年接待来访群众248人次,来信1件,办结区人大、区政法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18件,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努力将涉诉信访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着力于社会管理创新,始终坚持完善法院管理
(一)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审判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着力点,为加强审判管理,成立审判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法律文书质量考评组、审判业务指导与审判实务考评组、审判作风考评组和综合业绩考评小组,对全院案件流程、审判质量、法律文书、审判作风进行管理、督查和业绩考核。结合 “清理超审限积案”、“涉诉信访积案”、“国家赔偿积案”和“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四个专项活动的开展,下发督办函、挂牌公示、个案跟踪等方式督促51件超审限积案于7月31日前全部审结;1件上级法院统筹的重点信访积案按期成功进行了调处;开展 “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规范法律文书审核程序,强化法律文书质量评查,明确要求法律文书须经考评组审核后方可报送分管领导签发,实现了法律文书质量的层层把关。通过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审判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和效果,全年上诉案件维持率71.67%,同比上升32.63个百分点,改判率18.67%,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发回重审率3%,同比下降16.37个百分点,实现了审判质量“一升二降”目标,息诉服判率78.85%,案件质量显著提升,审判工作的管理基本实现由粗放型向精细型、单一型向综合型、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二)构建“大调解”格局。积极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 “三调联动”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完善《以司法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点)为载体,纵深推进“三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司法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点)工作机制》和《诉前联动调解工作制度》等工作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全过程,贯穿于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再审等审判和执行各个方面。2010年,全院刑事案件撤诉率0.87%,同比下降0.43个百分点,民事案件调撤率68.1%,同比上升10.24个百分点,行政协调撤诉率38.46%,同比上升21.79%,执行自动履行与和解率26.7%,同比下降6.96%。
(三)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努力探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着力在司法便民利民、加强调解上下功夫,纵深推进司法服务网络建设,丰富和深化了文化建设的内涵和载体,今年在全区14个乡镇(办事处)建立 “司法便民利民服务中心”,133个村(社区)建立“司法便民利民服务点”,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便民利民工作载体,方便群众诉讼,此项工作措施得到了省高院院长孙华璞的高度评价:“花溪区法院切实加强便民利民服务,加大了调解的力度,调处了一些复杂疑难的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三个人民法庭全年巡回办案273次,巡回开庭审理案件219件。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为9名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减缓免交诉讼费6.68万元,为3名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94万元。坚持“阳光司法”,制作《司法公开》展板、发布开庭公告、网络公布法律文书、群众旁听庭审、人大政协视察法院等措施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民意沟通,提高司法透明度。
(四)创新执行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11月9日在《贵州都市报》发布全省法院系统首张《限制高消费令》,对37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引起省市区电视台、报刊等媒体的关注,进行专题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在《限制高消费令》发布前,全院尚有执行未结案143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20日内成功执行98件,执行结案率为68.5 %,日均执行结案5件。在11月30日举行的执行兑现大会上,向10名申请人发放案件执行款247.8万元, 8名被执行人当场交纳执行款履行义务,2件案件的申请人现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限制高消费令》和联动执行机制对被执行人的威慑作用效果显现,一批执行积案得到有效解决,涉执行的信访案大幅下降。
(五)强化司法后勤保障。通过理顺工作渠道,公文处理、文秘工作、会务安排、日常接待、档案管理、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后勤保障工作基本做到忙而不乱、井然有序、高效运转。机要收发、财务管理、车辆与油料保障、文书打印等工作也取得长足发展,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较好服务。
(六)加强信息调研和司法宣传。紧扣党委和法院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时客观、真实快捷地向党委和上级法院反映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始终注意打好“特色牌”,唱好地方戏,大力宣传法院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在提高信息、宣传和调研档次上下功夫。全年编发《工作简报》52期,报送动态信息54条,上报优秀调研文章与优秀裁判文书58篇,编辑出版《法院宣传册》1期和内部刊物《花溪法苑》2期,编辑制作《司法公开展板》8张。《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发《行走在阡陌乡间,服务于村寨坝场——花溪区人民法院建司法服务网络便民利民》稿件1篇,市级刊物采用文章5篇,稿件被省市电视台、报刊宣传报道或上级法院采用23篇(条),较好地宣传法院,提高了我院知名度。
(七)抓好司法警察工作。法警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出动警力1907人次,送达刑事起诉书227案327人,提押人犯237案362人次,值庭496人次,协助执行案件61件,处置突发事件22起,执行拘留2人,完成上级法院调警1次2人,以上工作未发生人犯脱逃、自杀自残、串供等事故。坚持门岗值勤和楼层巡查,认真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安全和审判秩序。11月初,法警队开展了司法警察教育训练活动,通过训练,锻炼了队伍,强化了思想,提高了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使司法警察整体素质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着力公正廉洁执法,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院党组围绕增强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始终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素养。继续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了 “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等系列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重点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抓好党建工作,使广大干警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做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2010年,花溪法院荣获“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青岩人民法庭罗登鸿获省高院授予“三等功”和“全省司法为民好法官”荣誉,共有4个集体和18人次受到区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表彰。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司法水平。坚持队伍教育不放松,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学习制度与规划,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以集中学习、部门自学、岗位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通过庭审观摩、案件评析、卷宗考评、法律文书评查等措施,着力提高法官把握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引导舆论的能力。现全院队伍本科以上学历占71.79%,其中审判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占66.7%,全院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在读研究生达8人占10.3%,累计15人通过司法考试占19.23%,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全年有10人在国家法官学院学习、9人接受市委党校执行力培训、49人次参加区级专项培训和讲座。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走进绥阳县法院、成都青羊区和武侯区法院学习交流,开阔法官视野。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 “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全体大会等形式,开展司法文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党组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的党性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建立78名干警《干警执法档案》,时刻教育和警示法官做不想腐败、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四不为”法官,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互联网上开通监督邮箱等形式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和群众监督,积极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全院连续十五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团活动,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息烽集中营革命历史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举办了首届迎新春趣味运动会;抗旱救灾期间,人民法庭巡回办案为困难群众送水,体现法官的爱民之心;参加全市法院系统 “迎新春书画摄影作品展” 和全区“廉政清风摄影展”,有6名干警6件作品获奖;参加全区、全市“三创一办”知识竞赛,取得一、二名的好成绩;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三创一办”行动和“绿丝带”活动美化花溪;在南江大峡谷开展徒步活动,弘扬“五四”精神。通过党团组织的系列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丰富了法院文化建设载体。
(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主动向区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国计民生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征求党委意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中开展专项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区委的“参谋”,以实际行动赢得区委的重视和认同。加强与区人大、区政协的联络工作,除向区人大报告法院工作外,还专题报告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执行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分别邀请区人大、区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主动接受监督。在今年“两会”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省高院院长孙华璞对此做出重要批示:“花溪法院此项举措很好,确实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转化为法院的内在追求,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今年省法院和各中、基层法院都要学习借鉴花溪法院的做法和经验,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采取可行措施,将胜俊院长‘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指示精神落实到实处,以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着力加强物质文化建设,始终坚持夯实基层基础
始终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工作理念,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通过抓物质文化建设,为法院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内涵。
(一)物质文化建设稳步推进。紧紧抓住中央政策机遇,切实加强物质文化建设。2010年,新审判办公大楼完成建设投入使用,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完成机关7个审判法庭和1个会议室的装饰装修;完成石板和孟关人民法庭建设,青岩人民法庭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完成石板人民法庭景观绿化和法院机关环境绿化。新增设的党武人民法庭正在申报之中。
(二)信息化建设提速助推文化动力。严格按照政法补助装备专款的管理和使用要求,积极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为法院文化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基础。今年完成了机房改造、网络建设和办公电脑的更新,法院局域网络已投入使用,法院系统“三级专网”与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市中院实现联网并有效运用,远程视频会议投入运行。党组会议室与审委会会议室、一楼审判大法庭、全院会议室的音视频会议系统投入使用,开通内部网站,科技法庭建成投入运行;机关大楼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三个人民法庭的网络系统和监控系统完成建设,人民法庭通过VPN方式联接局域网,实现远程联网办公办案;行政办公、案件管理、队伍建设、司法统计、法律法规查询等实现软件化并投入运行,基本实现网络化信息化办公办案。
一年来,法院工作呈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了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审判职能有效发挥的目标,全院干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和廉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一大批执行积案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了彻底有效地解决,为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同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法院工作仍然存在着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少数法官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就案办案,不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的现象依然存在;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司法为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调研工作不积极不主动,队伍司法能力和水平不够高;案件质量和审判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干警对办公办案网络化信息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在法院管理与执行力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我院党组要继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与进俱进,真抓实干,扎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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