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 尊重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因为少数房主不接受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方案,成都市锦江区政府危房改造中心日前在公证处的公证下,中止了一个中心城区的拆迁计划。<br/> 成都市锦江区政府的这一做法,在今天恶性拆迁事件频频曝光的背景下尤为珍贵,它诠释了一级政府该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 “执政为民”这一理念。<br/>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一些地方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忽视、无视甚至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城市形象,代民做主,大拆大建,遇到阻力就简单地通过行政手段实施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为了招商引资,人为压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消极处置劳动者对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的投诉……<br/> 不论是好心办了坏事的“代民做主”,还是面对公民合法权益被侵犯而保持缄默的 “消极应对”,甚至是以合法形式行使暴力手段的 “强制行为”,或面对困难一限了之的 “惰政思维”,都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如果各级政府不能自约自律,强化 “尊重公民合法权益”的意识,必将损害政府的公信力,破坏社会的公平,加剧公民的危机感。<br/> 尊重并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仅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责,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上更是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努力为人民办实事;每一个公务员都要成为人民的公仆。<br/> 切实保护好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实质上也是为整个社会拉起了一张安全网。近几年,一些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社会矛盾尖锐,在其背后都能找到公民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应有尊重这一根源。<br/> 要拉安全网,关键还得立 “防火墙”。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提倡锦江区政府这样的 “自觉尊重”,另一方面更应该防范一些地方政府的 “侵权惯性”,强化监督与问责,从而切实有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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