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老秘 发表于 2011-3-12 07:48:44

福建代表团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的发言

孙春兰代表说,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坚定决心。特别是报告深刻阐述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系统总结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科学分析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令人倍受鼓舞,也使人更加清醒,明确努力方向。我们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为契机,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实效,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保“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作出积极贡献。
<p>&nbsp;&nbsp;黄小晶代表说,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浓墨重彩地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讲得很到位、很深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们国家全面做到有法可依,全面走向法制化。报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篇重要文献,旗帜鲜明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所揭示的道理、强调的原则、提出的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报告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立法工作作出长远谋划,对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计划,对常委会自身建设采取切实举措。我们要认真贯彻报告精神,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在法律体系、法律原则指导下,努力用与时俱进、先行先试的创新实践,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p>
<p>&nbsp;&nbsp;刘德章代表说,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突出主题主线,认真依法履职,工作卓有成效。突出重点,确保法律体系形成;围绕中心,紧扣大局,贴近民生;重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重实效,探索完善工作方式。我们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能,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p>
<p>&nbsp;&nbsp;林强、严以新、范方平、刘赐贵、戴仲川、李明蓉、李欲晞、欧阳元和、高晓明、林哲龙、施作霖、林欣欣等代表也先后发言。他们认为,过去的一年,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如期形成,我国公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都实现了有法可依,令人十分振奋。大家表示,报告对去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对今年工作的部署切实可行,是一个求真务实的好报告。</p>
<p>&nbsp;&nbsp;同时,代表们还就抓紧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做好现行法律体系的配套工作,及时出台相关的配套法规,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p>

福建老秘 发表于 2011-3-12 07:50:03

将福建列为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在本次全国政协会议上,我省全国政协委员洪捷序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将福建列为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p>&nbsp;&nbsp;提案指出,福建是我国民营经济发源地之一,2009年国民经济中民营经济比重达66%。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多年来持续出台鼓励、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福建在国家的上一轮改革试点中被中央批准为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同时,泉州是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三明和宁德是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国家林业局还把福建列为国家林业改革与发展综合试验区。福建的改革试点曾经为全国的改革提供了大量鲜活的成功经验。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把福建列为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福建加快海西建设的《若干意见》,增创福建发展体制优势,为国家发展民营经济提供示范和借鉴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p>
<p>&nbsp;&nbsp;为此,提案建议,将福建列为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下,以实施市场、产业、金融、城乡、制度、环境等六大创新为重点,进行发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成为全国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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