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将秘书 发表于 2011-3-7 08:07:25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要精神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雄伟的人民大会堂气氛隆重热烈,万人大礼堂里灯光璀璨。巨型国徽在主席台帷幕中央熠熠闪光,10面鲜艳的红旗分立两侧。来自祖国各地的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肩负13亿人民的重托出席盛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br/>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吴邦国主持。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br/>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br/>  上午9时,吴邦国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会场全体起立,高唱国歌。<br/>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他说,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国际收支状况继续改善。报告分三个部分:一、“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回顾;二、“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三、2011年的工作。<br/>  温家宝说,“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和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国家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五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毫不放松地做好“三农”工作,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在活力;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五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温家宝还报告了“十一五”时期政府工作的认识和体会:一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二是必须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统一;三是必须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四是必须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br/>  温家宝报告了“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推动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是在明显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年均增长7%,按2010年价格计算,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将超过55万亿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建设。<br/>  在报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后,温家宝指出,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提高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更加注重稳定物价总水平,防止经济出现大的波动。今年要重点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br/>  温家宝还就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国防和军队建设,香港、澳门发展和两岸关系,以及我国的外交政策作了阐述。<br/>  报告过程中,会场多次响起热烈掌声。<br/>  根据会议议程,大会印发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审查批准。<br/>

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11-3-11 08:36:44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p>&nbsp;&nbsp;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在主席台就座。</p>
<p>&nbsp;&nbsp;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兆国主持。</p>
<p>&nbsp;&nbsp;吴邦国在报告中说,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紧紧围绕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和修改了社会保险法等一批重要法律,督促和指导有关方面全面完成对现行法规的集中清理任务,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紧紧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监督工作,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依法开展了3次专题询问,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紧紧围绕常委会中心任务做好其他经常性工作,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对外交往积极展开,自身建设继续加强,为确保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p>
<p>&nbsp;&nbsp;吴邦国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他庄重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p>
<p>&nbsp;&nbsp;吴邦国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确保国家一切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确保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确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和各民族大团结,确保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确保国家永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奋勇前进。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国家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日益繁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确定了明确的价值取向、发展方向和根本路径,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p>
<p>&nbsp;&nbsp;吴邦国指出,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们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立法路子,仅仅用几十年时间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他从五个方面深刻总结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三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五是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p>
<p>&nbsp;&nbsp;在报告今年常委会工作部署时,吴邦国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确保“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一要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加强立法工作。二要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加强监督工作。三要在发挥代表作用、开展对外交往、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p></founder-CONTENT><input style="DISPLAY: none" value="0" type="checkbox"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

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11-3-17 14:24:06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1 id="p_title">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h1>
<h2>(2011年3月14日通过)</h2>
<p><b>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b><br/><br/>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2011年的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br/><br/>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11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br/><br/>  <b>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b><br/><br/>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br/><br/>  会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确保“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br/><br/>  <b>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b><br/><br/>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中央预算。<br/><br/>  <b>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b><br/><br/>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建明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br/><br/>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高执法水平,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基层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br/><br/>  <b>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b><br/><br/>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br/><br/>  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br/><br/>  <b>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b><br/><br/>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br/><br/>  <b>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b><br/><br/>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胜俊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br/><br/>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提高司法水平,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基层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br/><br/>  <b>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倪岳峰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b><br/><br/>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确认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接受倪岳峰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br/></p>

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11-3-17 14:25:09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二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br/><br/>  今天的人民大会堂气氛庄重热烈。2882名代表出席闭幕会,符合法定人数。<br/><br/>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br/><br/>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br/><br/>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在执行主席席就座。<br/><br/>  上午9时,吴邦国宣布会议开始。<br/><br/>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高度评价“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2011年的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br/><br/>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同意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br/><br/>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中央预算。<br/><br/>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高度评价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br/><br/>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br/><br/>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倪岳峰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倪岳峰同志因另有任用,依照法律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职请求。<br/><br/>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鼓舞了干劲,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br/><br/>  吴邦国说,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全国各族人民重托,以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法履行职责,讲大局、议大事,重实际、求实效,使会议的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这次会议必将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奋发有为地投身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br/><br/>  吴邦国说,会议高度评价了“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大家一致认为,“十二五”规划纲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战略重点和重大举措,描绘了未来五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大家强调,要认真学习规划纲要,全面实施规划纲要,推动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显著进步,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贡献智慧和力量。<br/><br/>  吴邦国说,会议认真总结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大家一致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大家强调,要坚持以往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更加注重法律的有效实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r/><br/>  吴邦国最后说,我们奏响的时代凯歌强劲而嘹亮,我们绘就的发展蓝图绚丽而辉煌。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br/>

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11-3-17 14:27:58

会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p>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内容提到:<br/><br/>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3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br/><br/>  会议期间,胡锦涛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看望出席会议的委员并参加分组讨论,与委员共商国是。委员们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议政建言。会议听取并赞同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会议批准贾庆林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批准王志珍副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br/><br/>  会议认为,2010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锐意进取,有效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改善民生成效显著,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迈上新的台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机。<br/><br/>  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决策部署,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广泛团结动员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扩大我国对外友好交往作出重要贡献,谱写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篇章。<br/><br/>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委员们认为,“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突出了科学发展的主题,贯穿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把握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愿。<br/><br/>  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br/><br/>  人民政协要把推动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人才和智力优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课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协商议政,开展民主监督,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上来,共同把“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br/><br/>  会议指出,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对于“十二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而深远。委员们建议,要着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下大气力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br/><br/>  着力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推动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协调发展;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和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产品供给和国家粮食安全;<br/><br/>  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着力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深化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人民政协要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br/><br/>  会议强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br/><br/>  委员们建议,要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要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关系,尽快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千方百计支持创业、扩大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创业就业工作;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br/><br/>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和标准;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文化需求;<br/><br/>  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做好边疆地区和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br/><br/>  会议指出,人民政协要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支持和鼓励港澳委员在香港、澳门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br/><br/>  拓宽与港澳各界人士的沟通渠道,加强同港澳政团、社团及代表人士的联系,不断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扩大同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和基层民众的交往,积极推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实,努力为两岸同胞谋福祉。<br/><br/>  要认真贯彻侨务工作方针,密切与归侨侨眷的联系,做好海外华侨华人工作。以振兴中华、民族复兴为主要内容,举行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活动,发扬光大辛亥革命精神,广泛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力量。<br/><br/>  会议指出,人民政协的对外交往,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公共外交的重要平台。要按照国家外交总体部署开展互访,深化传统友谊,增强与有关国家的政治互信,推动经贸、文化等重点领域的务实合作。<br/><br/>  加强同外国议会、重要智库、主流媒体、知名人士的交往,不断深化人民政协公共外交研究与实践。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和人民政协的了解,争取国际社会对我国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br/><br/>  会议指出,提高履行职能的科学化水平,是人民政协强基固本的重要任务。要运用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成果,深刻把握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健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的新方法新途径,发挥好专委员会作用,推进学习型政协机关建设。政协委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履职意识和委员意识,更加奋发有为地推动人民政协事业持续发展。<br/><br/>  会议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我国发展进步的唯一正确道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偏离和动摇。要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丰功伟绩,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事业的宝贵经验,深刻认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历史必然性,进一步增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巩固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br/><br/>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昂扬向上的进取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凝心聚力、共谋发展,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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