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
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战略布局的组成部分。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指出: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我们在实践工作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br/> 强化科学思想,转变发展观念。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改变过去不正确的世界观、政绩观。从上到下的使干部群众提高认识,加深理解,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牢记党的根本宗旨,走群众路线,从实际出发,尊重自然规律,尊重客观规律,推动科学发展,造福子孙后代。<br/> 尊重自然规律,坚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议》中指出: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保护生态多样性。这就是说,在实际工作中,一是保护优先、科学发展。以云南为例,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还牧等成果。下大力把山地25米坡度以下,改为种长期经济林木,这样可以解决农民的经济收入,又可以达到绿化荒山的目的。二是水源林、风景林、坡度30米以上的完全还原,真正意义上的退耕还林。在云南的滇南、滇西地区、滇东大部分地区,只要三年不种短期经济作物,就会长树,五年不砍伐,就成林。三是严格保护农田、耕地。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加大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力度。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绿色经济、集约经济。改变传统生产方式,粗放经营和坚持上项目环保一票否决。长期坚持下去,一代一代抓下去,云南的热带、亚热带地区,生态环境将会恢复山川秀美的新景象。<br/>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项领域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要解决体制、机制制约和激励机制不活的问题。一是要适当增加省级机构,逐步撤销地级市机构,由省直管县(市)区,减少机构多、审批环节多、工作效能低的问题。二是要恢复原来的林业部。林业工作这么重要,机构改革时,被改为副部级。这不利于森林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三是要制定激励机制。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为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创造一个创业条件和干事业的环境,让会干事、能干事、品学兼优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有创造。四是要以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其一,要建立和完善法律和法规。不折不扣地贯彻《森林法》,加强研究起草《生态安全法》和《生态补偿管理条例》等关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范行政行为。其二,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负责制。其三,强化环境生态保护执法监督。严格污染排放评价制度;推进重点江河流域污染防治;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监督体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br/> 总之,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生态文明基本国策。主要在人,关键在领导。要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牢记党的宗旨,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积极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走群众路线,尊重专家和业务部门的意见,按照自然规律,客观规律办事,实现决策科学化;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监督,使各级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守法;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使各级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各行各业负责人认识到,真正的政绩应当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该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从而脚踏实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生态文明社会。(作者系云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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