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构建机制探讨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的普及文化知识、占领农村文化阵地的各种公益性文化机构、产品和服务的总和。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是发展农村公益文化事业、让广大农民群众享有文化权利、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基本途径。<br/> 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长效机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核心是服务,载体是文化。作为服务平台,就应当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是一种长效机制。从长远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构建模式应当是一种以保证农民文化发展权为核心的公共发展模式。要把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构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力度,增加公共文化服务的资源总量,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服务优质、覆盖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平台,积极探索适合农民群众需要的新的文化服务方式,营造保护农民文化创造成果的社会氛围,使新农村文化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br/> 构建农民公共文化需求表达机制。农民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和作用对象。提高农民的文化自觉,尊重农民的文化意愿,是农村公共文化平台构建的根本。文化自觉是建立在文化清醒之上的。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过程中,要从根本上改变过去那种以外部单向输入为主的发展模式,注重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我国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相对接、相融合,建构一种新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公共文化需求表达机制,实现农村文化服务由“送”到“种”的转型,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强有力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构建农民公共文化表达机制要与农村经济建设紧密结合,与提升群众的文化素质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群众的承受能力和意愿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通过各类文化活动,整合群众文化资源。<br/> 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机制。网络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必备空间,其中设施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构建的基础条件。应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把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的总体建设规划,在建设、投资、土地等方面予以倾斜,并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公共文化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应与上级文化服务网络紧密连接,实现文化资源共享。<br/> 构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的农村公共服务产品是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重要方面,是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增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能力,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体制,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骨干作用,面向基层、面向农民,提供适应农民群众需要的公共文化产品。加大“三送”力度,完善形成“三送”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文化资源向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合理流动,拓宽农民选择公共文化产品的空间,支持和鼓励、引导农民自办文化企业,重视民间艺人与文化能人的作用,开发独特文化资源,突显民间文化特色。<br/> 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公共文化属于国家公益事业,保障的是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必须由政府主导,提供政策保障,这是完善和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的基本保证。政府是服务者而非划桨者,当务之急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直管”与“监管”职能。重点是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进行战略规划,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构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把统筹城文化乡发展理念贯穿于文化设施布局、文化经费投入、文化活动安排、文化产品生产各个环节。建立政策法规促进机制,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制定出台地方性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发展保障的系列政策法规,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轨道。<br/> 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构建财政保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投入机制,是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的前提。对于基础性公共文化服务可以通过政府直接投资来提供,也可以由政府采取委托协议等形式交给非营利性组织提供。对于公益性较强的非基础性公共文化服务,除了必须由政府提供的项目,可以由社会组织或其他社会力量来提供,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特许经营、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等方式给予支持。对于公益性较弱,具有经营性特征的非基础性公共服务,可以通过市场调节供求关系,以满足农民多样化需求。政府应加大农村公共文化经费投入比重,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安排应向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的建设项目倾斜,同时建立科学的、制度化的投资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形成良性循环。鼓励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多方投入,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文化,培育提供主体的多元化,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尤其是有条件有资质的团体、企业与个人参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机制。<br/> 构建农村公共文化人才队伍激励机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构建,关键在于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逐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农村文化人才一般分两类:一类是文化工作者,主要指县级文化职能部门及乡镇文化机构工作人员;一类是农村负责管理文化建设的人员、农村各种文化团体的成员及农村文化能人。当务之急是培养一支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素质和较强组织能力的文化从业人员队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文化工作。同时组织专家学者和专业文化工作者深入农村基层,不断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培训与指导。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扶持农村业余文艺队伍发展壮大,保护农民自办文化的积极性,建设本土的农村文化精英队伍。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形式,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文化单位和基层文化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br/> 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机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的构建,必须建立一整套系统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制度,并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评估奖惩机制。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制定评估计划、建立评估体系、收集评估数据、选择评估方法、撰写评估报告等方面。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是个十分复杂的概念,其评价体系设计必须全面,能体现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整体质量。评估是管理工具,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的关键,具体作用表现在导向和调控两个方面。通过导向与调控,评估能够发现评价主体与被评价对象之间的需求与供给的差距,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作出符合实际状态的评价,达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监督管理者的目的,从而通过识别、预警、监督和奖惩等手段来促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各级政府应将农村文化建设的考评指标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政治、经济、社会建设的各项考评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将农村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纳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区)、文化先进乡镇和创建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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