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三明市民间投资拓宽投资渠道
[背景]民间资本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都将是经济成长的重要战略资源。如何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分析研究2010年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完善和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相关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和小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放宽市场准入,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如何全面激活三明市民间资本,增强投资拉动,是当前亟待重视的问题。2008年全市非公企业缴纳的税收已占全市总税收的59.4%。非公有制经济从“小打小闹”发展到在全市经济中“三分天下有其二”。但是也不可否认,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使得一些中小企业亏损甚至破产,民间投资比例下降。2009年1至6月,我市民间投资虽然恢复了较快增长,但增长速度同比回落20个百分点左右。<br/> [建议]民革三明市委会、三明市职教社提出《关于激活民间投资的建议》,建议市政府将民间储蓄有效地转化为民间投资,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让民间资本进入更多领域,建立公共投资和民间投资的合作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合法私募股权发行债券,加强监管保证合法收益。鼓励社会闲散资金参与投资房地产开发,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拉动相关经济领域共同发展<br/> [办理]由市政府陈有极副市长和市政协副主席赖逢良、曾明生分工督办。市工商联承办。陈有极在调研报告上作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办建议,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会同提案委、社法委以及提案提交单位、工商联、经贸委、工商局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关于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的建议”重点提案督办调研组,在听取了市非公办、市工商局、经贸委相关情况通报后,由市政协副主席赖逢良、曾明生分别带队,先后赴新力源小额贷款公司、市担保协会及华屹担保公司、诚兴担保公司、明商集团、三明农村商业银行(筹)督办调研,并深入建宁、明溪、宁化、沙县、将乐实地调研督办,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担保单位负责人及企业业主面对面座谈。<br/> [成效]市政府办公室安排市非公办牵头负责做好具体协调与沟通工作,会同市经贸委、工商联、工商局等19个相关部门承(协)办,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召集市区部分非公企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中介组织业主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推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方式,努力从政策和环境等层面打造多个工作平台,引导和发展民间投资,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涉及:进一步简化民间投资行政审批程序;尽量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特别是对新引进的工业生产性投资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采取分期或分宗办理征地、供地相关手续等办法,妥善处理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民间投资用地需求;鼓励民间资金投向中介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教育文化事业、医疗卫生事业、民政福利事业;放宽注册资本来源,允许用实物、知识产权和股权等作价出资,拓宽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渠道。同时,我市继续着力推进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的规范运作。截止2010年6月底,全市注册登记担保公司已达181家、实收资本金61.036亿元。特别是2010年以来,积极推动现有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其中在市经贸委备案管理的30家担保机构实收资本金从2008年的8.26亿元增加至13.98亿元,比增69.2%,实力明显增强。全市注册登记典当行17家,总注册资本18991万元,典当行业资产总额2.25亿元,同比增长42.1%。积极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的实践运作。大力推动委托贷款业务的发展壮大。促使民间借贷由“地下金融活动”变成“地上行为”和“阳光操作”,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弥补银行间接融资的不足。据2009年12月末调查统计,全市商业银行企业委托贷款余额为25.83亿元,同比增加3.35亿元,增长14.9%;全市个人委托贷款余额为1.58亿元,同比增加6715.46万元,增长73.69%。<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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