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10-5-21 17:40:36

政协长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

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我市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提案的形式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收到了显著效果。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338件,其中政协建议案1件;党派团体提案25件;政协专委会提案1件;委员活动小组提案15件;委员提案297件(其中有1件提案为政协专委会与委员活动小组联名提出)。参与提出提案的委员有339人,共446人次。<br/>    按照《长春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共立案314件,未予立案的24件。对于立案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及时转交给市委、市政府等60个部门进行办理,其中市委部门承办20件,市政府部门承办301件,其他有关部门承办5件。到目前为止,除《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春市城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案》以外(去年12月转交市政府办公厅,今年下半年答复),其余提案已全部办复,其中,被办理部门采纳和列入规划的有289件,占立案总数的92%。<br/>    <strong>(一)关注经济建设,为推进经济发展献计出力。</strong>2009年,我市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围绕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快推进经济建设、科技进步与改革创新方面,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转“危”为“机”,促进长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金融创新和中小企业融资》;《大力发展长春市汽车再制造产业》;《长春光电产业把握机遇、寻求发展》;《完善产学研机制和科研投入机制》和《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建议等。对于这些提案,承办部门认真研究、积极办理,在我市实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优化产业布局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工作中得到了充分吸收与借鉴。<br/>    <strong>(二)关注百姓生活,为构建和谐社会反映民意。</strong>民生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也是委员关注的焦点。委员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加强我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和加强基础教育》;《强化社区卫生工作》和《设立长春环卫工人节》的建议等。这些建议同样得到了各承办部门的重视,并及时予以采纳。在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工作中,为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了参考。根据委员提案,我市已把每年10月26日定为“长春市环卫工人节”,并举行了隆重的庆祝活动。<br/>    <strong>(三)关注城市建设,为打造绿色宜居城市建言立论。</strong>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等一直是委员们关心的热点之一,重点提出了《贯通东西飞跃路》;《强化市区交通和道路管理》;《加强我市水源地保护》;《增强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对工业废酸资源再利用》;《城市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推进垃圾分类》和《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标准》的建议等。这些意见和建议在推进我市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参谋作用。<br/>    <strong>(四)关注“三农”工作,为建设新农村出谋献策。“</strong>三农”工作也是委员们关注的重点问题,主要提出了《增加农民收入》;《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化进程中切实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加快扶持我市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和《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的建议等。以上意见和建议,为我市制定实施《长春市新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关于公布长春市市区耕地平均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措施提供了参考,并对我市解决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完善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基地和培训机制等工作起到促进作用。<br/>    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以创新务实为目标,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使我市政协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br/>    <strong>(一)创新工作方式,提案质量明显提高。</strong>在提案工作中,通过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开展工作,使委员提案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第一,及早部署研究提案工作。去年9月份,市政协就在相关工作会议上就提案征集工作做出部署。各专委会拟定了提案参考题目,经提案委员会综合整理后,印发给全体委员。第二,加强了与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对提案的协商合作。在全委会前,市政协及时与民主党派和有关团体进行沟通,专门召开会议就提出提案进行认真协商,使党派团体提案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第三,强化了对委员活动小组撰写提案的指导工作。引导他们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文化建设和民生工作中一些重大课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委员活动小组提案不仅质量得到了提高,而且数量有了明显增加。第四,为委员知情创造条件。通过政情通报会、调研视察、座谈评议等形式,让委员更多地了解市情。<br/>    <strong>(二)创新办理机制,提案落实更重实效。</strong>一是高层运作,推动提案办理落实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三农”问题和民生工作等方面的重要提案进行亲自审阅,并对办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各承办部门认真部署,办理落实,并根据提案工作新形势的需要,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有的对《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提案办理考核办法》和《提案面复工作的安排意见》等工作制度和规范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实现提案工作信息化。2009年,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与市政府办公厅、市工信局共同开发了网上提案办理系统,通过“公务员驾驶舱”这个系统平台,使委员提案征集录入、审查、交办、办理、督办、信息发布、办结归档等全部流程都实现了网上办公,使我市政协提案工作在信息化进程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三是改进提案督办方式,促进提案办理落实。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协提案办理质量,推动提案办理落实工作,市政协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对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重点部门进行检查。检查组由分管副主席带队,先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和市农委等部门,听取他们提案办理情况工作的介绍,办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了解办理程序和方式方法以及提案作用发挥情况,委员们现场评议。通过提案办理检查工作,激发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br/>    <strong>(三)创新交流载体,推动全市提案工作发展。</strong>为切实做好政协提案工作,去年召开了全市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会上,各县(市)、区政协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改进提案征集方式、拓宽提案来源渠道、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创新提案答复形式、强化提案工作服务功能和构建立体宣传网络等创新做法。通过座谈和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推进了全市政协提案工作。此外,市政协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提案工作学习调研活动,吸纳兄弟城市的提案工作先进经验。<br/>    <strong>(四)创新宣传形式,提案影响不断扩大。</strong>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加大了对委员提案及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政协提案,特别是高质量提案的形成过程和发挥的作用,与《长春日报》共同推出“提案追踪”报道栏目,选择典型提案,从委员调查情况、提出提案、提案办理情况入手,记录追踪提案的办理过程,目前已刊发20期,并在电视台、电台宣传报道提案工作42次,政协网站发帖11篇,《政协信息专报》发文21篇,省政协《协商新报》多次报道我市提案工作的经验和提案办理取得的实效。通过加强宣传报道,也进一步强化了舆论监督,促进了提案办理落实工作。<br/>过去的一年,市政协提案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有待研究改进的问题:委员撰写提案的调研工作还不够深入,提案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承办单位未能按时限办结提案,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br/>    2010年,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政协总体安排部署,促进科学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突出关注民生,不断提高提案工作水平。<br/>    <strong>(一)加强组织指导,充分调动委员利用提案参政议政的积极性。</strong>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特别是提高政协委员利用提案履职的积极性,探索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撰写提案作为委员履职考核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做好提案征集服务工作,为委员撰写高质量提案创造便利条件。<br/>    <strong>(二)强化提案理论研究,提升提案工作水平。</strong>要加强提案理论研究和政策学习,对提案工作实践中创造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进行理论性思考和概括,进一步指导提案工作的实践。要对提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层次调查研究,使提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形式和工作方法更加符合实际工作需要。<br/>    <strong>(三)实施提案分类办理,提高提案办理实效。</strong>探索建立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的制度,积极吸收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委员参与重点提案督办。提案委员会要加强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积极推动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今后,我们还要总结经验,继续开展对承办部门办理工作的检查,要科学安排检查的内容方法,把检查工作做得更深入、扎实,切实发挥作用。<br/>    <strong>(四)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创新提案工作。</strong>要加强与政协章程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交办、办理、答复、督办、检查、激励等制度及程序。根据目前我市提案工作实际情况,今年将制定出台《政协长春市委员会关于重点提案的产生办法和办理意见》。同时,拟对《长春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长春市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和先进提案承办单位的暂行办法》做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促进提案工作全面规范化、程序化。<br/>                 (张晓华:长春市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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