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办 发表于 2009-9-17 17:43:23

发挥政协独特优势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应当而且能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nbsp;<br/>  和谐社会是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的社会,人民政协要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履行职能,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天下祥和在民富”,“天下可忧在民穷”。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生产力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就没有民心的和顺、社会的和谐。人民政协汇集了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可以为加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好地为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nbsp;<br/>  和谐社会是政治清明、体制合理的社会,人民政协要自觉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一大优势。坚持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有利于实现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实现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亲密合作与协商共事,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祖国的和平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充分利用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地开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文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nbsp;<br/>  和谐社会是思文求知、文化内涵丰富的社会,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富而思文、富而思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对于陶冶思想情操、激发进取精神、融洽人际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选择性越来越强。人民政协要积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团结协作为核心的集体主义精神,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nbsp;<br/>  和谐社会是言路通畅、各得其所的社会,人民政协要认真做好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发挥作用。在我国政治体制中,人民政协是惟一按界别组成的组织机构,体现了人民政协广泛的代表性和联系性,在协助党委实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政协要发扬“为国是谋划、为民生操劳”的精神,发挥好密切党与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体察民情,善解民意,充分表达各族各界人士的利益诉求,依据政协章程认真开展民主监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nbsp;<br/>  和谐社会是管理有力、服务到位的社会,人民政协要积极参政议政,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管理建设中发挥作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并对基层党组织、城乡自治组织、社团和行业等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进行了定位。很多社会组织本身就是政协的组成单位,政协委员中也有许多是从事社会管理的实际工作者和理论研究者。政协组织可以利用这些优势和条件,更新管理理念,拓展社会触角,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完善和创新。&nbsp;<br/>  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政协必须牢牢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方向和根本保证。要进一步增强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把党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政协的全部工作中去,扎扎实实地完成党所赋予的各项任务。要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不断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为进一步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完善党的执政体制和改进党的执政方式作出努力。&nbs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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