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科学发展观 打造新型供销社--供销社改革发展综合报告
<font id="zoom"> <p align="center"><b>树立科学发展观 打造新型供销社</b></p>
<p align="center"><b>——尤溪县供销社改革发展综合报告</b></p>
<p align="center"><b>蒋清排</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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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本人就我县供销社改革发展问题进行粗浅探讨,力求通过总结一些好的做法与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更好地理清今后工作的思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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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center"><b>辉煌的历史背景</b></p>
<p>回顾发展历程,在改革开放前的近三十年时间里,供销社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期间虽然曾与县商贸部门数次合并与分立,但作为供销社体制基础的基层企业始终独立存在。供销社历史上最后一次与商贸部门分立始于1978年底,此时正值国家实行改革开放、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初期,在市场日益繁荣、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尤溪供销人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大政方针,以“两改”(全民改集体、官办改民办)促“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逐步实现“五突破”(农民入股、经营服务领域、劳动人事制度、分批方式、物价管理等突破)、“六发展”(农业生产系列服务、横向经济联合、农副产品加工、多种经营、农村商业网点、科技教育等发展),达到了发展历史上的顶峰。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县供销社发展历程总体上可分为五个阶段:1985年前的恢复阶段、1986—1991年的竞争阶段、1992—1996年的扩张阶段、1997--2000年的收缩阶段、2001年后至今的改革发展阶段。</p>
<p>在业务扩张的鼎盛时期,全县供销系统大力创办经济实体,在已有企业不断巩固的基础上,相继建立了县供销总公司、供销建筑队、供销宾馆、沈东拍卖行,建设了供销大厦;1994年1月,系统内21个企业又投股创办了尤溪金龙钢管有限公司;1995年开始,为“增加民办因素”,全系统持续三年扩大“社员股金”,至1997年底吸纳“社员股金”余额1749.2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54.66%;中仙、汤川、梅仙、西城(团结)、洋中等基层社还相继建设了农贸市场或中型综合商场。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张,职工队伍也持续扩大,在县政府核定的用工编制基础上,高峰时临时用工近五百人,形成了一支数量超过1400人的庞大队伍。</p>
<p>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等大环境的变化,供销社体制僵化、机制不活的固有弊端逐步显现,其运转和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特别是1998年,连续发生了三起影响我县供销社生存发展的大事:3月份,金龙钢管有限公司因决策、经营、管理诸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被迫折价转让,结算总亏904.35万元;9月份,县政府决定,我县农资供应实行供销社与农业“三站”按比例切块,打乱了供销社原有市场布局结构;11月份,县政府决定对毛竹实行产销直接见面,多渠道经营,供销社被迫逐步退出。这些重大事件,直接造成全系统负债激增、业务萎缩、冗员增加、人心浮动,部分企业运转困难甚至资不抵债。如不及时实行有效的全方位改革,势将影响全系统乃至全县安定稳定大局。因此,在供销社实施比照县内其它商贸企业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呼声日渐浮上台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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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center"><b>艰难的改革历程</b></p>
<p>随着县内其他国有商贸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在有关各方的不懈努力下,供销社系统企业改革终于纳入全县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揽子计划。2000年下半年,县政府要求县供销社迅速制定出系统企业改革方案,同年10月至12月,县供销联社通过集思广益,三易其稿,向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呈报了《尤溪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改革方案》,并于同年12月22日得到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批复。</p>
<p>根据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所批复的方案,供销社的改革总体上分两步走:县直属公司先行一步,需分流在册员工285人,要求在2001年3月底前完成;基层社按减员增效的办法逐年分流,涉及在册员工626人,分三年完成。对直属公司的改革实行“有退有进、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变现资产、全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进行资产重组、人员择优回聘,从而按新机制建立新企业。</p>
<p>供销社直属企业的这一期改革,经过严密的组织动员,进展非常迅速,前后历时仅半年,采取“全体起立”的办法,协议解除职工劳动关系264人,占直属企业职工总数的92.6%,剩余的一小部分大多属于负债、欠款或长期外出等不能马上解劳的人员。但在后续工作的操作上,由于各方面因素影响,“按新机制建立新企业”这一目标没有得到切实落实,其最主要原因是,由于县财政困难,土地出让金增值部分不能及时到位,使本来就资金不足的企业,改制资金出现巨大缺口,要统筹解决这一问题,只能不断地加大资产变现力度,造成原定预留用作企业重组的资产也大部分被变现,待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完毕,重组新企业的物资基础也同时耗尽。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无非:一是外部因素,有关各方对国家宏观政策方面关于供销企业改革最终目标定位认识不统一,供销企业改革的整体合力没有真正形成,加上一些部门单位存在与改制企业争利的倾向,增加了企业改革与重组的难度;二是内部因素,供销企业历史包袱沉重,特别是投资“金龙钢管”项目的失败,造成企业不良资产激增,既要解决改制职工思想问题,又要解决银行、社员股金等经济社会问题,企业领导穷于应付,影响了劳动人事制度等改革的统筹兼顾。因此,至2004年初,在册职工总数虽然从911人减少至273人,但仍有涉及数百人的改制资金尾欠无法兑现,企业重组则显得更加困难。</p>
<p>2004年,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县供销社认真总结了前期改革的经验与教训,强化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事前规划与统筹,化被动为主动,加强和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及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基层社改组改造和联社机关转换职能上来,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逐步进入比较健康的轨道。</p>
<p>针对前期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存在的“职能弱化、人走企散”的情况,县供销社充分认识到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不能单纯地就改革抓改革。为此,县社及时调整改革方案,强调改革与发展并举,根据中央的新精神及时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打造新型供销社”的战略目标,明确供销社改革不仅仅是“破旧”,同时也要“立新”。在具体操作中则采取分类指导:在进一步深化基层社改革方面,提前制定好改制后基层社调整规划,并报县政府批准,社有资产该留该卖,实行全县统筹;对已经“人走企散”、重组无望,但同时又是供销社服务“三农”职能必备载体的直属企业,实行开放办社与重点扶持相结合的办法重新搭建;对于农村新出现的农民合作组织,主动介入指导服务,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新的职能;对于前期已建立的农副产品信息服务中心等服务载体,挤出资金加大投入,实现进一步巩固;等等。县委、县政府对供销社的工作思路非常支持,及时确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先后形成了两个专题会议纪要、四个专门文件,为供销社的改革发展确定了明确的方向。2006--2007年,在供销社企业改革遇到资金瓶颈的时候,县政府在自身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垫付资金计780万元,一举解决了供销系统改革发展工作的燃眉之急。通过上下各级的共同努力,全县供销系统企业改革保持基本平稳,发展呈现良好势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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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center"><b>可喜的改革成效</b></p>
<p>通过几年的艰苦努力,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p>
<p><b>一、用人机制转换全面完成。</b>从2001年起,前后历时七年,通过变现资产,筹措改制资金四千多万元,为904名企业职工支付了解劳补偿金和其他各项安置费用;为395名离退休人员解决了医保统筹并按规定顺利转移至社区管理。系统负债总额从改革初期的2192万元(其中银行1534万元、社员股金658万元)减至目前的280万元(均为县财政垫付改革资金结欠);系统在册职工总数从911人减少为23人(不含待改制6人),并已按新机制聘任。全系统基本甩掉人员包袱和债务包袱,基层中心社部分优质资产得以保留,返聘管理人员顺利到位,基本实现了政府批准的预期目标。</p>
<p><b>二、企业区域布局调整到位。</b>在解决好供销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依序时进度按经济区域重组基层社,全县基层社分洋中、西城、管前三个片区统一管理:返聘人员23人,其中洋中6人、西城6人、管前7人、县商社4人;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6个基层社实行留牌不留人。按照理顺体制、转变职能、社企分开、开放办社的要求,对原直属企业关停并转、整合重组,实行撤并管理5 家,按股份公司制重组 1 家,整体承包经营1 家,开放办社加盟1家。还以各种方式成立了3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覆盖了基层供销社出现空白的乡镇,实现“旗帜基本不倒,阵地基本不丢,网络基本不破”的改革目标。</p>
<p><b>三、经营网点改造日臻完善。</b>在抓好改革改组的同时,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健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供销合作事业的稳固和发展。大力整合和优化配置基层社流通网络资源,推广农村小超市、便利店、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全系统现建有小超市6家,便利店18个。新阳社对建于70年代濒临关闭的五十都商场进行改造,由本社下岗职工开办了消费品超市,按照现代流通方式严格管理,并努力做大做强,经营品种达2万余种,年营业额近300万元,创造就业岗位20余个。西城中心社采取向社会招商的办法,创办了“三联 ”消费品超市;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采取“以开发带建设”办法,将原农资仓库改造成占地面积1900多平方米的西城农贸市场。县土产公司通过市场整顿整合,提高服务质量,烟花爆竹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在做好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引导所属经营网点参与商务部“万村千乡” 市场工程建设,现已牵头建成80个乡村农家店。</p>
<p><b>四、农资服务平台重新搭建。</b>直属企业改制后,原农资公司“人走企散”,县社一度失去对全县农资市场的调控力。2004年以来,县社主动适应形势变化,改变传统观念,以新的方式重构农资服务平台。通过开放办社,吸引由老职工创办的县瑞丰农资公司加盟县联社,以县社为加盟企业的优质服务换取加盟企业的为农服务。县社除了为“瑞丰公司”优惠提供仓储设施外,2006年开始组织引导该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完善公司农资配送中心和20个乡村农资农家店。通过几年的艰苦努力,重新形成了对本县农资市场的调控力和影响力。目前,“瑞丰公司”通过经营网点整合改造,强化村级服务站点建设,为农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2008年企业供应的各种化肥占全县农资市场份额70%以上。</p>
<p><b>五、服务三农项目不断拓展。</b>在巩固传统职能的同时,县社主动参与服务“三农”,在构筑服务新体系中争地位、抢职能。先后设立了县农副产品信息服务中心和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尝试建立了4 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了34个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大批村级综合服务站。县农副产品信息中心拥有自己的网站,在全县有固定信息员15名,定向联系的龙头企业2个,定向联系的专业大户20户,初步形成上联全国、省市农产品信息网,下联涉农企业和农民的农副产品信息服务网络,成为我县农产品信息搜集、发布、交流的主渠道之一。八字桥供销社原主任领办的金柑佛手瓜合作社每年销售各类农副产品2万多吨,创营销附加值1000多万元,其中为农户推销佛手瓜1万多吨、金柑3000多吨,建起了自己的农资经营部、农产品外包装箱厂、专业运输车队等,成为连接2000多个佛手瓜、金柑生产大户,带动力较强的农村区域性合作组织,跻身福建省供销系统十强专业合作社行列,被列入三明市委、市政府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部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学习八字桥经验、成立于2004年9月的梅仙脐橙合作社,在短时间内就形成了以合作社为依托,以脐橙产业为载体,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专业合作模式,成立的第一年就合作销售自产脐橙 150 吨,带动周边果农102户,实现营销收入60万元,为果农实现利润40万元,社员户均增收600元以上。近年来,该专业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效益不断提升,实现二次返利50万元以上,成为我县继八字桥专业社后的又一个亮点。</p>
<p><b>六、联社服务职能逐步充实。</b>2004年10月,县委、县政府授予县供销联社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县社通过调查研究,很快代拟并建议县委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出台了各项扶持政策,为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组织写作班子编印了《农村合作经济理论与实务》一书近千册,下发农村最基层,为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理论环境;联合县委党校等培训机构,在主体班次开设了“农村合作经济理论与实践”课目,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005年底,县社又根据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的形势,并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结合供销社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并获得批准,依托县供销联社组建了“尤溪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简称“县农联”)。这项工作在全省尚属首例,引起了县内外各界的普遍关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认为“既符合现阶段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的新方向,又符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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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center"><b>明晰的工作方向</b></p>
<p>我县供销社系统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逐步走出了低谷。劳动人事关系理顺、企业改组逐步完成、经验网络得到修复、服务平台重新构建,随着县联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落实到位,联社职能转换也基本告一段落。回顾近十年来所走过的路,正应验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一名言。</p>
<p><b>党政及部门的支持是供销社开展各项工作的坚强后盾。</b>供销合作社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联系与服务“三农”的重要渠道,我县党政对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十分关心与支持,对供销社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要求解决的困难与问题,基本上做到有求必应。如:鉴于县供销社职能弱化,县委、县政府及时把指导、协调、服务与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任务赋予县供销联社,并批准依托县供销联社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鉴于供销系统改制后期资产变现进度跟不上职工解劳进度,造成资金困难,两次垫付大额资金用于职工解劳补偿金的发放,等等。由于领导重视,加上县社班子在工作过程中十分注重处理好领导与协调的关系、争抢职能与争取作为的关系,在强化对企业改革发展的领导的同时,注意协调处理好上下级关系、职能部门关系,内外部环境逐步理顺,我县供销社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开展得相对平稳与顺畅。</p>
<p><b>统筹好改革与发展是实现供销社工作内外双赢的基础。</b>供销社实行彻底的改革是完全必要的,但也要避免人走社散情况。因此,县供销社领导改革工作过程中,尤其是2005年开始的后期改革,十分强调精心规划、全县统筹,基本上做到“该卖卖得掉、该留留得住,该走走得了、该聘聘得回”。在改革过程中,十分注意处理好盘活资产、变现资金与留住资产、优化存量的关系,在处置西城社原农资仓库房地产的时候,紧密结合当地政府的建设规划,发挥该地块地理优势,争取县政府的支持,以开发带建设,不仅保住了社有资产,政府也得到了一定收益,实现了网络改造与县财增收、公益事业发展“三赢”的目标。在经营与管理方面,坚持公开公平,打破内部承包(租赁)优先的惯例,对经营性门店一律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不仅提高了资产收益率,而且推动了企业改革工作。在传统业务上,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开放意识,利用资产所有权对承包(租赁)业主的经营范围、服务对象进行调节,确保供销社资产能在服务“三农”中继续发挥作用;同时修改联社章程,吸纳服务“三农”的经济实体加盟,通过为加盟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加盟企业为“三农”提供优质服务。通过统筹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实现了合作旗帜不倒,资产得到优化,传统业务有所拓展,服务功能不断创新。</p>
<p><b>思想观念转换是供销社职能转换必须长期面对的课题。</b>从我县供销社来说,自从2004年县委、县政府赋予县供销联社指导、协调、服务与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任务,职能转换工作就已经开始了。2005年县委批准依托县供销联社成立县农联会,2006年县农联会在县联社正式挂牌,2007年初县编委批准县供销联社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年一变化,一年一台阶,县供销联社的职能得到了比较彻底的转换。但职能的转换并不必然能带来思想观念的转换,大部分干部职工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单纯追逐经济利益的观念上。因此,尽快转变思想观念,提升供销事业融入“三农”、服务“三农”的意识,成为摆在全体供销人面前的现实课题。为此,县供销社一方面强化学习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提高理论武装水平,另一方面加大非传统业务的考核力度,把服务“三农”工作与经济利益挂起钩来,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几年努力,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得到了较大改变,促进了职能转换的真正到位。<b></b></p>
<p>近几年的改革为供销社系统谋求新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在改革发展中仍存在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有些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尚须时日。从总体上看,我县供销社改革改造的进度慢,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局面一度十分被动,也带来了一些后遗症。今后,必须继续按照“树立科学发展观,打造新型供销社”的总目标,按照全国总社和各级政府的部署,在新农村建设的大潮中争取作为、主动作为:</p>
<p><b>(一)要高举合作制旗帜</b></p>
<p>合作制是供销合作社存在的理论基础,也是供销合作社的核心价值观。供销社融入并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有手段、有基础,农民很需要,并且已经和农民建立了深厚感情。供销社只有高举合作制的旗帜,坚持为农服务的大方向,本着合作制理念、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去办事,才能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才能区别于股份制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也才能夯实社员基础、农民基础,最终提高自身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发展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合作制,更好地为“三农”服务。这就是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特殊性。我县供销社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朝合作制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基层社,更应该坚持这个体制。在社有企业改革问题上,也应该坚持合作制理念不动摇,社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要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产权多元化,但社有企业作为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不管实行哪种形式的改革,都要有利于合作制发展,都要更好地与专业合作社和基层社对接,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合作社带动农民致富的产业化链条。</p>
<p><b>(二)要突出两个工作重点</b></p>
<p><b>一是实施“新网工程”,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为服务“三农”提供基本保障。</b>全国总社提出了实施“新网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发展目标,制定了保障措施。我们要充分挖掘供销社留存的各种有效资源,加快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经营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等五大网络建设,特别是要尽快形成农业生产资料现代流通体系、农产品市场购销体系、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体系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作用。</p>
<p><b>二是参与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b>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县农联章程》,逐步规范已创办的专业合作社,完善服务功能,培育打造农产品产业链。要发挥供销合作社信息、网络、人才等优势,引导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大力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销售、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巩固和完善现有专业合作社,有条件的基层社应当围绕当地发展的特色产品产业,领办新的专业合作社,达到每个中心社至少有5个、每个乡镇至少有2个专业合作社。在此基础上,组建全县性的农产品行业协会,逐步实现与市、省乃至全国同行业的对接。</p>
<p><b>(三)要继续抓好三项改革</b></p>
<p><b>一是进一步搞好基层社改革,夯实为农服务基础。</b>要进一步落实按经济区域组建的中心社管理办法,继续妥善处置资产、人员、债务问题;对改革后留牌不留人的基层社所在乡镇,要按照合作制原则,根据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积极组建各类新型合作组织,实现功能替代,最终形成三个中心社四个骨干社带动一大批专业社的格局。要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建设,延伸供销社服务“三农”的经营网络,逐步把村级综合服务站建成当地农民的信息交流、科技服务和生活消费中心。</p>
<p><b>二是继续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增强为农服务实效。</b>供销社兴办的社有企业和累积的社有资产,是供销合作社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与发展合作经济密切结合起来。同时要采取以开放办社为主的各种方式,广泛吸纳社会企业加盟,逐步壮大服务“三农”的合作社队伍。</p>
<p><b>三是加快联社职能转换步伐,提升为农服务水平。</b>进一步落实县委编委有关县供销联社的“三定”方案,以理顺体制、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社企分开、开放办社为重点,充分履行职能,搞好为农服务。加强对剩余资产的管理,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目标,积极探索社有资本的多种实现形式,提高社有资产营运质量和效益。要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项目带动战略,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要围绕供销社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强化教育管理力度,不断提高现有干部职工队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一支团结高效、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勇于奉献,靠得住、有本事、能干事、干好事的人才队伍。</p>
<p><b> </b>(作者为县供销联社主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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