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8-9 09:00:08

省委调研检查组莅明开展省委《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检查

本报讯受省委委托,8月4日至6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袁锦贵为组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游劝荣为副组长,以及省委编办副主任方成义、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林建丰、内司工委副主任张用惠等一行为成员的省委调研检查组,到我市就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市领导黄琪玉、刘鑫、李家荣、张发录、郑国仁出席汇报会或陪同调研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凤英、吴俊慰、杨光祺、黄作文、阙维林、陈木星,副巡视员陈良椿以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调研检查组召开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
<p>&nbsp;&nbsp;&nbsp;&nbsp;市委书记黄琪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鑫,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张发录分别代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向调研检查组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省委《决定》的情况。
<p>&nbsp;&nbsp;&nbsp;&nbsp;调研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省委《决定》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2004年省委作出《决定》以来,市委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高度,认真抓好省委《决定》的贯彻落实,在思想、组织、制度等方面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做到了突显地位发挥作用,围绕发展发挥作用,加强建设发挥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服从党委领导,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依法履职,用心运作,成效明显,为推动三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市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为人大工作提供保障。袁锦贵希望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人大队伍建设,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p>&nbsp;&nbsp;&nbsp;&nbsp;市委书记黄琪玉在汇报会上表示,袁锦贵副主任代表调研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省委《决定》作了充分肯定,是对我市进一步做好工作的鞭策和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将认真按照省委《决定》的要求,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这次调研检查组的要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强化队伍建设,发挥代表作用,把我市人大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p>&nbsp;&nbsp;&nbsp;&nbsp;在明期间,省委调研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梅列区、沙县及所属的列东街道、夏茂镇进行实地调研检查,并分别召开汇报会、代表座谈会,了解我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对省委《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大家的建议和意见。(苏诗苗黄丽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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