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善而从 发表于 2009-5-10 20:34:52

办理文书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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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d class=art03 vAlign=top align=left>
            <STRONG>办理文书也是秘书部门的传统职能。</STRONG>
<P>&nbsp;&nbsp; 古代领导者使用秘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秘书协助处理文书方面的事务。我们知道,在纸张没有流行以前,公文一般是较少和较为精简的,因为社会生产力还不允许产生大量的“文章化”的公文,就是当时的文史类文章,其篇章也多是很短的。及至进入封建社会的上升时期以后,随着封建王朝的政权巩固的需要,领导人的政务活动日益增多,各级政权机构的文书也越来越多,而且文书处理的专业性也越来越强,已非一般官员所能处理,从而逐渐产生了中枢的翰林型秘书,并出现了领导身边的专门办文的机构。现代社会由于各种各样的机构、单位数量激增,办文的要求更为严格与规范,这就使得办理文书成为机关单位的一项经常性与基础性的工作。</P>
<P><STRONG>&nbsp;&nbsp;&nbsp; 办理文书的职能又可分为四个既有关联、又有区别的系列工作:</STRONG></P>
<P>&nbsp;&nbsp;&nbsp; (1)起草撰写公文和其他公务应用文书,诸如计划、总结、讲话稿、祝贺类、悼挽类等等,其常用文种可以多达一、两百种。(2)文书办理工作,包括收文与发文两大系列,党和国家机关公文处理都各有详细的条例规范。(3)档案工作。国家于1988年颁布了《档案法》,秘书部门通常负责文书的立卷归档,秘书工作中也常常需要利用档案。(4)信息工作。早期的信息工作形式主要是各种简报、内参,近十余年来迅速发展为秘书部门的一项重头工作,已经不能完全用办文来概括了,但其工作环节仍与办文的秘书处室关系密切。我国中高级党政领导机关秘书部门(办公厅、室)下设的秘书处、科,实际上就是办理文书事务的处室。</P</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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