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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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胡锦涛总书记在社会主义荣辱观中提到“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为人民服务精神的再发扬再倡导。它首先明确了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只有为人民服务、不谋私利、舍已为人的世界观是崇高的,人生观是正确的,价值观是伟大的。反之,背离人民、自私自利、舍人为己的世界观是低下的,人生观是错误的,价值观是渺小的。</P>
<P>一</P>
<P>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光荣传统的民族。以服务他人、服务大家、服务人民为已任的光荣传统在古人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国忧民思想中就有所体现。回顾我们党的历史,中央领导集体都十分强调并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特征。毛泽东同志说: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这是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这篇著作中的精辟论述。而邓小平同志则赋予“为人民服务”新的内容,简要地概括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江泽民同志也指出:“须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新形势下,胡锦涛总书记对“为人民服务”作了进一步阐发,他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如今,胡锦涛同志又提出要“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这既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体现着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它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它不仅是对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群众的要求。它也应当是在新形势下广大干部群众的最高行动纲领,要把它付诸于实践,每个公民就应该不论社会分工如何、能力大小,都要在本职岗位,通过不同形式做到为人民服务。</P>
<P>“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思想,作为我们新时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被实践证明的真理。“以服务人民为荣”,要求我们坚持以民为本,将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服务,不仅是光荣的,而且是有作为、有价值的;反之,不能服务人民,背离人民,不仅是耻辱,而且是无作为、没有价值可言。一个人要想有作为,必须有为人民服务的好行为。只有做到“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人生才能有价值,对于共产党员来说,“服务人民”本身就是党性的鲜明体现。像张思德那样,在工作中不讲价钱,只要是革命工作需要,烧木炭也是为人民服务,烧木炭牺牲也光荣;像雷锋那样,党叫干啥就干啥,做颗“螺丝钉”都可以,并立志也践行了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焦裕禄、孔繁森、牛玉儒、任长霞、杨业功、王顺友等人,不管是不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邮递员,不管是在内地还是在边疆,不管是从事哪种工作,也不管自己的权力大小,都把自己的事业当作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和工具,将自己融化到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中去。只有像他们那样活过、活着才有最高的价值,才能受到党和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敬仰,才能成为世人的楷模。可是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有些人却忘了“为人民服务”的这个根本,凡事惟利是图,认钱不认人,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为“为人民币服务”。像现在媒体上经常给予曝光的学校的乱收费、医院索要红包、服务行业的霸王条款等问题,实质都是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要求;也有诸如成克杰、胡长青、韩桂芝、李真这样的一些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他们手中拿着人民给予的权力,却置人民利益于不顾,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视党性原则、法律、规章、人民利益于不顾,见利忘义、贪赃枉法、行贿受贿,最终背离党和人民,为人民所唾弃。</P>
<P>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为人民服务不仅是光荣的,而且是一种幸福;背离人民不仅是耻辱的,而且是一种祸害。是光荣和幸福的事,人民当然都会拥护和欢迎的;而对是耻辱和祸害的事,人民也必然会进行斥责和反对的。毛泽东曾形象生动的讲述过党和人民之间的关系,他说:“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离开了人民,就好比种子离开了土地。这看似通俗的语言,却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不管做什么,要情系人民,服务社会;如果脱离了人民,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人只有为人民活着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人不是只拥有了金钱财富和依靠物质享受才有意义,而是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人民服务、多做好事实事,才能真正有意义、有价值。只有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人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也就才能真正受到人民的首肯和尊重。</P>
<P>二</P>
<P>牢固树立和践行“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荣辱观,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这就需要时时刻刻关心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时处处想人民群众之所想,真真切切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桩桩件件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应该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尤其是身居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懂得“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历史古训,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真正做到民为先、民为本,关注民生、服务人民,俯首甘为孺子牛。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人民是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与人民群众同心同德、水乳交融、休戚与共,才不会做出道德沦丧、伤天害理、背离人民的事情来。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服务人民主要表现在为他人,为社会服务的同时,获取个人正当利益,做到以义取利,义利结合。通俗来讲,大家都能为人民服务,人人才都能得到享受。可见牢固树立和践行“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荣辱观,需要用实际行动来体现,这就要求各行各业都应制定出长效机制来规范自己的“服务”行为,忠于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P>
<P>牢固树立和践行“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导向。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才能创造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社会环境。不管是在一个单位还是在一个国家,只有为他人服务,为大家服务,为人民服务的人多了,风气才能真正好,人心才能齐,那么,事业才能发展,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国家才能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否则,人人都不想付出,人人都想着为自己,这样就会人心涣散,缺乏战斗力,单位和国家都将成为一盘散沙。在新的形势下,大力倡导“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可耻”的荣辱观,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各种具体道德规范之中。要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P>
<P>牢固树立和落实“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荣辱观,还必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俗话说:“有德有才是合格品,有德无才是残次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行动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具有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这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学习是一种艰辛的历程,要通过不断地学习,牢牢把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技术,才能把党和人民交给的事情办好办实,也才能提供给人民优质高效的服务,从而最大限度、最大范围内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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