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秘 发表于 2009-5-10 18:49:57

在市中支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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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align=center>围绕提高履行中央银行职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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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center>推动辖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P></P>
<P></P>
<P align=center>(2005年2月25日)
<P></P>同志们:
<P></P>刚才,纪委陈书记同志传达了上海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主要精神,总结了去年中支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全面部署2005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具体、措施明确,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P></P>去年是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后的第一年,中支党委在上级行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及时调整思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落实执行货币政策、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实施外汇管理和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辖区的反腐倡廉工作也取得新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强化教育,注重实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增强;二是强化监督,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三是贴近业务,加大治本力度,源头治腐工作取得新成效;四是查防结合,警钟长鸣,保障人行资金安全;五是条块结合,以点带面,促进行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所有成绩,都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和全体员工的努力工作分不开。在此,我向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P></P>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的部署,找准职责定位,提高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同时,要认真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总、分行纪检监察会议主要精神,推动辖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P></P>下面,结合辖区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我强调四点要求:
<P></P>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反腐倡廉能力。
<P></P>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指出,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坚持自觉反腐倡廉,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需要我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尽管中支系统保持几年来信访举报件逐年下降,也没有案件的发生,但一些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暴露出教育力度不够、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监督措施缺乏的问题。胡平西行长在分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指出的“辖区有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拉帮结派,搞小团体;铺张浪费,作风漂浮;无所作为,依法履职意识不强;利用公职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问题,希望大家对照检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这里我重申一下,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落实好“五个不准”,认真执行好分行纪委“三个从严”要求,率先垂范,做廉洁自律的楷模,以自已的实际行动推动辖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这就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要有责任心,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
<P></P>二是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辖区反腐倡廉工作。
<P></P>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发展和创新,更好地满足了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员干部执政行为的迫切需要,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强烈要求,对推动惩治和预防体系,更好地建立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基层人民银行,我们一定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充分认识和理解《实施纲要》重大意义与科学内涵的基础上,搞好任务分解,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好《实施纲要》贯彻落实。
<P></P>第一,加强教育。我们不能说教育能解决所有腐败问题,但不搞教育一定会产生腐败。反腐败教育要做到“入耳”、“入脑”、“入心”,这是落实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第一关。首先,要选好教育的重点对象,从工作实践看,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党员领导干部最有机会以权谋私,必须重点对他们进行严格教育。对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和 “求真务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从政道德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对重点窗口业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对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其次,要加强教育制度建设,促进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经常化。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教育、廉政谈话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再次,要不断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努力构造“大宣教”格局。要突出示范教育和典型教育,使干部职工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最后,要在单位中积极培育廉政文化,努力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氛围,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观念和社会道德风尚。
<P></P>第二,完善制度。要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确保从源头上制止腐败。因此,我们应重视制度建设,要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侧重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不断健全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财务管理、干部选拔等制度,确保按制度办事、靠纪律约束人。我们应经常反思,制度建设上是否还有“空子”,如何填补“空子”? 今年重点要围绕防范人民银行资金风险这个中心,重点加强会计、国库、发行等高风险核算业务和新业务的制度建设,同时,要加强现场检查、执行监察和内部审计,针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完善已有制度,为实施制约和监督提供有效的制度保证。
<P></P>第三,强化监督。监督,是反腐败的重要环节。首先,要加大对基层“一把手”的检查监督,要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利用年度考核、业务检查、财务审计、廉政述职、民主测评、执法监察、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手段,检查监督“一把手”权力的行使情况,防止权力滥用。其次,要切实加大中支主管部门对基层、一线的检查监督力度,在对具体业务建立健全统一的行为规范的同时,要对基层的要害部门、要害岗位定期不定期地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督促其按规章办事。再次,要发挥纪检监察和内审的职能,强化同级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 “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内审部门真正起到“查错防漏、纠正违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的作用。今年要在继续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同时,着重做好两项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对支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监督;二是根据上海分行关于加强和完善县(市)支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县(市)支行的监督管理。
<P></P>三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P></P>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委(党组)的重要职责和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基本保证。我们要严格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推进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
<P></P>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从总体上看,辖区行领导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有较高的认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在加大,但还有存在 “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业务工作忙时不要”的现象。应该看到,当前导致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消除,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在人民银行系统远未杜绝,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还十分繁重。
<P></P>第二,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制落实。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通过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加强考核,有机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使反腐败工作机制高效运转。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正职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切实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做好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真正做到“一岗双责”。
<P></P>第三,抓好三个环节,增强工作针对性。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首先,要继续实行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应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时限清楚,便于考核和追究。其次,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责任考核,切实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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