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一)从严抓好制度建设。一是强化内控管理机制建设。落实上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等8项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流程、细化岗位职责。通过智能派车系统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日常费用等综合督查,全年共开展专项内控检查*次,发现问题*个,均已整改到位并作出书面报告。二是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先后对*名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进行了廉政审查,并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廉政谈话。三是动态更新廉政风险点清单。以工作流程、业务环节为重点,通过排查岗位人员和工作内容得出廉政风险点*个,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条,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不断加强思想教育。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次,集中研讨*次,专题宣讲*次,撰写交流发言材料*篇。二是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年累计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次,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全会决议决定及工作方案、通知*份,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宣贯党纪法规、观看警示视频、邀请专家授课、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等方式**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筑牢廉洁文化阵地。紧盯“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布廉洁过节海报提醒、公众号信息推送**条。(三)持续压紧压实责任。一是深化主体责任落实。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露头就打,从严从实抓好干部作风教育管理。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次,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情况*次,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管好分管科室的人和事,定期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讨论研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二是紧盯监督重点加强监督。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把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组织生活监督等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年共接收信访举报*件次;开展谈心谈话*人次,其中履职谈话*人次、提醒谈话*人次;开展监督检查*次;参与专项巡察*个;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次,反馈问题线索*个。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量化分为*分,占总分的**%,使考核评价更加客观公正。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干部考察力度,年内共开展新进人员考察*轮*人次。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完善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对*起*人的失误错误进行容错纠错,有效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一是精准纠治作风顽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配套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起*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二是常态开展监督检查。制定下发《关于加强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紧急通知》,聚焦节日期间易多发频发的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三是大力弘扬时代新风。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打造特色党建品牌矩阵。按照“1+5+N”模式打造“廉政文化墙”,以“图说党史”为主线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积极开展清廉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家庭助廉促廉的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送廉洁下基层”主题系列活动,覆盖全市各乡镇、街道、学校、社区等多个部门单位,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五)坚持深化标本兼治。一是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高标准做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个方面*个问题,对照梳理出*条问题清单、*项具体措施、责任领导*名、责任科室*个,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贪欲不遏,自毁人生》《盛世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场次;组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共*批次*人次;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共*场次,通过反面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正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吸取经验、警钟长鸣。三是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充分利用集体学习、党员大会、主题党课等机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等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二、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不足一年来,虽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有序、成效明显,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不够到。有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强;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科室经常性教育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党员干部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敢反对他人违纪违规言行等问题。(二)严管严治力度有待加大。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线索较少且轻于处理;抓早抓小力度不大,多数党员干部出现违规违纪行为都是在被通报批评后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还不够浓,有些党员干部面对问题主动反思不足、纠正偏差的意识不强。(三)抓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力不够。开展廉政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局限,部分党员干部对廉政教育的重视程度不高;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具体做法还不是很多,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仍停留在标语横幅上;开展廉政勤政监督管理还不够到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言行了解掌握得不多等等。三、下一步主要工作任务(一)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做到深学细照笃行。深入开展党的政治建设考察与督查,着力解决政治偏差、政治壁垒、政治冻结等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让党员干部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自觉加强党性锤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二)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和自治区相关规定,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持续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严肃处理违规津贴、公款旅游等行为,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降低行政成本,禁止占用公共资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沧州精神,推进文明和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三)保持惩治不廉洁高压态势。维持严格的反腐基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震慑不廉洁;采取高压政策,巩固反不廉洁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同时查处受贿和行贿,防止利益集团形成;强化对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预防金融风险;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处理问题线索;完善体制改革,构建清廉社会生态,提升反腐工作的系统性、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深化“四种形态”的监督执纪,注重预防和早期干预,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严格第三种形态,确保处罚适当;落实第四种形态,从严管理,形成震慑。加强机关纪委建设,选拔业务骨干,强化领导和指导;确保纪检委员履职,发挥基层监督作用;制定考核办法,激励担当作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四)深化拓展改革推动监督体系。要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得到实现。这包括总结监委工作成果,协助审议并报备《关于市县两级监委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定》,并深入调研以完善报告工作的流程。要优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设置,合理布局以适应市县镇一体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使纪检监察工作更贴近基层和群众。完善派驻机构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确保其权威性和有效性,使其成为一线监督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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