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五社联动”推进基层社区治理专题培训会上的辅导报告
同志们:社区作为社会治理末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依靠“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补齐社区治理短板,释放基层自治新效能。从强调人民性的治理目标切入,“五社联动”基于链接多元治理主体的核心主线,构建符合集体规范与文化认同的治理秩序,从而明确以“项目制”模式进行具象化推动。这一运行脉络所反映出的内涵演绎,为构建现代化社区治理共同体、展现治理新形态提供了路径指引。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专题报告,与同志们共同探讨交流。一、以“五社联动”治理目标现代化诠释“人民性”理念“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五社联动”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微观诠释,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理念贯穿始终,凸显出社区自治的人民价值取向。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社区场域中,“五社联动”是助推社区治理新格局的有效路径。“五社联动”增进福祉,为民而立。社区作为民意汇集的终端末梢,以“为人民谋幸福”为根本宗旨,在现代化治理推进中不断革新自治方式,不断提升优质服务供给能力,积极回应群众的多样性诉求。社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提升社区居民满意度、获得感,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居民对于高质量公共服务的诉求日益升级,单纯依靠社区力量难以得到有效满足。为解决社区发展的具体问题、增大服务供给力度,社区有必要通过社会组织载体链接外部资源,撬动慈善资源、社会能人、专业社工等外源性力量以弥补居民参与力量的不足,激发内生动力,从而使嵌入的外部力量成为政府的有益性补充,助力增添社区活力的常态化服务实现。“五社联动”汇聚力量,由民推进。为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的深度参与,激发社会内生性力量,在社区治理体系中嵌入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的“五社联动”,改变以往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以自下而上的服务导向推动如何强化行政主体服务功能的思考,彰显了人民属性。对社区而言,“人人”概念的强包容性意味着从客观上实现了多元主体的参与治理,这就使得主观上形成了人作为多重身份的连接。一方面,居民作为服务对象绘制需求清单,经由社区引导公益创投、能人主导等外部力量,围绕居民主体利益诉求与社区问题设立服务项目,盘活了社区自有的物质性与精神性资源,实现了社会组织、街道、社区、特定居民社区治理秩序的良性运行,回到为“人人”所用的出发点。另一方面,居民作为助力社区发展规划的实施者,在通过矛盾解决、监督评议等事项参与到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实现了从服务对象到服务者的身份转换,承担了社政互动的枢纽功能,成为黏合常态化共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以“五社联动”治理主体多元化丰富“共同体”内涵在交往伦理的范畴中,共同体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共识与商谈,将其套嵌在基层治理现代化语境下,为解决多元主体价值冲突、重建熟人社会秩序提供了新的情境选择。从共同体能动性视角进行阐释,“五社联动”体现了主体之间“何以为”与“以何为”两种作用关系,即强调“五社”要素之间的关联培育以及在彼此关联中对“五社”的功能再造。共同体能动性视角下的“何以为”。在“何以为”的作用关系中,现有科层体制将相关利益群体纳入社区治理结构,形成与之相匹配的社区组织体系。其中,社区党组织作为组织体系的领导核心,担当着示范引领、规则执行的角色,其通过纵向的政治组织动员对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授权,赋予其在各自阵地上拓展开发短缺性要素的权力,从而加速社区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调和政社关系。基于治理社会化的基础,“五社联动”共同体内涵不仅仅局限于数量载体容量的增大,更赋予了其主体意蕴,强调了在治理互动中相互协作、利益互嵌的关联,推动政府兜底民生服务从“兜得住”向“兜得好”转变,切实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共同体能动性视角下的“以何为”。在“以何为”的作用关系中,“五社联动”的构建本质还是在如何利用在地资源完善联动结构并落实到集体行动上,形成自治秩序下的利益共联。为回应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新时代课题,“五社联动”的提出构建了以党组织为引领、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以社区志愿者为辅助、以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强调以责任共担为纽带凝聚多方力量,对凝聚基层合力、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立足居民自治,科层组织体系赋予横向组织间具备项目服务、矛盾调解、民主议事等协作机制,这使得“五社”不仅能够在联动中延伸各自领域内的服务深度与广度,还能在面对综合性社区困境时打破壁垒阻隔,利用各自的行为优势在价值共创中进行能力互补,调整好主体互嵌的结构关系,形成各主体“高卷入度”的治理创新新格局。三、以“五社联动”治理协同一体化实现“秩序性”治理伴随单位制社会秩序的退出,具有相对完整功能的社区由于主体多元、利益多样使得矛盾复杂化、民生诉求凸显。基于行政力量下沉到社区的网格化建设要求,居民委员会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推行治理新范式中,应秉持责任理性、道德理性的理念宗旨服务居民、代表居民意志。责任理性强调集体秩序规范。依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要求,政府在推进“五社联动”中强调对民主法治理性边界的界定,并赋予制度构建的协同一体化体系优势,是新时代社会民主化与权利法定化的重要实践。《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社区党支部具有“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权力,其被赋予了能够对秩序进行整合的政治权威。依靠党建引领,各类差异化力量凝聚到多主体互动的网络中,并加大对与内在要素相关的制度、体系等方面的培育与建设。同时,在处理社区事务中,基于业主议事协商平台,各主体之间以服务型委托的形式形成既协同合作又相互监督的契约关系,通过工作链条的正向与反向反馈,促进社区走向政府机制、市场机制与社群机制的高度互嵌与有效协同,能够高质量完成公共治理事务。道德理性强调文化秩序认同。在“五社”的动态互动网络中,各利益相关方不断在共享的过程中提升参与动力,利用道德观念重塑联结机制,凝聚着“社会大同”的思想共识。社区既是社会矛盾易发源头,也是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发挥着防范化解矛盾的阵地作用。社工、社会组织、慈善机构作为社会行动者进入社区场域,缓解了压力型体制下的基层负担,成为政民之间的纽带桥梁。借助其力量,社区居民因互动沟通而产生的相互关注或情感交流,增强了自身对于社区共同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回归居民自治本真,实现了人人共享的利益同构与儒家仁爱的释道逻辑相一致。四、以“五社联动”治理资源项目化激活“自造血”功能“项目制”模式以问题为主导,解除外在结构约束,通过与社会力量的联动形成政社功能互嵌的共治系统支撑,是“五社”主体得以发挥各自力量并有效联动的关键。社区作为社会共同体,以资源链接增强资本黏性,并通过集体参与的互惠合作方式开展服务项目实践,探索出有助于社区自组织培育的有效路径。社群意愿:“项目制”的前置条件。积极搭建高效、双向的协商平台,全面吸纳居民的多元见解,深化群众政治信赖,确保他们在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活动中获得实质性益处,凸显在社会治理架构中居民主体性的核心位置。在政治激励影响下,社工、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力量参与到社区日常,并利用项目制工具,将各方优势融入到项目执行的全过程中,充分尊重居民群体意愿,发挥社会资源的第三次分配作用,为社区注入可再生活力。为确保意见征集的精准性,社区秉持居民广泛参与原则,与社工协作积极入户开展需求评估,并打造包容、开放的议事空间,广泛邀请各利益群体参与到协商议事中来,借此推动社区多元主体协商议事体系的构建,有序引导居民在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策划反馈:“项目制”的核心步骤。在策划阶段发挥各利益相关方优势,是项目实施的有效保障。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组织、社区能人、慈善机构等利益主体聚焦核心问题,围绕助老、爱幼、扶贫等主题设立项目,积极发挥谋划作用,并通过“微创投”“微基金”等资源筹集形式组织推动。在推动中,无论以哪一方为主导,都需要明确项目本身的实施周期、达成愿景以及相关方责任,从而完成项目与资源的衔接与匹配,有效提升团队对战略选择、决策程序等项目实施过程的规范与完善。为保障项目的持续运作,反馈阶段至关重要。基于横向合作机制搭建起来的联动平台,有着平等、自愿的良好基础。为此,及时、准确地公开项目推进信息,接受社区监督与评议,有助于利益相关方及时对项目进行修正与总结,以正向的循环式反馈推动项目可持续开展。“五社治理”绩效的产出不仅驱动社区“两委”生成内在治理动力,更增进了居民对社区的情感认同与政治认同,筑牢了基层治理根基。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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