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在2024年全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总结回顾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对加强基层治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要深刻认识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是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二要深刻认识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我们要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为切入点,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要深刻认识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迫切需要。当前,我老秘网区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还不健全,火灾防控基础还不牢固,小火亡人事故时有发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补齐短板,切实提高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聚焦重点任务,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制约基层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一要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基层消防力量是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大型企业工作人员轮训等方式,充实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力量。乡镇(街道)要整合综合执法队、森林扑火队等基层力量开展辖区防火检查巡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明确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督促辖区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村(社区)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消防工作。二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是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建立网格化责任包干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消防工作延伸到基层社区和村组,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消防治理平台。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制定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火灾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实施重大火灾风险分级管控,落实火灾隐患分级分类整治。三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是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途径。要实施精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瞄准关键人群,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基层公职人员培训内容。要实施常态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要形成宣教合力,各级广电、市场监管、电力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群众消费,提升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四要加强基层消防救援体系建设。基层消防救援体系是提高基层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保障。要建立灾情预警机制,编制针对性强的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要素综合演练。要实行分级指挥,建立统一的消防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实行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当地消防救援队伍三级指挥调度。要加强社会联动,吸纳辖区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以专职消防队为核心的应急救援联调联战联动机制。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是本《意见》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建立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消防救援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将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提升基层抗御火灾能力,遏制“小火亡人”,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地结合实际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措施,确定完成时限,定期调度推进,跟踪督办落实。定期会商解决制约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二要加强资金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基层火灾防控、灾害处置、队伍建设、营房装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等方面必要经费投入力度,夯实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基础。健全火灾救助物资资金捐赠机制,多渠道筹集消防救援、灾后救助等资金,保障乡镇消防车辆日常维修、油料添置、器材装备等配置补充,规范执勤训练工作秩序。三要加强督导考核。要严格督导检查,加强对《意见》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和重点督办。完善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机制,对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亡人或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开展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要建立考核机制,将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等内容。县市区每年对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强化结果运用;对考核不达标的,不得评为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各乡镇(街道)将村(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综合考核内容。同志们,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新局面,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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