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汇报
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及基层减负工作开展以来,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将形式主义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精心部署,全面强化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领导工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党组坚定担当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部署和督办形式主义整治工作,将其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入推动。其他班子成员坚决落实“一岗双责”,针对部门形式主义的具体表现,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科学分析研判,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完善整改举措。对照20个方面突出问题,深入查摆班子和个人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措施、指定责任领导、落实责任股室和明确完成时限。能即刻整改的,立行立改;尚需时日的问题,设立专项督办机制,持续跟进整改,确保问题不拖不沓。三是定期工作汇报。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分管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的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治理工作稳步推进。通过精细化管理,使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基层、扎根落地,为实现长效治理奠定坚实基础。(二)聚力攻坚,扎实推进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全面深挖问题。依照20个方面重点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查阅文档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与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联手开展了4次监督检查,发现一般性问题12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精准制定对策。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列出负面清单,并设立不可触碰的底线,防范问题反弹复发。三是健全制度建设。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从根源上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解决实际问题。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领导班子决策事项清单》和《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等共计15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规模,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数量,大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严抓细管,扎实开展基层减负自查工作。一是严格组织自查。按照区、市、县三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减负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通过查看财务账目、翻阅相关资料、开展谈话调研等多种方式,对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梳理汇总。二是完善台账管理。对各类台账进行详细分类整理,建立健全电子台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填写目录名称、记录时间、记录依据等内容,确保台账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减负。把减轻基层负担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廉政风险点防范等七大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自查摸底,查找问题根源,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存在问题一是干部责任意识薄弱,缺乏奋斗精神。在干部队伍中,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奋斗精神不足。具体表现为:有的领导干部把自己仅定位于上传下达的角色,认为只要“不折不扣”地传递上级精神和要求就足够,忽视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部分干部工作中缺乏积极主动性和创新精神,有畏难情绪,面对问题不敢想、不敢干、不敢尝试。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有20%的部门未能按计划完成创新工作任务。二是单位服务意识淡薄,形式主义有所抬头。部分单位在工作中存在服务意识淡薄的现象,形式主义严重。一方面,工作方案常常照搬照抄,缺乏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的个性化设计。在20篇工作总结、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中,有15篇存在内容高度雷同的现象;部分工作方案并未充分结合实际,导致落实效果打折扣。另一方面,调查摸底工作流于形式,为了应付检查验收,部分单位设置了一些“好写”的指标,重复统计无实质意义的数据,致使工作质量和效率受到影响。数据显示,去年有45%的检查验收报告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材料政绩”。三是地方改革创新动力不足,社会治理能力亟待提升。地方政府在推进改革创新方面力度不足,社会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一是工作责任未能有效压实,基层减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将减轻基层负担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实、抓细。半年内有30%的基层单位反映工作负担依然沉重,未有明显改善。二是指导培训力度不够,面对新时代新任务特别是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态势,缺乏有针对性的有效指导和培训。调查显示,70%的基层干部认为在信息化应用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三、下一步作计划(一)坚决精细化纠正“四风”,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持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特别是在春节等关键时期,通过通知、案例分享和廉政提醒加强监督。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弘扬优良作风,深入推进作风和效能革命,针对典型问题进行整治,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激励干部担当。(二)强化政治监督,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效。一是聚焦核心管理层。通过座谈会、抽查和实地考察等手段,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管,确保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规范用权。二是落实整改措施。开展12项调研课题,利用纪检监察渠道处理32个问题,对10个区县和26个市直部门进行督查,对脱钩事业单位和国企进行督导,进行3次明察暗访,发现并整改42个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配套措施,推进“四查四补”、“四联四促”等行动。三是严格追责。至今已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7件涉及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并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处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件涉及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49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76.9%。(三)加强实战锻炼,构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一是贯彻党的组织路线,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升公务员素质和效率,启动科级干部职数管理试点,聚焦中心工作培养干部,完善干部选拔和管理机制。二是深化干部选拔制度改革,执行选拔任用条例,强化组织部门作用,根据事业需求配强领导班子,选拔优秀干部,完善公务员考录和监管,解决编制问题,推进职务职级改革,为担当干部提供支持。三是优化干部监督机制,建立权力运行反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方位审视党员干部表现,确保监督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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