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途杂谈 发表于 2024-8-26 11:25:22

局关于市委巡察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自治区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统筹安排,2023年*月*日至*月*日,市委巡察组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对*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一)迅速行动,达成共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迅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专题讨论,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所在,深刻查找原因,逐条对问题进行了梳理研究,并提出专项整改意见。局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整改落实,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领导班子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局党委迅速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14大类22项具体问题,提出22项整改措施,并明确了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三)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对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22个具体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一是领导带头,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坚持问题导向,带头主动落实“一岗双责”,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各责任领导对照整改问题,主动认领任务,建立台账,细化整改清单,对每个问题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集中汇总。(四)强化建章立制,务求工作实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一是举一反三。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扩大问题查找面,逐项加以解决。二是避免反弹。通过明察暗访、检查督办等方式,对已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管理,既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始终做到力度不“松”、温度不“降”,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和反弹。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一)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差距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应急管理局党委汲取事故经验教训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的意识不强。2022年至2023年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公司火灾事故、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阳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的指示精神和总书记考察自治区讲话精神进行传达学习。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专题学习计划,截至7月初已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二是坚持把抓好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进行交流发言。三是及时组织学习中央、自治区、市领导指示批示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通报信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2.22阿拉善露天煤矿坍塌事故教训;党委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公司火灾事故、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问题:2.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存在差距。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委办具体工作,发挥职能不到位。对各成员单位排查出的隐患风险程度、整改措施等把关不严,分析研判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不足,参谋智囊作用发挥不明显。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召开全旗安全生产调度会12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落实整改,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印发《*安全生产月报》6期,分析我旗生产安全形势规律、特点,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各苏木镇(经济开发区)、各单位对照月报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举一反三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各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问题:3.制度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应急管理局推进“智慧应急”建设有差距,推动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相融合方面的力度不够,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短板。截至6月20日,未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整改情况:于2023年9月29日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销安装合同;于2023年11月27日完成指挥大厅验收工作。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问题:4.强化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的意识不强。一是对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重视不够。应急管理局在指导各类应急队伍力量建设方面主动性不强、评估不够,未对全旗已建成的政府专职救援、企业消防、森林草原扑火、防汛抢险等17支应急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二是应急预案发布不及时,审核不到位。应急管理局牵头编制的全旗《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于2023年5月5日编制完成,截至2023年11月20日仍未提交政府审议并发布实施,且缺少对预案的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未对工科局、发改委等1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类部门专项预案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进行指导和把关。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3月份完成*应急救援队伍评估工作,并完成评估报告撰写;2023年11月27日*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二)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不到位整改问题:5.创新应急监管体系和发动群众监督的责任意识不强。一是激发公众参与安全隐患排查的举措不多。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贯彻落实上缺少监督检查,抽查发现**天然气公司、*分公司采气二厂等5家企业的员工对安全生产举报流程、举报电话内容不清楚,企业也未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信息,应急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该项工作的落实重视不够,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监督岗”的氛围不浓。二是投诉举报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有差距。应急管理局未建立安全生产举报系统、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制度,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全局共受理信访举报工单11件,工单均由分管领导签批,主要负责人未部署批示,“一把手”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监管执法信息公示公开不到位。应急管理局对行政执法信息及事故处理公开不及时、不到位。2023年1月至11月,共作出行政处罚28起,作出行政许可20项,均未按照规定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2022年7月29日,**天然气公司发生一起1人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未向社会公示事故处理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全员集体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监管职责;增设举报奖励电话一台“*”,提升了举报奖励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企业组织全员学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定期对新、老员工进行举报奖励办法宣讲。三是企业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告知牌。四是全体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相关事故处理情况公布程序进行学习。五是完成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示、递补完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和旗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截至6月底,各专委会、行业部门累计举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学习会138次,10600余人参加,共计在140余家重点企业、单位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620余处。目前已受理工贸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1起,并兑现奖金3500元。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问题:6.安全生产行政确认和许可审核把关不严。一是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化工公司于2021年6月完成安全评价报告,8月15日申请重大危险源备案,承诺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应急管理局于9月29日才出具备案登记表,申请备案时间和完成备案时间不符合要求。二是核查程序不严谨。*兴圣天然气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提出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于8月4日批准同意,但出具备案登记表时间为8月3日;**特种气体公司延期换证现场核查仅由1人完成。三是行政审批事项随意性大。2021年在对一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许可审批过程中,发证面积为140m2,实际经营面积为70m2,核定最大储量超标50箱;将应由应急管理局安全经营现场核查事项委托属地乡镇进行核实,且现场核查人员为1人,审核结果均未明确是否符合相关条件。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法律法规,强化责任体系。二是认真核实数据,层层把关,做好长期整改并抓好落实;办理的审批事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20件(其中长期10件,临时110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13件,以受理时间为起点,承诺时限给予办结,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20件的现场核查由我局两名工作人员和属地苏木镇政府人员共同完成。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问题:7.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抽查走形式。2023年2月28日应急管理局对**新能源装备制造工程公司检查发现机器人“技改”项目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问题,并要求企业于2023年3月9日前整改完毕,3月15日复查时,该问题未得到解决。经了解,直至10月27日,**新时代技术公司租用该公司部分生产厂房的机器人“技改”项目仍未履行“三同时”手续,项目建设已进入设备调试阶段,应急管理局对该隐患整改跟踪督办不力。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对**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金额6000元,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2023年4月已编制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于11月20日专家评审通过,11月25日完成。二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已完成对辖区企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情况的检查。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问题:8.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意识薄弱,“打非治违”工作不力。对重大隐患问题视而不见,对违法行为惩处不够及时有力。**加油站在2018年5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无证经营,应急管理局在2022年7月对该加油站未经安全审查(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违规建设行为作出处罚,并限期于2022年10月5日前完成整改。截至2023年10月底,该企业相关经营手续仍未取得,应急管理局在处罚当中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惩处,更未对逾期未整改的行为进行处罚。整改情况:2024年3月2日对**加油站储油罐、加油机等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3月26日对其作出15万元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应急管理局根据管理职责权限,已完成对*加油站违法处罚金额15万元,该加油站现已缴纳完毕;涉及*加油站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事项的前期工作已全部申报完毕,待市应急管理局核准发证;下一步工作部署:一是组织我局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全面提升监管人员履职水平。二是充分发挥专安委的枢纽作用,畅通与其他专安委成员单位的协商渠道,严厉打击辖区违法行为;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并长期坚持。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问题:9.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度不够。一是推动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力不足。截至10月31日,全旗17家危化生产企业中有11家未完成特殊作业线上审批,4家未完成人员定位,8家未完成智能巡检建设任务。二是安全生产经费的支出不够规范。监管部门对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监督停留在“提没提”,而对“用的好不好”缺乏更进一步、更深层的监管。**装备制造工程公司和**煤化公司将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用于支付企业安全管理员工资和差旅费支出。三是推进高危行业购买安责险压力传导不到位。应急管理局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购买安责险的监管存在“盲区”。**新能源装备制造工程公司2023年向*生态农业开发公司等三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维保,涉及员工150人,服务企业未将外派施工人员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范围。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全旗1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与数据对接工作;由专人负责线上巡查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二是成立专项检查组,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支出是否规范,共检查企业22家次,未发现问题隐患。三是责令**装备制造工程公司和**煤化公司认真核对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使用明细,已将用于支付企业安全管理员工资和差旅费支出调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账户。四是通知相关企业今后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维保服务必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五是旗应急管理局联合财政局已出台相关文件,规定维保作业期间进入危化领域作业时需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三)落实督促整改责任、健全防范化解风险机制力度不够整改问题:10.对上级督查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对上级要求整改的隐患问题整改重视不够。2023年7月25日至26日,市应急管理局对**天然气公司开展评估诊断时发现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旗应急管理局下达文书督促整改,9月15日的复查意见书显示,企业已整改完毕。经了解发现,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仍不一致,隐患问题仍未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企业完成企业自身组织架构和股权划分问题并完成自查;二是对全旗1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核查检查工作;三是对新改扩建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严格规范新改扩建企业检查工作,强化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安全意识。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问题:11.安全监管工作虎头蛇尾,执法检查“宽松软”。执法案件复查不及时、程序不合规。通过抽查应急管理局2022年36起执法案卷,发现其中有4起案件未在规定时限10日内完成复查,有的超期近30日之久;抽查2023年10件行政执法案卷,其中4起案件存在调查终结完成和呈批后才做调查询问笔录,程序不合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于2024年1月、2月份组织执法大队全体成员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履职水平。二是归纳梳理2022、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档案制度管理。三是制定2024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加大检查力度,严格监管执法。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素质重视不足整改问题:12.在提高专业能力方面下的功夫不足。一是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较为薄弱。应急管理局在职人员61人,共有19人取得执法资格证书,从事安全监管执法的人员为22人,其中持证且实际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仅5人,具有应急管理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仅2人,占在职执法人员的9%左右,远未达到75%的要求,统筹配备监管执法力量明显失衡,专业监管执法力量不足。二是监管执法用车保障不到位。应急管理局直接监管企业146家,全局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保障执法用车仅1辆与监管行业领域企业数量不匹配,不能有效保障日常执法检查需要。整改情况:一是新招录专业学历执法人员25人,已到岗17人。经统计,安全相关专业及10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21人(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9人),占职工比例42.8%。有专业学历执法人员11人,占执法监管人员比例达到76.2%。新增执法车辆1辆。已完成安委办实体化运行相关流程,增设副科级岗位一名任安委办专职副主任,同时配备6名工作人员,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二是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从业干部专业和法律学习培训,已派遣2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赴应急管理大学学习培训。开展在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应急安全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强化工作队伍建设,严格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开展“能力提升大讲堂”,结合新时代应急管理形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业务知识,积极转化学习成果,提升专业技能,顺应新形势、新要求。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问题:13.行政执法不规范。一是法制审核有欠缺。应急管理局未建立执法案卷管理制度,2021年至2023年执法案卷中未附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资料;法制审核不规范,抽查2021年至2023年3份执法案卷,法制审核人员和案件经办人为同一人。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执法案卷存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查找原因,并对2021年以来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存在问题进行纠正。二是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和规范化。三是进一步细化法制审核工作,增配1名法制审核人员。四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等工作制度学习,配备刻录机、防爆手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及时对执法检查全过程进行记录。五是刻录2023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执法记录光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问题:14.工作作风不实,“慢粗虚”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时有体现。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不严谨、不扎实。2019年、2021年、2022年旗安委办呈报市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隐患汇总表中隐患排查数据与所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汇总台账数据不一致。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各类数据报表的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隐患统计数据审核报送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初审、股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严格规范各类数据审核报送流程,提升人员数据报送专业化水平和能力。二是持续对数据填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截至6月底,数据填报培训已开展6期,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规范性。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局党委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市委有关要求,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进应急管理局工作提质增效。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二是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认真总结此次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坚持做到举一反三,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逐步建立健全宣传系统和管理配套制度,根据形势和工作发展的需要,对已出台的各项制度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使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原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持续强化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事业发展上,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上,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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